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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大学在我国社会中扮演着特殊的角色,是我们国家未来的希望,但是大学犯罪越来越频繁,这个主体受到社会各界广泛的关注,很多学者已经从很多角度对其进行深入研究。近几年我国处于经济转型期以及新课程改革的压力下,大学犯罪案件频繁发生,犯罪人数急剧增加,犯罪手段逐步升级,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

  • 标签: 大学生犯罪 成因 特点 对策
  • 简介:公安院校少数民族大学党员是党的公安事业发展和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后备力量。加强少数民族大学党员再教育,把他们培养成为各族人民福祉的守护者、民族地区发展的建设者和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是公安院校义不容辞的政治任务。在实践中,少数民族大学党员的再教育工作还存在许多问题,以科学的态度审视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上提出构建再教育的长效机制,对进一步完善公安院校少数民族大学党员的培养具有深远的意义。

  • 标签: 公安院校 少数民族 大学生党员 再教育
  • 简介:心理疏导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结合可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性和情感性,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体现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性,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可接受性。心理疏导在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的运用有三种相关:直接相关、间接相关、潜在相关。运用心理疏导提升大学思想政治教育效能从三个方面入手:优化大学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文环境、加强大学思想政治工作者队伍建设、灵活运用心理疏导的方法和技巧。

  • 标签: 心理疏导 思想政治教育 大学生 相关性
  • 简介:当前,理论界和实务界围绕着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实习学生身份、赔偿责任承担主体等各方存有重大争议。在实习过程中,大学的人身权、健康权和生命权受到法律的保护。实习学生可根据劳务关系和侵权关系两方面来主张救济。

  • 标签: 大学生 实习 民事纠纷
  • 简介:高校教育在帮助学生向社会化过渡的作用上不容忽视,因此大学校园也被称作“小社会”。在大学里,除了学习专业知识和技能,如何处理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也是一门必修课。学生寝室作为大学生活、学习的最小也最重要的一个单位,寝室人际关系的处理是最基本的人际交往。因此寝室人际关系问题成为大学人际交往过程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部分。在各种因素的相互作用下,寝室人际关系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 标签: 大学生 寝室 人际关系 调查研究
  • 简介: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是卓越法律人才培养计划与司法改革的共同要求。实证分析发现,高校法律职业伦理教育存在培养目标不明、课程属性认知不足、课程内容设置单一等问题。通过“大学法律援助”课程化,把“法律援助教学”作为法律实践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的新路径,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职业伦理,提高学生的实践技能。

  • 标签: 法学教育 法律职业伦理 法律诊所 法律援助教育
  • 简介:高职院校大学因为其英语基础参差不齐,致使他们的英语成绩高低分化非常严重,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策略就是实施英语分级教学。实施分级教学有利于调动学生主动、积极地进行英语学习,有利于教师因材施教,最终有效地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在具体的教学实践中,这种教学模式还不是很成熟,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于高职院校和专业教师采取针对性的策略加以不断调整和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英语教学质量。

  • 标签: 高职院校 英语分级教学 完善对策
  • 简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对大学的成长和个人发展至关重要,我国高校目前的学生管理现状不容乐观。其中存在晦突出问题有:对学生行为的评价不统一、不明确;学生管理的主体、权限不明;学生与学校工作人员的权利义务不清,学生的权利和自由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对学生管理工作的程序性规定欠缺;学生的权利遭到损害时得不到有效救济等。因此,我们必须调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管理思想、管理活动和管理模式,探索和研究高校学生管理的法治化,以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 标签: 管理法治化 大学生 高校学生管理工作 高等院校 权利义务 个人发展
  • 简介:教育教学资源库共享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提升专业服务产业能力、实现优质数学化教育教学资源共建共享的必然要求。高职教育教学资源库共建共享是基于网络教学平台建设之上的创新。具有难度大、起点高、无先例等特点。从现有的高职教育教学资源建设与共享的基本内涵出发,介绍了当前资源建设与共享中存在的误区,分析了产生的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办法。因此,高职教育教学应积极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的潮流,进一步促进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大幅提升。

  • 标签: 高职教育教学 资源共建共享 误区 探析
  • 简介:本文检讨台湾地区大学校院法学教育与司法官及律师考试制度下产生如考试引导教学、学校教育无法因应社会需求、在职教育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为了解为何发展演变出当今不符社会期待的法学教育,首先介绍台湾地区大学院校设置法律学院及法律系所之过程,以发掘演变过程。其次介绍台湾地区之教学模式与课程安排,本文以台湾地区中正大学法律学系暨研究所与台湾地区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为例,进行介绍与比较,深究台湾地区课程规划之变革。最后针对台湾地区法学教育改革困难与建言,期待改善法学教育之缺失。

  • 标签: 法律系所 法学教育 案例式教学 课程规划 教育改革
  • 简介:我要督促你们多尝试不同的课程。每一个学科代表着人类的不同经验,任何一个学科都能够给你提供不同的窗口,去领略自然界和社会的文化积累,让你能够从不同角度看世界。毕业生的学术水平衡量一所大学的水准,一是看它的科研成果,二是看它的学生素质。我认为,评价一所大学学生素质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其毕业生中

  • 标签: 一流大学学生 世界一流大学 学生学习
  • 简介:被迫犯罪的罪犯委屈心理是指受到不应有的指责或惩罚而产生的否定情绪。此类罪犯之所以犯罪,是因为被害人的过错、自己的认知水平低、缺乏法律意识、受他人欺骗或胁迫所致,而主观恶性较小却受到法律制裁,因而产生委屈心理。此类罪犯在服刑中受委屈心理的影响会消极改造,甚至抗拒改造。在对此类罪犯委屈心理的因果分析基础上,采用多种激励对策心理矫治对策消除他们的委屈心理,目的是提高其改造积极性,促进其早日回归并适应社会,避免再犯罪。

  • 标签: 被迫犯罪的罪犯 委屈心理 因果 矫治对策
  • 简介:有效推进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切实提高退役士兵的职业素养和择业水平,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到新阶段对现代化建设人才的新要求,是新时期服务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利国利军利民的大事,高职院校义不容辞应当承担起此项工作。高职院校“订单模式”的培养方式,特别是订单式分班、培养方案、课程、授课教师就适应了退役士兵职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的现实需要。

  • 标签: 高职院校 退役士兵 订单模式培训
  • 简介: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视阈中的行为不同,前者偏向于存在论上的自然行为,后者偏向于规范意义上的社会行为。以此为基点,结果无价值论与行为无价值论在"对物防卫"的认可与否以及"犯罪共同说"与"行为共同说"的取舍上采取不同的态度。采取存在论意义上的、客观中立的、未定型的"裸"的行为更符合刑法行为视角的立场。"有害性"、"有意性"都不是行为的要素,应当将主观要素与价值判断从行为的考量中剔除出去。这样的行为观对于"对物防卫"的主张与过失共同犯罪的成立有所裨益。

  • 标签: 结果无价值 行为无价值 行为 存在 规范
  • 简介:以比较法教育作为办学方针的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近代中国法律教育史中享有很高的地位,历来为学界关注。但至今的研究都没有注意到该校在比较法教育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例如教员的缺课、学生对教学方式的诟病、比较法课程数量的锐减等,这些现象实际是西方法律教育移植后逐渐本土化过程的反映,也是中央与地方教育自主权博弈的结果。比较法课程重要性的降低,教育部及司法院对法学院发展的限制,兼职教员微薄的薪资,都对比较法教学产生了重要影响。解析东吴大学法学院比较法教育发生转变的原因,为反思民国法律教育的得失提供了新的视角。

  • 标签: 东吴大学法学院 比较法 英美法 法律教育
  • 简介:随着社会科技的不断进步与发展,“东突”恐怖分子也在悄然改变传统做法,广泛运用互联网等技术传播带有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恐怖内容的信息,并积极向高校学生开展渗透。高校学生具有思想活跃、个性突出并广泛使用互联网等特点,易于受到“东突”极端思想的网络渗透与感染。防范“东突”网络渗透,应当采取加强网站经营者的管理、落实网络实名制、加大网络监控及网上信息的巡查,并切实加强对高校学生的宣传教育等措施。

  • 标签: “东突” 网络渗透 网络监控 网络防范
  • 简介:我国《民法总则》第146条、第153条和第154条分别规定了虚假意思表示、违背公序良俗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的法律行为无效,导致这三种无效原因的关系出现混乱。实际上,虚假意思表示与恶意串通之情形应包含于“违背善良风俗”之范畴内。从比较法上看,也无法找到单列恶意串通为法律行为无效原因之做法。基于此,我国在具体的法律适用上,应采用限缩原则解释“恶意串通”和“虚假意思表示”,扩大“善良风俗”之适用范围,使“违背公序良俗”成为认定虚假意思表示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之“一般条款”。当三种无效原因“竞合”时,赋予当事人选择权。同时,该三条规范与我国《侵权责任法》第2条及第6条之规定出现法条竞合时,也应做技术性处理。

  • 标签: 虚假意思表示 恶意串通 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行为无效
  • 简介:共同侵权行为是现代侵权行为法中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由于共同侵权行为所具有的独特性,以及社会的发展使得数人侵权行为的事件不仅大量发生而且形式多样化,各国在民法领域对此都作了规定,然而各国立法上对于共同侵权行为的规定仍存在分歧。我国《民法通则》对共同侵权的规定过于原则和简单,而最高人民法院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对共同侵权行为虽有所规定,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却操作性不强。本文从共同侵权行为理论上的不同学说入手,通过对相关法律的分析,提出我国共同侵权行为的认定应当严格坚持主观要件。

  • 标签: 共同侵权 主观要件 意思联络
  • 简介:行为效力是行政过程中作为阶段性行为的先行为对后行为的约束力,是行政过程性介入行政行为理论的必然结果,是先定力、程序经济、程序信用、禁反言的必然要求,是政府公信力、程序渐进性在行政行为过程中的折射反应。其基本要求包括:行政过程中的阶段性行为同样有程序价值和法律效力,行政机关不得随意否定和推翻先行为。后行为不能有悖于先行为目的。非因法定理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有程序省略、遗漏、添加、停顿、回转、反复等"反程序"现象。我国当下制度设计中已有诸如行政执法证据在刑事程序中的证明力、提请或移送处理、职能分离等源于先行为效力的相关制度"影像",今后应加紧确立和完善先行为效力的理论体系和相关制度设计。

  • 标签: 行政过程 先行为 推进力 阻止力
  • 简介:生态保护补偿有关制度设计的前提,在于对其所规范的补偿行为法律属性的判定。现有的法律性质观对生态保护补偿的判定依据不科学,均未抓住生态保护补偿行为背后的主要矛盾。虽然生态保护补偿活动中存在行政行为,但不是其本质属性;生态保护补偿也不是行政补偿,不是行政合同行为;我国存在生态保护补偿的市场化行为。本质上,生态保护补偿行为体现了民事财产权的运行,是平等、独立的民事物权主体之间的民事财产权关系,这种财产权关系体现了新的权利义务关系,在不同领域的保护补偿中均有体现。

  • 标签: 生态保护补偿 法律性质 行政行为 民事属性 财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