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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翻译这篇近一个世纪前的论文,意在帮助认识我国法律规定的适用法院地法识别涉外民事关系的不足。2010年颁布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8条规定,涉外民事关系根据法院地法定性(识别)。那么对于本国法没有规定的外国法律现象,比如同性婚姻,应当如何识别呢?

  • 标签: 识别问题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法院地法 2010年 法律规定 法律现象
  • 简介:法律原则是法之要旨与目的的凝练,是法律规则的基础或本源,在法律结构中居于核心地位。司法过程中,必然涉及法律原则的理解和运用。司法者要通过对法律原则的识别标志、存在样态的考察,识别、提炼法律原则,遵循适用原则的方法和技术,在发挥原则弥补规则缺漏、错误,实现个案正义等规范功能的同时,防止原则的滥用。

  • 标签: 法律原则 司法适用 正当 判例 宪法 法律规则
  • 简介:识别是国际私法中复杂而重要的法律制度,是审理国际民商事案件的第一步。但是理论界对识别的对象一直存在很大争议,对连结点是否属于识别的对象争议尤为大。本文在介绍识别对象的各种学说的基础上,通过案例和有关识别的理论,批判将连结点作为识别对象,指出识别的对象是有关的事实构成或事实情况。

  • 标签: 国际私法 识别 连结点 对象
  • 简介:我国现行法律肯定法人组织可以构成内幕交易罪,但在具体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如何就法人组织与法人组织中自然人所进行的内幕交易予以区分仍是难题。基于对成熟资本市场法域主要是美国证券立法、执法与判例的借鉴,有必要对内幕交易罪不同情形中受侵害客体予以细分,排除追究处于被害者地位法人组织刑事责任的理论可能性;在反欺诈理论基础之上,综合案件具体情况,将雇员内幕交易犯罪视为法人组织犯罪仅在法人作为证券市场独立第三方时具有合理性。在证券发行方以及信息经手方内部雇员构成个人内幕交易罪的情境中,应从监督、管理机制失效的角度追究法人组织行政法律责任。

  • 标签: 法人犯罪 内幕交易罪 美国刑法 被害人视角 刑事责任
  • 简介:<正>一、国际强行法的定义国际强行法是国际法上一系列具有法律拘束力的特殊原则和规范的总称,这类原则和规范由国际社会成员作为整体通过条约或习惯,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接受并承认为具有绝对强制性,且非同等强行性质之国际法规则不得予以更改,任何条约或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如与之相抵触,归于无效。这个定义除了包含有前面分析过的三项主要特征外,还有如下几点新内容:第一,强调

  • 标签: 国际强行法 识别标准 国际法原则 强行法规则 国际社会 社会成员
  • 简介:<正>识别,是国际私法中的重要制度。它既有理论上的问题,又有实践上的问题,而且识别问题的解决对当事人利益攸关。但由于各国法律规定之异,司法实践之别及学者理论学说之迥,致其确切含义如何、对象如何及解决依据如何,始终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 标签: 最密切联系地法 国际私法 事实构成 冲突规范 法律性质 婚姻形式要件
  • 简介:有限合伙人因受有限责任制度保护而使其身份识别显得重要,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体现在合伙协议的内部确定、有限合伙证书显示信息的外部公示、企业事务控制权和合伙企业名称四方面。有限合伙人身份存在被推定和被否定的制度设计.以企业事务控制权为核心的有限合伙人身份否定的证明责任在于债权人.以合理信赖的标准承担责任有利于保护有限合伙人。我国有限合伙人身份识别立法可以借鉴美国1976年的ULPA模式为主,确立合伙协议和有限合伙证书制度,明确有限合伙人身份错误责任以及依控制权、合理信懒原则设置有限合伙人的否认制度。

  • 标签: 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合伙证书 合理信懒 控制权
  • 简介:防空识别区(AirDefenceIdentificationZone,即ADIZ),是指从一个国家的陆地或水域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要求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1950年和1951年,美国和加拿大先后建立防空识别区,向大西洋和太平洋延伸几百海里。凡进入防空识别区的航空器,必须报告身份,以便地面国识别、定位和管制。现近20个国家或地区建立了这类区域。今年4月,发生在我国南海上空的中、美撞机事件,引起了世界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国内法学界的思考,有学者即曾提出了设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的建议。本文最早刊登在《哈佛国际法俱乐部公告》上,后重载于1964年的《阿尔贝达法律评论》第3卷第2期。文章对美、加两国设立防空识别区的法律依据等相关问题作了详尽的阐述。虽时间久远,但至今仍具有现实意义。现经作者同意,译成中文,特此刊发,以期有助于我国的理论及实务部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

  • 标签: 防空识别区 国际法 邻接空间 ADIZ 法律性质
  • 简介:利益和利益冲突的解决是法学研究的基本范畴,环境法的研究也当应以利益和利益冲突的解决为主要任务。从社会发展的规律来看,环境法领域的利益需求显现为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持续性需求,而利益冲突则表现为持续增长的经济社会发展科学进步的利益需求与持续增长的环境保护的利益需求之间的冲突。环境法领域的利益冲突实质是正当利益之间的冲突,本质上是利益所储存的价值发生了抵牾。因此,环境法领域内的利益冲突的解决不能用排除的方法来解决,只能用价值“权衡”的方法来解决,是两个正当利益优位性选择的问题,表现形式是基于可行条件和问题的紧迫性的时空优先顺序的安排,并非对抗性的淘汰式选择,应当奉行“统筹”、“兼顾”和“双赢”的衡平理念。在环境法的利益识别和衡平功能的实现过程中会发生公法与私法的竞合。不同于私法上“利益最大化”的法律理念,环境法应坚持一个最终底线原则,即把握损失的底线——损失最小。面对中国纷繁复杂的环境问题和利益分配问题,环境法衡平利益冲突是生态文明实践智慧的一种现实展示。

  • 标签: 利益冲突 利益衡平 环境法 损失最小化
  • 简介:2004年3月26日,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大铺村103号604室发生一起攀爬入室抢劫杀人案件。经现场勘查与走访,侦技人员没有发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此案陷入僵局。在检查被害人损失的物品时,发现其一张公交卡不见了。经查,此公交卡在案发后仍在使用,通过对该卡的使用信息进行调查,侦查人员发现了犯罪嫌疑人的行走路线,最终将其抓捕归案。公交卡成为此案的侦破关键,公交卡遗留的使用信息成为本案的重要线索。侦查工作中应用相关电子信息痕迹的例子比较常见。

  • 标签: 侦查工作 电子化痕迹 应用技术
  • 简介:从国内法角度,强制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改变,而从国际私法角度,这些强制规则必须被适用而不管根据冲突规范确定的准据法为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对强制规则作出了规定,但如何认定法律条文中的强制规则仍是一个难题。强制规则可以从法律条文本身的规定以及条文背后隐含的政策和目的加以识别,而只有那些旨在保护一国重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的强制规则才能在涉外民事关系中得到直接适用,而这一点往往为我国司法实践所忽略。

  • 标签: 涉外民事关系 法律适用服务 强制规则 识别
  • 简介:涉法涉诉信访总量放大、强度增强直接关系民生民权的质量,且严重关涉法律权威和社会安宁。一般说来,信访体制越有作为,法律规则即愈加疲软,司法权威也愈将弱化。从追求良法善治的目标出发,理顺信访体制与司法体制的关系,推进信访工作法治进程,乃是化解信访和司法困局的长效之策,也是提高司法权威的必由之路,更是缓解信访压力的重要选择。

  • 标签: 可诉涉诉信访 不可诉信访 信访法治化
  • 简介:经过近两年的实践,诉访分离、依法治访的改革局面正在逐步形成,涉法涉诉信访初步呈现出“弃访转法”的良好态势,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不容否认,现有的涉法涉诉信访法律制度仍存在不科学性、不完整性和不对称性。为此。必须增强和深化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治认识,要坚持法治导向,不断增强司法属性,提高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能力,既要在治标上对已经引起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做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矛盾得到彻底化解,又要认真分析原因、把握规律,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有效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推进治本工作。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秩序井然。同时,还亟需加快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法律完善。

  • 标签: 涉法涉诉 信访改革 法治化
  • 简介:当代世界刑罚的整体发展趋势是刑罚的轻缓。刑罚作为对犯罪的反应,其不仅因文化而创立,更因文化的发展、变迁和进化而历经嬗变,刑罚轻缓的直接动因是文化的演进。

  • 标签: 刑罚 轻缓化 文化分析
  • 简介:网络犯罪正呈现出蔓延之势。通过网络犯罪成本分析,低廉的犯罪成本与丰厚的犯罪收益的反差揭示了罪犯实施网络犯罪的动力。降低犯罪收益,提高犯罪成本是控制网络犯罪的良策。技术和法律的结合是达到这一目标的最佳途径。

  • 标签: 网络犯罪 经济分析 经济人 犯罪成本 犯罪收益 犯罪控制
  • 简介:传统观念认为,识别作为法院进行法律选择适用的前提步骤存在于冲突法中,是适用冲突规范前需要处理的特殊问题。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首次从国际公约的层面对承运人和货物控制方的识别问题进行了统一规定。这说明“识别”与“识别冲突”不仅存在于冲突规范的选择适用中,而且存在于准据法的选择适用领域。“二级识别”现象是客观存在的,应当重视研究“二级识别”问题。

  • 标签: 识别 识别冲突 法律适用 《鹿特丹规则》 “二级识别”
  • 简介:在犯罪的合法性范围问题上,出现理论争议主要是由于对刑法所设立的禁止性义务来源的认识不同,其争论焦点在于刑法是否或应在多大程度上强制推行某种意义上的社会共同体道德。法律道德主义与法律自由主义在理论的实际应用上因其不确定性而往往难以统摄形形色色的社会现象。效益评价理论会因其伦理根基的不足而无法对自身理论进行有效的修正。实际上,犯罪的范围是由刑法的价值本位决定的,应是界于个人本位与社会本位之间的一种动态定位,因而犯罪的合法性范围的实然确定是立法者在协调社会本位与个人本位的基础上,依据某一阶段刑事政策的需要而对越轨行为做出的动态反应。

  • 标签: 犯罪化 合法性 效益评价 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