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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个结果
  • 简介:网络犯罪的管辖问题已经成为打击网络犯罪需要解决的首要阻碍。在地域管辖中,管辖权竞合现象突出,"设备所在地"规定收效甚微,最初受理地原则受到挑战,而且立法不协调。在指定管辖中,适用指定管辖的案件范围被架空,"有利于查清犯罪事实、有利于诉讼"原则容易导致指定管辖的适用过度,而且公安机关掌握主动性,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略显被动。在并案处理问题上,公安机关的主动性较之于指定管辖更强。遇到上述障碍的原因有三:其一,立法思路未予更新;其二,监督制约意识缺位;其三,实害联系遭到忽视。对此,我们应当结合产生障碍的原因,更加合理地解决网络犯罪的管辖问题。

  • 标签: 网络犯罪 地域管辖 指定管辖 并案处理
  • 简介:法律在促进企业经济活力与加强对劳动者权益的倾斜保护之间,如果偏重于后者,按照传统劳动法对劳动关系的调整模式从严规制劳务派遣活动,其效果可能适得其反。现行立法以贯彻"三性"原则为目标限缩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以落实"同工同酬"待遇保护被派遣劳工的工资权益,以"共同雇主"理念下的连带责任承担来加强对被派遣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均有失妥当。法律规制手段的选择,应将对劳务派遣机构的市场准入作为重点,完善对劳务派遣活动的有效监管和对违法行为的严厉制裁,应正确看待用工单位对派遣用工的弹性化需求与派遣劳动者的职业稳定性之间的关系,不能把传统劳动法对工厂制下正规就业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保护体系无差别地移植适用于被派遣劳动者,不能擅自扩大"共同雇主"的范围以加重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承担。

  • 标签: 劳务派遣 共同雇主 同工同酬权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 简介:公民理应是行宪的主体。然而我国公民行宪却存在规范与现实间的悖论,即规范的先进性与现实的落后性之间的矛盾。造成这一矛盾的最主要原因,是现行的宪法实施机制只把宪法中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当成了构建宪法秩序的“客观法”,而没有将其当成公民追求自己利益的“主观权利”。公民可以通过行使宪法请求权的方式行宪,但须在宪法规范和宪法制度层面进行配套改革。

  • 标签: 公民 行究 宪法请求权
  • 简介:医事仲裁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其程序便捷、灵活,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我国医事仲裁制度地构建存在一些困境,如医患纠纷尚未纳入可仲裁的范围,医事仲裁尚未被普遍接受,医事仲裁与医疗损害鉴定的协调适用,仲裁模式和仲裁员地选用,医事仲裁经费等。为此借鉴国内外医事仲裁实践经验,用列举的方式界定医事仲裁的范围,从签订仲裁协议的方式、仲裁模式和仲裁员的选择、仲裁机构的设立、仲裁庭的组成、成立独立的医疗鉴定小组、仲裁裁决一裁终局、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旨在进一步完善医事仲裁制度的建构,以实现和现有医疗纠纷解决方式的互补和协调。

  • 标签: 医事仲裁 医患纠纷 多元化 纠纷解决方式
  • 简介:实行综合化、一证式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制度是我国当前污染治理的重大改革。排污许可证在实施中逐渐暴露出执法依据供给不足、缺乏法律化的最佳技术体系和最优管理体系支撑、缺乏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的深入全面整合、公众参与排污许可证执行规制不足等问题,应构建系统全面的排污许可证立法、完善法律化的最佳技术体系和最优管理体系、扎实整合排污许可证与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强化排污许可证从申请到执行的全程公众参与。

  • 标签: 排污许可证 执法依据 最佳技术 最优管理 环境管理制度 公众参与
  • 简介:环保法庭是以环境资源案件为主要审理对象的专门性法庭,其从环保合议庭到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发展过程,对于解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出现的环境生态破坏问题,起到了提高审判效率与促进环保法制的积极作用。在面临新时期环境污染问题的特性与法制改革的要求时,环保法庭的建设显得更为重要。依据环保法庭的建设历史与经验,首先应由相关法律对其体制机制加以确认从而解决建立的合法性问题,便于在全国各级法院中得到普遍性的建立;其次应加强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建设,促进环境司法的生态保障作用;再次作为专门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应围绕其司法专门化的性质构建运行机制。

  • 标签: 环保法庭 环境资源审判 司法专门化
  • 简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所要解决的是当事人"对什么可以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问题。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既决定着法院的受案范围,同时又是我国公民诉权的体现。因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特殊性,我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可诉范围判定应在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因行为范围基础上,以存在环境公共利益受到损害或严重威胁的事实和维护环境公益特定诉讼目的为判定标准,在排除刑事犯罪行为和为保护国家安全、公众安全等所采取必要措施的可诉范围的例外情形下,最终以明确的可诉范围来界定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受案范围。

  • 标签: 环境公益诉讼 可诉范围 公共利益
  • 简介:以“民法总则实施与市场经济发展”为主题的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2017年会暨首届天津法律实施论坛在天津工业大学学术中心举行。本次论坛由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主办,天津工业大学文法学院与中国民主建国会天津市河东区委员会共同承办。论坛由天津市法学会副会长、天津市法学会应用法学分会会长肖强教授主持。

  • 标签: 天津工业大学 法律实施 论坛 中国民主建国会 成功 市场经济发展
  • 简介: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为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形态之一,其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夫妻各方的财产权益和保障家庭扶养职能的履行,同时维护交易安全与第三人利益。值此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之际,基于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立法功能与立法价值,为满足我国部分夫妻在婚姻期间因特殊情况对实行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的需要,建议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我国台湾地区立法经验,从我国实际出发,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设立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

  • 标签: 非常法定夫妻财产制 请求权人 法定事由 法律效力
  • 简介: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中,完善对鉴定人的法庭质证规则,落实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完善《刑事诉讼法》第192条第2款规定的"有专门知识的人"制度,也是应有之义。我国现行法律没有对"有专门知识的人"的资格要件进行明确规定。英美法系从专业知识和公正性两个方面探讨专家证人的资格要件,对我国"有专门知识的人"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 标签: 英美法系 专家证人 资格要件 审判为中心 刑事诉讼
  • 简介:本文在梳理国内外关于碳排放权法律属性问题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提出宜立足公权解决碳排放权法律属性问题,通过对国内已经具备一定实践基础的目标分解落实与考核制度、碳排放核算报告制度和碳排放权交易制度的系统梳理,对碳排放权的行政规制权的法律属性进行了进一步论证。

  • 标签: 碳排放权 法律属性 气候变化
  • 简介: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广泛应用,必然会带来人类社会生活与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尤其会对人们的生存模式产生重大影响,劳动与雇佣工作模式将面临大变局。如何应对智能时代给劳动者就业及社会发展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尤其是人工智能应用可能带来的消极作用是值得深思的问题。考察人类社会发展史上的每一次工业革命,人的能力不断被超越、人力不断被替代,但是人类社会仍旧在不断向前发展,如何应对此番机械智能革命给我国劳动就业所带来的影响,发达国家的历史发展启示告诉我们,技术的不断迭代更新需要有前瞻性的、不断完善的劳动法制和社会保障制度体系才能维系整个社会的平稳发展,此外,不断提高劳动力教育水准和比例,革新教育模式,努力培养高素质创新型技能劳动力也是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新旧历史背景下的技术革命与人类社会发展的顺利过渡。

  • 标签: 人工智能 工业4 就业 劳动法制
  • 简介:占有系民法(典)物权编(法)上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其于整个物权法、民法乃至全体私法上占据关键地位。我国编纂民法典物权编时应于现行物权法既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作较大的建构、厘定、补充及完善,由此以形成我国占有法的规则系统,彰显其系统效应。占有的体例安排应置于物权编之末而予规定。占有规则的设计宜借境域外多数立法成例而作出。占有与占有人的涵义、占有权利与样态的推定、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人与占有辅助人的涵义及其判定、占有的变更、移转、合并与分离、善意、恶意占有人的责任及其与所有人等之间的回复关系、占有人(含占有辅助人)的自力救济权与物上请求权、共同占有及其权利行使、占有的消灭及准占有等,皆应一一加以确立、建构或完善。透过这样的工作和努力,我国的占有法规则系统势可彰显其维系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秩序的功用与价值。

  • 标签: 占有规则系统 善意、恶意占有人 占有的保护 准占有
  • 简介: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诉讼制度的基本原则,在内容上包括直接原则和言词原则两个方面。新时期下,我国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而审判中心主义的实现,需要贯彻直接言词原则。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确立和适用,存在着以卷宗为中心的审理模式、审判委员会制度、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及司法行政化等制约因素。因此,需立足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完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等措施,以期对正在开展的庭审实质化改革有所裨益。

  • 标签: 直接言词原则 以审判为中心 庭审实质化
  • 简介: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犯罪活动频发,已严重危及国家、地区安全。在境外势力的长期干预、支持下。近年来我国的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猖獗,多集中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西部地区,并呈现出向全国扩展的趋势。但究其根源,西部地区在民族、宗教、文化、历史、地理等方面均为我国恐怖主义犯罪活动的滋生提供了条件,因此,对我国西部地区(本文仅指甘、青、新、藏四省份)民族恐怖主义犯罪的刑事政策进行检视,以便更好地对我国恐怖主义犯罪进行防控和打击,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 标签: 西部地区 恐怖主义犯罪 刑事政策
  • 简介:地方立法权的横向配置主要解决立法权如何在地方权力机关与地方行政机关之间进行分配的问题。2015年《立法法》第八十二条规定有所进步,立法权限不清的问题仍未实质改观。学界关于二者立法权限划分的二分法模式忽略了共有立法事项,缺乏“元标准”,对制度改进的指导意义有限。基于我国的立法体制,确立政府规章专管事项的三分法模式难以完全付诸实践。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以列举的方式明确规定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逐步建立和完善地方性法规保留制度,是当下划分二者之间立法权限应该努力的方向。《立法法》第七十六条稍加完善,便可将这一举措制度化。

  • 标签: 地方性法规 政府规章 立法权限 法律保留
  • 简介:共同监护是离婚后子女监护的模式之一,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一经出现,就引起了各国的广泛关注。英国和西班牙几乎同时开始引入共同监护,起点也基本相同,但最终的发展路径却截然不同:虽然两国一开始都对共同监护持谨慎态度,最终也都在立法中规定了共同监护,但无论是立法技术,还是实践中法院对共同监护的态度以及适用共同监护的法律技术,都存在巨大的差异。比较英国和西班牙共同监护制度发展的历程,结合我国离婚后子女共同监护制度的司法实践,在立法上应明确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同时,参考其他国家的立法来细化相关的评估要素;司法上保障法院的审判权同时,慎重对待其他部门在监护裁决中的作用。

  • 标签: 共同监护 离婚 子女最佳利益
  • 简介:"僵尸企业"的大量存续无疑会造成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是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我国《企业破产法》为依法处置"僵尸企业"提供了制度安排,对于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和营运价值的"僵尸企业",及时进行破产清算;而对于仍然有营运价值和市场需求的危困企业,通过破产程序中的重整,和解制度实施挽救使企业重生。在破产程序中,企业因破产重整或破产清算引起的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问题,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理论和实务界,针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难问题,在分析相关国家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以期更有利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要。

  • 标签: 破产程序 商事登记变更与注销 制度完善
  • 简介:世界范围内,大规模的组织犯罪日趋严重,然而传统的情报收集对此很难奏效,故而需要更新方法。通过对意大利检察机关与犯罪嫌疑人的合作的经验,以及“犯罪组织”的概念的分析,无疑会深化国民对于打击组织犯罪调查策略的认识。现阶段,虽然意大利所提供宽缓的刑罚利于合作机制的建立,但这并非唯一的选择,除此之外,还需要自主侦查的努力,唯有综合运用多种策略,才是打击大规模犯罪决胜的武器。

  • 标签: 大规模犯罪 情报采集 合作机制 自主侦查 综合运用
  • 简介:我国过去二十一年的刑事证据规范发展历程可以区分为自发生长、艰难酝酿和快速回应三个阶段。我国刑事证据规范的发展进程当中,司法需求是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原动力,刑事错案的频频出现是刑事证据立法的催化剂,网络时代媒体的聚焦效应为刑事证据立法获得了话语的正当性,司法改革和政法权力格局变革为刑事证据制度改革提供了组织条件。这种独特的发展逻辑使得我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在改革动力、纵向发展趋势、横向格局、规范范围及规范样式等方面都呈现出独特的特征。这种改革路径具有针对性强、阻力小、易于借势推动等优点。但目前我国的证据制度改革还存在着穷于应对、缺乏通盘考虑、与相应配套司法诉讼制度有待进一步协调等缺陷,需要在未来的刑事证据制度改革中加以改进。

  • 标签: 刑事错案 证据制度改革 权力格局 司法需求 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