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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尚未被具体明确为独立的征收对象,其权利主体并非征收关系的当事方,对征地过程既无知情,更无参与。改革现行征地制度的切口在于厘清土地征收的法律结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的征收客体地位及其权利主体的征收关系当事方地位,通过征地审批决定的前置听证程序,落实土地承包经营人的知情和参与,按公平补偿原则,确定土地补偿费,并将其中的80%直接分配给土地承包经营人,确证土地承包经营的准所有权地位。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收补偿 听证 补偿标准
  • 简介:早自上个世纪30年代,便有学人开始向国人介绍复境的概念,然此后对该制度的认识竞至几无进展。国内法学界对复境的认知,长久地停留在这样的层面:罗马士兵被俘以后一旦返回便得恢复先前的身份及权利。实际上,复境制度的适用并非向来就只限于士兵及其返回的情况。它起源于和平态势下的人口迁徙,只是在共和末期以后,随着罗马政治军事力量的变化,其适用的范围才逐渐限缩。

  • 标签: 复境权 市民 俘虏 奴隶
  • 简介:卢鸿福在《检察日报》上撰突认为,从实情况看,人大代表的建议属建设性、指正性、前瞻性的居多,而带有质问、叫板、指责性质的批评很少见。

  • 标签: 人大代表 批评权 《检察日报》
  • 简介:我国法律中关税优先的定性模糊,由此导致实践操作中存在诸多困难。分析表明,关税优先应当区分为物性优先与债权性优先。在纳税人欠缴关税所涉及的特定物上,关税优先权为物性优先,关税应当优先于抵押和质而受偿;对于特定物之外的其他财产,关税优先权为债权性优先,关税应劣后于抵押和质而受偿。至于医疗费用、丧葬费用、工资等,基于生存、人道主义等特殊考虑,可以依据法律之例外在清偿关税前受偿。

  • 标签: 关税优先权 物权优先权 债权优先权 税收征管
  • 简介:检察配置的原则是研究检察配置的基础性问题,现有研究成果存在简单列举、指导思想不明确、缺乏逻辑基础等缺陷。法治思维的核心要义之一就是强调对公权力的控制,而检察配置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控制公权而保障人权。运用法治思维重构检察配置的原则,以“三个兼顾、三个优先”为设定配置原则的指导思想,对于现有研究成果的缺陷予以补足。检察配置的原则应是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检察配置应遵循四大原则,即合宪性原则、相对的权力分立原则、权力制衡原则、权力结构完整原则。

  • 标签: 法治思维 检察权配置 原则
  • 简介:流转是实现林业财富的关键所在。我国的集体林流转始于上世纪90年代,但由于体制和观念等原因,流转并不充分。2003年开始的新一轮集体林制度改革中林流转被列为一项重要的改革内容,各地纷纷制定了集体林地、林木流转的文件和措施,在不断的实践与总结中,我国的集体林流转制度体系初步形成。从改革的成效看,林流转制度的建立提高了人们投资林业的积极性,促进了集体林业的发展。但从实践情况看,尽管各地林流转的基本制度体系和内容相似,但细节上仍存在很多差异。统一大市场的建立,需要相对统一的林流转规范。

  • 标签: 集体林权 流转 制度完善
  • 简介:我国物冲突法在信托的法律适用、有价证券的法律适用、动产物的法律适用、无形财产的法律适用、运输工具物的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一定的困境。构建中国财产权冲突法体系以取代物冲突法体系能解决这些困境。财产权冲突法体系能涵纳各种类型的财产权,具有开放性与包容性,并使有关冲突规则在财产权冲突法领域的适用更具有系统性、逻辑性与针对性。

  • 标签: 物权 财产权 冲突法
  • 简介: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71条第3款赋予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议”,意味着检察机关适用附条件不起诉,应经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同意。该条款旨在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益,符合司法实际需要,也符合国际刑事司法准则的基本要求。检察机关应根据“异议”的不同内容,作出恰如其分的处理。为保障“异议”的落实,有必要在实务运作中建立细化规则。

  • 标签: 附条件不起诉 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异议”条款“异议”权
  • 简介:法律监督既可以是一种权利,也可以是一种权力。法律监督权力和法律监督权利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法律监督权力实际上是国家机关享有的各种权力体系中的不具有独立性格的一种特殊权力类型,是所有国家权力具有的一种客观功能与属性。狭义的法律监督权力,专指为了使主国家权力更好地实现,法律赋予国家机关的具有直接控制或制约性质的权力,这种权力在国家机关权力中处于次要或辅助的地位。

  • 标签: 法律监督 监督权利 监督权力
  • 简介:宅基地使用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其流转受到我国法律和政策的严格限制,但社会对于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问题一直存在激烈争议,因此亟待学理探讨。对宅基地使用功能的分析,能够为宅基地使用权能否流转的问题提供一个可资参考的判断依据。宅基地使用的根本功能是保障生存利益的实现,必备功能是利用宅基地取得收益。基于根本功能,该权利的流转有助于生存利益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基于必备功能,实现该权利的交换价值符合正义原则。通过功能分析的方法可知,宅基地使用的自由流转具有正当性。

  • 标签: 宅基地使用权 功能 生存利益 收益
  • 简介:从1984年开征资源税以来,我国形成了以矿产资源税、资源补偿费、矿业使用费、矿业价款四部分构成的矿业有偿使用制度。资源税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的一部分,它只有税的名分,没有“税”的本质,应该废除这一税种;资源补偿费也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收益的一部分,但这一概念存在理论上的缺陷,应该修改为资源出让金,并以此构建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矿业使用费在本质上是矿地使用出让金,不是矿业有偿使用制度的内容;矿业价款包括国家矿产资源勘探投入及收益和矿产资源出让金,是矿业有偿使用制度的核心,并以此构建我国矿业有偿使用制度。

  • 标签: 资源税 资源补偿费 矿业权使用费 矿业权价款
  • 简介:刑事审判法官对案件的判决涉及两个基本要素:事实和规范.事实的未定、事实和规范的路遇、规范的抽象性和规范载体的模糊性均使刑事司法遭遇事实的不确定、规范的不确定和语言的不确定,并由此衍生出刑事司法自由裁量,以此实现事实的确定、规范的确定和语言的确定,最终实现罪与刑的确定.事实的确定是基础、根据和前提,事实的裁定是事实自然属性的确定,而规范的确定和语言的确定都是服务于事实法律属性的确定.因此,刑事司法自由裁量规制不仅包括对确定事实法律属性的裁量的规制,也包括对常被忽略的确定事实真相的裁量的规制.基于刑事司法事实裁量的存在领域和受制因素,可通过完善程序法制、提升实体法规范质量和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等方式来实现刑事司法事实自由裁量规制,从而祛除影响法官事实裁量的内在和外在因素,实现刑事司法事实裁量和最终裁判的公正.

  • 标签: 不确定性 司法自由裁量 事实 规范
  • 简介:作为社会的住房,虽在世界范围内已得到确认,然而其救济情况却不容乐观。在国际层面,对住房的救济以间接救济为主;在区际层面,对住房的救济各区域之间差距甚大,以欧洲较为完善;在国家层面,对住房的救济呈现多样化发展,或通过宪法规定住房予以直接救济,或通过普通法律规定住房予以直接救济,或由州法院根据州宪法对住房进行直接救济,或通过适用或解释生命对住房进行间接救济。

  • 标签: 住房权 直接救济 间接救济
  • 简介:我国音乐著作制度体系在继受他国立法经验时过于偏重规则移植,却忽略了对制度生成背景的考量,导致立法者面临网络技术挑战时既难以根据制度生成的规律梳理出制度失灵的原因,也无法在缺乏成熟立法可供继受时做出制度转型的独立判断。因此在构建符合网络音乐利用方式的制度体系时,应以协调相关产业主体的商业模式为目标,一方面构建符合产业形态的权利内容,在音乐著作范畴和归属设计上保证法定权利配置能发挥音乐作品最大效用,另一方面构建协调产业利益的许可机制,保证不同商业模式的产业主体得以合作共赢。

  • 标签: 音乐作品 录音制品 法定许可 著作权集体管理
  • 简介:警察战术源于前苏联《犯罪侦查学》兴起过程中创造性智力成果之侦缉措施为主要内容的机制需要,其机制生成具有在计划经济时期进行侦查行动和侦缉措施时的适应性。当代中国警务在构建创新型社会过程中须认真对待警察战术的社会适应性问题,既要选择适宜其社会稳定的警察战术机制,也要改善适宜其机制运行的社会基础,因而实践中应正确认识警察战术的私权属性、公法调整及其保护强弱等问题。

  • 标签: 警察战术权 机制 社会适应性 创新型管理
  • 简介:2007年、2012年民诉法修改没有对当事人申请再审与检察机关抗诉再审作实质性区分。基于诉权的再审是因为新发现的证据表明原审存在诉讼无效和"可撤销"情形,必须赋予当事人新的程序救济,以保障其公平程序请求。基于检察监督的再审纠正的是审判违法行使导致的裁判错误,针对的是审判公权力,目的取向是权力制衡。诉权性再审应当与诉权的特性相适应,检察监督性再审既应体现检察监督的本质属性,亦应遵循民事诉讼规律。

  • 标签: 再审 检察监督 再审之诉 审判监督
  • 简介:商标在中国是最先受到刑法保护的知识产权,但修订后的刑法典对于商标提供的刑法保护与TRIPS协议仍有较大差距。在中国已加入WTO后承担TRIPS协议项下义务的视角下,全面反思了中国商标的刑法保护体系,检讨了现行刑事立法与TRIPS标准存在的四方面差距,并提出完善中国商标刑法保护的若干建议。

  • 标签: 商标权 TRIPS协议 刑法保护
  • 简介:学界一般认为宋朝是典法律制度的成熟阶段因而给予特别关注,却对宋朝之前的典法律制度研究甚少。任何成熟的法律制度都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典法律制度漫长的发展过程中,唐末五代时期是一个重要的流变和积淀阶段。唐末五代时期典法律制度以“贴典”、“质”等为存在形式,逐步形成了该时期颇具特色的典法律制度基本样态。该种样态的形成有制度上、经济上、文化上的原因,并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表现出多样性与灵活性。唐末五代时期形成的典法律制度在纵向发展脉络上为后世提供了基本模型,且以其独特的优势在社会剧变中发挥了维持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中国人民卓越的生存智慧。

  • 标签: 唐末五代 典权 样态 成因
  • 简介:监所事件频发,社会舆论将矛头直指监所监督,实现监所监督的首要前提是主体的确定及相互关系的协调。依据我国权力结构,监督主体有人大、行政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作为可以与监所抗衡的权力主体,本应发挥监督作用,遏制、减少监所事件的发生,但实际效果却不然。在现有权力框架内,究竟如何才能有效发挥三者在监所监督中的作用,有必要从理论上对三个监督主体分析,明确彼此之间的关系。从而试图构建良性的监所监督主体体系,以保障被监管人员在失去自由时不至于丧失人权。

  • 标签: 监所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监察机关 检察机关
  • 简介:土地储备库里存有国有土地所有权,但无建设用地使用,更无宅基地使用土地承包经营以及地役权,也不应该有债权性质的土地权利。该国有土地所有权并不归属于土地储备机构,而归国家享有。

  • 标签: 土地储备库 土地储备机构 土地所有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