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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从法律定性上看,水下文化遗产不是无主物,也不是“人类共同继承遗产”,而是沉没物,原则上归其沉没时的物主所有。当然,对按照一定的程序不能辨明物主的水下文化遗产,除文物和公共财产外,自其沉没时视为无主,适用先占制度。《保护水下文化遗产公约》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已经作了公平合理的规定,我国有必要参加该公约。在相关的国际打捞案件中,我国完全可以根据国际法坚决地主张和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 标签: 国际水下文化遗产 无主物 沉没物 文物保护 法律归属 属地管辖权
  • 简介:在社会公平问题日益凸现和近年扩大内需的强烈驱动下,遗产税的出台成为日益紧迫的问题。但遗产税本身的特殊性决定了它不仅是完善税制的问题,也是完备法制本身的问题。遗产税的顺利开征最首要解决的是配套制度的建设问题,没有相关金融制度、个人财产监控制度、相关法律制度的配套,将不利于遗产税的开征。

  • 标签: 遗产税 配套制度 金融 个人财产监控 中国
  • 简介:<正>章广德和冯玉珍婚后多年无子,经夫妇商量,并征得其堂兄嫂同意,将出生三个月的堂侄章富根收为养子。一九七○年,冯去世。当时家有房屋六间。七二年,章续娶季彦,时养子十五岁,一家三口因琐事经常发生纠纷。七六年五月的一天,章富根又因小事和养父争吵,继母季彦为避免矛盾尖锐化,把章富根送往四伯父家暂住。第二夭,章富根从四伯父家跑回生父家和生父一起生活,并到生父所属生产队参加劳动。年终分配时,章富根从劳动所得中拿出一百元钱给养父。七七年一月,章富根从生父家应征入伍,军属待遇由其生父享受。七九年,回家探亲也住在生父家。仅

  • 标签: 养子 遗产 收养关系 婚后 遗嘱继承 纠纷
  • 简介:程锡如不应取得抚养人的遗产马培良孙昌兴案情简介:本世纪初,贾卓群随其父从江西到黄山屯溪经营“振泰瓷店”,在黎阳街28号和30号置办了两处产业。这期间,贾卓群娶妻程月仙,于1910年生下长子贾佩文。次子出生后不久,程月仙的胞弟程礼祯病亡。程氏征得丈夫同...

  • 标签: 意思表示 养父母子女关系 收养关系 滁州师范专科学校 承前 启后
  • 简介:横山县位于毛乌素沙漠南缘,明长城脚下,无定河中游,资源富集、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横山县文体事业局为了挖掘丰富的民间文化艺术资源,提出了创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和先进时代文化大县的战略目标,立足全县文化、文物、旅游、新闻出版、波罗影视旅游基地等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为经济大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文化氛围。

  • 标签: 文体事业 横山县 旅游事业 积极发展 侧记 县情
  • 简介:<正>一九九五年二月七日原无锡市郊区物价局物价检查所所长张某同冯某为报复而雇佣他人杀害证人曹月明。①一九九五年年一月又发生了“震惊全国的村干部谋杀农民案”,即农民陈重申因村

  • 标签: 证人 法律保护 信访工作 被告人 被害人 证人保护
  • 简介:<正>根据香港现行法律体系,香港的专利制度是一种注册英国专利的制度。这种注册制度在香港法律中的依据是香港的《专利注册条例》根据这种制度,凡在英国获得承认的专利,只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在香港注册,就可以在香港取得如同在英国一样的专利保护。任何人,想得到香港专利保护,必须首先在英国取得专利权。目前,在英国受保护的专利有三种:一是依英国1949年专利法颁发的专利;

  • 标签: 专利保护 香港政府 欧洲专利公约 专利权 英国政府 香港法律
  • 简介:目前,我国已形成一个以《民法通则》为首,包括《公司法》、《企业法》、《企业破产法(试行)》及新近颁布的《合同法》等在内的民事法律体系,来调整债权债务关系,但仍有些重要的债权保护问题没有涉及或还不完善,形成债权保护的空白和缺憾。以下,笔者将不揣浅陋谈一下自己对保护债权的认识。

  • 标签: 债权保护 担保 保全 破产 第三人侵害 债权制度
  • 简介:人权问题因其在国际上的重要地位而被世界各国普遍关注和重视。本文试图从人权的产生及保护角度,论述国家在人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以期中国在人权保护方面取得更大的进步。

  • 标签: 人权 国家主权 中国 国际保护 国际法
  • 简介:<正>人民检察院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为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政治权利,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关于这方面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却比较薄弱。本文就这一问题略陈管见,以就教于法学界的同志们。一、正确认识我国的人权问题正确认识我国的人权问题,是讨论检察监督与人权保护的前提。人权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民主的范畴。它不单纯是法律问题,而首先是政治问题。抗日战

  • 标签: 人权保护 检察监督 人民检察院 人权问题 检察机关 公民权利
  • 简介:财产属于集体、分配归成员、实行民主管理、成员有严格的身份特征、成员的入退不影响集体组织的存续,这是半个世纪以来对我国集体公有所形成的共识。集体公有的这些特征与以中世纪日耳曼村落共同体土地所有形态为典型的“总有”具有高度相似性。以总有解释和规制集体所有权对于集体财产的保护、加强集体财产的管理、维护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集体财产凝聚着集体成员的个人利益。成员身份是成员权利的基础。物权法应当以户籍登记作为确认农村集体成员身份的依据,以在集体企业连续工作一定年限或连续脱离集体企业一定年限作为认定成为或丧失城镇集体企业成员身份的依据。保护集体财产不仅仅是标语口号,物权法必须确保集体财产在公权力面前的独立性,必须防范集体组织经营者侵害集体财产。

  • 标签: 物权法 集体 集体所有权 总有 日耳曼
  • 简介:<正>一、法文化即法观念时下热心法文化研究者渐多,但有些论者在解释法文化概念时常有把法律制度本身也列入其中的倾向,并名之为广义的法文化。实则广义的法文化称为法律文明或更确当。法文化即是法观念、法意识,它所涉及的只是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阶层的人们对于法律及司法机构、法律职业家等的态度、对于解决冲突方式的选择、正义标准以及价值尺度等等。将制度本身也纳入法文化范畴似乎是扩大了它的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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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认为,应明确商号权具有人格权、财产权性质,并破除商号登记的级别主义,扩大对商号侵权的解释。建立起完善的商号保护制度。

  • 标签: 商号 人格权 财产权 级别主义 法律保护
  • 简介:环境利益属于公共利益。传统法律理论认为,公共利益的保护是政府的职权和责任,只有政府是公共利益的代言人。本文认为,除了政府可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外,也应当允许社会公众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直接参与公共利益的维护,即建立环境公益的政府和公众的双轨保护制度。为此,特别应在环境保护立法中建立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赋予公众独立的环境保护主体资格和相应的权利义务。

  • 标签: 公共利益 代表 保护制度 传统法律 权利义务 公益
  • 简介:<正>在我国,随着老龄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老年问题的增多与复杂化,已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心和重视。老年人由于其身体素质、心理机能、社会交往、生活能力等各方面的特殊性,他们在家庭和社会中往往处于弱者地位,其合法权益很容易受到损害和剥夺。然而,他们在家庭或社会中的境遇,往往会给其他社会成员形成“涟漪效应”,这种效应会给人们的观念和心理产生长远的影响,从而影响一代人或整个社会心态。因此,探讨老年人作为现实的或潜在的被害人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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