简介:在当代医疗过错理论发展中,违反组织义务所带来的组织过错责任与诊疗过错责任共同构成了医疗过错责任的二元体系。诊疗过错涉及到诊疗行为中的过错,主要依据医疗科学知识来进行评价;而组织行为则是对诊疗行为的保障,该组织行为中的过错主要依据管理科学知识来进行分析。《侵权责任法》中规定了医疗损害的过错责任,但是我国《侵权责任法》第54条并没有对判决中出现的组织过错问题作出具体回应,制度上的漏洞导致了司法上的正义缺位。医疗机构中存在许多组织义务,如首要的组织义务、次要的组织义务、抽象的组织义务和具体的组织义务等等。基于医疗责任中绝大多数都是间接侵权责任,而对组织义务的违反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因此医疗机构的组织过错责任与诊疗活动中的医疗缺陷责任构成的二元责任对于科学构建医疗责任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简介:随着民法典编纂工作的进一步推进,人格权法是否独立成编再次成为学界热议的话题。人格权法独立成编首先需要克服潘德克顿体系的束缚,人格权自诞生之日起就被排斥在该体系之外,人格权法完全是实践的产物。将人格权作为自然权利对待是一种立法者的不作为。人格权只有不断地上升为法定权利才能得到真正有效地保护。宪法基本权利架起了自然权利与法定权利的桥梁,人格权一般条款则使得宪法基本权利与人格权之间能够有效互动。人格权作为独立的民事权利在民法典中单独成编,还需克服诸多的理论漏洞,权利客体并非权利的必备要素,权利内容才是根本。人格权具有支配权能,并不是必须同时表现为事实支配和法律支配,事实支配对于人格权来说是普遍存在的,但对于法律支配则涉及哪些人格要素能够进行支配,如何支配,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伦理的判断问题。
简介:古老的“法”字蕴含了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秘密,体现了一种司法中心主义的思维方式。由于司法与法之间的内在统一性,古代司法中所蕴含的实践智慧也正是中国法内含的实践智慧。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包含了道德维度,道德作为实践智慧的内在元素,为司法活动提供了引导性价值;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还包含了经验的维度,经验作为实践智慧的组成部分,构成了古代司法活动娴熟技艺的基础;古代司法的实践智慧具有辩证法属性,无论是在普遍与具体之间,还是法律与道德及情理之间,古代法官解决问题的方式都充分体现了实践智慧的辩证法属性。从司法观照法本身,作为实践智慧的法反对法条主义,倡导情境主义,肯定人治主义的合理性,表达了鲜明的价值论立场,同时主张行动的自主性。
简介:为进一步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丁作精准攻坚力度,省高院组织三个督导组分赴全省各级法院督导执行工作。省高院第一督导组到澄迈县法院、屯昌县法院、五指山市法院、琼中县法院、陵水县法院督导时,第一督导组组长曹绪海提岀要努力确保如期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第二督导组组长林岱带领督导组成员采取检查执行卷宗、集中反馈意见等方式进行督査,肯定了海口海事法院在此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第三督导组在海口市中院组织召开座谈会,学习浙江法院的丁作经验,集中反馈第三次督导海口片区法院的意见:组长刘彦贵针对普遍存在的执行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就攻坚进行部署。
简介:许昌市法学会以法律服务站建设工作为抓手,扎实开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创造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许昌模式”,为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动法治许昌、平安许昌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截至目前,全市103个乡(镇、街道办)全部建立了法律服务站,形成了覆盖全市城乡的法律服务体系。
简介: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积极打造阳光司法,拓宽便民渠道“新窗口”,近日,河北省枣强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改建完成并投入使用。枣强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集检察服务、案件信息公开、接受监督三大职能于一体,为前来办事的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了方便向来访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该院在功能区域内设立配套场所和配套设施,在大厅内外安装了全视角监控系统,并配备了接访桌椅、接访电脑及档案资料柜等窗口必备设施及饮水设备、防寒降温设施、应急药品、残疾人绿色通道等便民服务措施。开设了检务公开宣传栏,放置检务宣传资料及手册供群众取阅。它的建成启用,对进一步提升检察业务服务质量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起到了积极作用。
简介:为深入了解中央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2017年9月17日至23日,按照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司法部党组的部署要求,由司法部八个直属机关单位组成的“根在基层”青年干部调研团一行赴湖南省开展调研实践活动。调研团行程涉及长沙、娄底、湘潭3个城市的4个县(区)、6个乡镇、4个村(社区),先后走访了湖南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浏阳市淳口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娄底市娄星区小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韶山司法所、大鲲律师事务所、长沙公证处、湖南省女子监狱、湖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9个调研点,与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司法所长、基层法律服务所长、人民调解员、律师、公证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互动,听取基层同志对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