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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从我国目前的形势和发展来看,海洋问题日益突出,海洋方面的研究却相对薄弱。不仅我国对海洋有很大的需求,整个国际社会也对海洋有极大的需求。随着海洋资源的开发,陆地资源不断减少,人类开始向海洋寻求更多的空间和资源。这也是为什么目前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突出的海洋问题。

  • 标签: 海洋法公约 大陆架公约 国际法问题 直线基线 领海基线 历史性权利
  • 简介:联合维持和平行动自1948年开展以来,对世界的和平与发展作出了卓著的贡献。可是,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形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霸权主义迅速滋生,维和行动本身也因此凸显出较以往不同的特性,暴露出了越来越多的与其宗旨不相符的、有违人道主义的行为。冷战后联合维和行动在数量、措施、职能、主体、对象等五方面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联合维和行动适用国际人道法已成定局,目前最重要的是针对挑战做好积极应对,使联合维和行动更好地在国际人道法的框架下运行。

  • 标签: 维和行动的变化 国际人道法适用 挑战与应对
  • 简介:根据《联合海洋公约》第121条的规定,岛屿及特殊类型岩礁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该条文给出了岛屿的定义却没有明晰岩礁的内涵和外延,导致实践中频繁出现岛礁辨析的争议,而岛礁辨析也是海权争夺的先决问题。明确岛屿的“自然属性”和岩礁的“社会经济属性”是界定二者的关键,从岛礁辨析的法律问题出发,运用国际法学基本原理,结合地理学信息以及岛礁事实经济价值加以详细剖析,进一步细化岛礁辨析的标准,以期在实践中为中国主张南沙群岛的海域主权提供理论依据。

  • 标签: 岛屿 岩礁 自然属性 社会经济属性
  • 简介:通过比较和实证分析的方法对《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国内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和讨论,基于《中华人民共和船员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海员船上工作和生活条件管理办法》,列举出中国海员职业保障中存在的不足,并提出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的建议.

  • 标签: 《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 履约 适用途径 法律适用
  • 简介:第三编审判第一章审判组织第一百七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

  • 标签: 独任审判 审判组织 法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第一审程序 附带民事诉讼
  • 简介: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现状不容乐观,海洋生态索赔案件存在索赔主体混乱、错位的现状,有关国家机关就索赔权的行使尚未能有效协调,不利于及时、有效地对海洋生态损害提出索赔。从中国海洋环境保护立法现状入手,以海洋行政主管机关的职能划分为视角,分析各职能机关的权限范围,理清有关国家机关海洋生态损害索赔权行使的界限,以确定和统一各类型海洋生态损害具体适格的索赔主体,并探索确定中国海洋生态损害索赔主体的方法。

  • 标签: 海洋生态损害 索赔主体 海洋环境保护
  • 简介:2013年5月25~26日,2013年中国际法学术年会在长沙召开。来自全国各地的学术界、国家有关部门的近300名代表与会。开幕式前,学会召开理事会会议,选举产生了李适时为会长的新一届学会领导和常务理事,选举黄惠康、郑启荣、李鸣、李成钢、黄进、余劲松、李兆杰、曾令良、张海文为副会长,

  • 标签: 学术年会 国际法 年会综述 中国 和平 当代
  • 简介:在《欧洲人权公约》的框架内,针对德国的大多数诉讼集中在"公正审判权"上,以及"在合理时间内进入诉讼程序",所以,欧洲人权法院要求德国采取合理措施来阻止对公约的进一步违反。欧洲人权法院的法律解释有两种方法——宽泛解释与自主解释,判例也诠释了《欧洲人权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合理时间保障的要求。2011年,德国联邦政府通过了一项新法案,该项法案将有助于减少诉讼迟延,并减少向欧洲人权法院起诉德国的案件。

  • 标签: 公约的解释 公正审判权 合理时间要求
  • 简介:近日,印度推出了一部严格的公司责任法案,该法案既适用于国内公司,也适用于外国公司。该法案要求年利润7800万美元及以上公司,应至少将利润2%用于社会发展项目。如果公司不这么做,并没有给出可信的理由,将被罚款,主要责任人还会被判监禁。

  • 标签: 公司责任 主要责任人 国内公司 外国公司 社会发展 法案
  • 简介:《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第9条以规范逮捕、拘禁等强制措施为立足点,全面规定了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保障权,包括不受任意逮捕或拘禁权,知悉权,及时审判或保释权,提起诉讼权和获得赔偿权等。我国《刑事诉讼修正案》(以下简称《修正案》)明确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并在人权保障理念的指引下,重点修缮了逮捕、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强化了强制措施制度中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但是,较之《公约》第9条,我国对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的保障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需要继续借鉴和吸收《公约》关于人身自由权保障的精神,进一步完善强制措施制度,为维护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提供坚固屏障。

  • 标签: 刑事诉讼法修正案 人身自由权 强制措施
  • 简介:<正>1.201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7次会议通过2.2013年5月31日公布3.释〔2013〕14号4.自2013年6月8日起施行为正确审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等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保险中关于保险合同一般规定部分有关法律适用问题解释如下:

  • 标签: 保险合同纠纷 法律适用问题 代位求偿权 保险事故 保险利益 保险标的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第59条确立了医疗产品责任的独立地位,但并非医疗产品责任规则的全部。在《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体系中,医疗产品责任的体系结构是“一般规则+二维准用”的结构。所谓“一般规则”是指医疗产品责任原则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侵权责任》第五章“产品责任”的有关规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关于产品责任的一般规则。所谓“二维准用”。第一个准用维度是对医疗机构在主体意义上准用销售者责任规则;第二个准用维度是对不合格血液致害在致害物意义上准用缺陷产品责任规则,并间接地将销售者责任和生产者责任准用于医疗机构和血站。“二维准用”均存在例外情形。

  • 标签: 侵权责任法 产品质量法 医疗产品责任 医疗机构 不合格血液 法律准用
  • 简介: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蕴藏着丰富的海洋遗传资源,但现有的国际尚未对其管理机制作出明确规定。近年来,国际社会在多个论坛对此问题展开讨论,并提出了一系列可供参考的解决进路。其中,扩大管理局的职能范围,使其能对海洋遗传资源进行有效管理具有诸多优势,但与发达国家的利益相左,实施难度较大;采用区域性管理机制能使特定区域纳入法律的运行轨道,却容易导致情势的碎片化;实施短效管理机制虽能防止形势恶化,可并不具有拘束力;制定一部《海洋公约》的执行协定无疑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也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 标签: 国家管辖范围外区域 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 海洋遗传资源
  • 简介:国际与国内的关系是国际的一个根本性问题,也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由此形成了不同派别的主张。影响国际与国内关系理论与实践的最深层次因素是主权,不同的主权观决定了国际与国内关系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差异。主权又决定于其所处时代的情势。国际与国内关系发展的新动向对传统的主权观带来了极大的挑战,从“主权”与“治权”两个维度去理解和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新的主权观,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现实意义。

  • 标签: 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 主权 治权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票据》第10条在性质上属于管制性公法规范,对其公法效力和私法效力应作区隔。其公法效力从历史考察,是禁止没有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时作出票据行为,其私法效力从维护整体票据制度的客观目的出发,不能将其解释为是对票据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该条规定和票据无因性原则并不矛盾。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票据》时,该条规定应予保留,但应予以完善并增加但书规定,使其兼容融资性票据。

  • 标签: 票据法 票据无因性 票据行为 管制性公法规范 公法效力 私法效力
  • 简介:本文从德国的竞争政策和国际竞争政策的角度出发,梳理了德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脉络和体系,介绍了上述两部法律中的重要条文及其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并从欧盟一体化的角度探讨了德国《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的新近发展。

  • 标签: 反垄断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 新近发展
  • 简介:根据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措施需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没有法定罚则时行政机关应采取非处罚性措施。但非处罚性措施难以法定,通常也无需法定。只有选择处罚,执法行为才能严格符合法治,因而奉行法治的结果,使行政执法越来越依赖于处罚手段,这显然有悖于法治保障人权的初哀。为促进非处罚措施的法治化,应当尝试将民事督促程序引入行政执法,作为治理违法行为和公共致害行为的常规手段,并可以首先在海洋行政执法中开展试点工作。

  • 标签: 处罚法定原则 海洋执法 非处罚性行政措施 行政督促程序
  • 简介:<正>《经济论丛》是由著名经济法学家漆多俊教授创办并主编的专业性法学论丛,主要刊载经济法学前沿研究成果,涵括经济基础理论、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宏观调控等各子部门法以及跨部门法研究的学术论文、译作、学术综述等。《经济论丛》初版于1998年,每年出版两卷,迄今已出版24卷。2008年开始入选CSSCI来源。

  • 标签: 宏观调控法 市场规制法 经营法 部门法 前沿研究成果 国家投资
  • 简介:先秦时期,""之义大体上经历四个发展阶段:在"议事以制"时代,""尚未与规范和制度发生联系,仅仅有"废弃"之义;春秋时期,各国基本上"以礼治国",""开始具有统治者制定并流传下去的规则、范式之类的含义,在铸刑书事件发生之后,与刑事制度发生关联;战国初期,李悝著《法经》,""从此成为刑事制度的代名词;战国中晚期,秦国在商鞅主持下实行变法,""因而产生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以刑赏为主要手段的规范这样的含义,为各国思想家普遍接受。通过对先秦时期的进行知识社会学的考察,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我国古代刑事实践由习惯的、具体的行为走向成文化、理性化的产物。在这个过程中,""也逐渐形成其特定的含义。

  • 标签: 议事以制 铸刑书 《法经》 刑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