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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软法的兴起与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变迁密不可分,当传统法秩序不能满足治理需求,需要新的法律工具应对多元协商与博弈竞争的社会现实之时,软法的兴起是法治发展的必然趋势。西方软法理论在经过漫长的准备期后,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发展,并在进入新千年之后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从西方经验可以看出,无论在全球治理、区域治理抑或国内治理维度下,都有众多的软法实践探索事例。这些软法实践以一种生动的方式呈现软法之治的多元化、多样化,用一种直观的方式解析治理模式变迁的社会根源以及治理工具的选择。

  • 标签: 软法 实践 治理 西方经验
  • 简介:目次一、共识匮乏与争议案件二、'寻求共识'与'诉诸强制'的二元命题——以冲突的社会控制为分析线索(一)爱斯基摩人的例子(二)伊富高人的例子(三)基奥瓦人的例子(四)切依因纳人的例子(五)阿散蒂人的例子(六)小结三、何种共识?何者之共识?——裁判可接受性命题在当代中国之展开(一)裁判可接受性命题的公众之维(二)裁判可接受性命题的当事人之维四、共识何以可能:方向及路径五、余论

  • 标签: 冲突 社会控制 公共决策 权力 交往视角
  • 简介:英语学习过程是学生知情意行的过程,而注意是伴随此过程的心理机制,高职学生存在注意品质差异。研究高职学生注意的稳定性差异,找到提高学生注意稳定性的办法,可以有效地提高他们的英语成绩。

  • 标签: 心理机制 注意品质 注意的持久性和集中性
  • 简介:我国封建社会时期历代女性的社会地位均相对低下,但低下的社会地位中又有阶级的区分。不同阶层的女性在人身权、财产权、婚姻自主权上均有着很大的差异。唐代上层女性与一般劳动女性在法定权利上就表现出诸多的差异。这种差异既带有时代特征,又反映出封建等级地位划分的一些共性。

  • 标签: 唐代女性 法定权利 差异研究
  • 简介: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市级公证处工作再上新台阶.2013年9月24至27日,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在柳州市召开了全区市级公证处工作经验交流会。各市司法局公证管理科科长、各市市级公证处主任等30人参加了会议。

  • 标签: 经验交流会 广西自治区 公证处 市级 柳州市 司法厅
  • 简介:在日本,公司治理的效力很早以前就成为较大的问题,很多人认为日本的许多经营者监督机制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而是存在很多漏洞,这是因为日本的法律和现实情况之间存在很大的距离,比如日本的法律规定股东大会选任监事和董事,董事会和监事对董事或者代表董事进行监督,而在现实情况中,社长把握着极大的权力,可以选任自己的部下作为监事和董事,甚至在退休之后都可以垂帘听政。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引进了美国式的公司治理制度,但是这种公司治理制度改革不能认为是很成功的,以日本的失败经验为基础分析中国大型国有公司的公司治理问题很有参考价值,这就是日本没有从三个“谁”的视点进行改革。

  • 标签: 日本 公司治理 三个“谁” 国有企业
  • 简介:物权效力之先买权因可以影响第三人之物权得丧,对私法自治干预甚巨,故有赖于法律的明文规定,如台湾地区“土地法”第104条,“民法”第426条之2。在债权合意与物权变动相区分的立法模式下,先买权物权效力之体现应为对第三人的物权取得有所影响而非先买权人可以直接宣告出卖人与第三人的债权契约无效,台湾地区的立法修正与司法实践皆有力地证明了此点。故我国《民通意见》第118条无论是在效力层级还是法律技术上都有值得商榷之处。但在其被废止之后,应承认承租人之先买权仅具有债权效力。大陆学界有观点认为因租赁关系具有一定程度的公示性故承租人之先买权有债权物权化的可能性,但并不符合现有的法律体系,仍需斟酌。

  • 标签: 承租人 优先购买权 物权效力 债权物权化
  • 简介: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与诈骗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是否存在真实的交易意图、客观上是否确实交付标的物完成交易;此外还需考察所交付标的物是否具备种类物的通常功能、使用价值,并以一般人标准判断其价值与约定标的物差距是否较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是民事欺诈严重化的刑法规制,与诈骗罪不是想象竞合关系。以电话形式虚构事实、推销并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一般构成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犯罪,而非诈骗罪。普通用语所称的'电话诈骗'不一定就是刑法上的诈骗罪。

  • 标签: 诈骗 假冒伪劣 民事欺诈 法益 想象竞合 牵连
  • 简介:农民权利的保障是一个历史性问题,是每个时代都要面对的问题。在中世纪,英国农民合法权益在普通法的保护下,获得相对安全。英国的做法,特别是他们的经验,对于农民权益保护这一研究课题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中国目前通过不断努力,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获得长足的进步,但是农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情仍屡禁不止,对此我们或许可以从英国中世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的做法中寻找到一些有益的灵感或经验

  • 标签: 农民 主体权利 中世纪 普通法
  • 简介:2013年国务院大部制改革背景下,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面临着如何完善自身职能、改革反垄断法实施机制,在基层和在各行各业都得以深入落实的问题。欧盟和德国相关实践中也曾面临类似问题,因而可以为我国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提供经验。这些经验将有助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确立中远期改革目标,在未来五到十年里,通过完善自身机构和人员配备,通过制度与组织创新,更有效地协调三大国务院反垄断法执法机构执法、协调它们与地方执法机构、行业监管机构的关系,系统地开展行业调查,加快制定配套规则和指南,平衡行政执法与民事诉讼关系,改善专家的参与,更好地实现反垄断法所赋职能,创造积极条件迎接反垄断法实施领域的大部制改革。

  • 标签: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 反垄断法实施机制 大部制改革 欧盟竞争法 德国《反限制竞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