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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新自由主义认为权利优先于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个人的权利。麦金太尔从语言学和历史学两个角度,对新自由主义的权利观进行了历史主义批判,指出新自由主义建立在抽象自我观念基础上的权利必然是虚构的,并不具有历史真实性,永恒与普遍的权利并不存在。麦金太尔的这种批判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我们开放出了重要的问题。

  • 标签: 新自由主义 权利优先 自我 历史主义
  • 简介:在西方法哲学传统中,自然法主要是指道德自然法,即人类生活中的正义与道德准则。从古希腊的自然法思想,到当代西方各种正义理论,自然法学形成了一整套思想价值体系,它先是与自然理性相同,继而与神的理性相连,最后与人类理性和实践理性相合。尽管自然法的内涵一直在变化之中,其共通之处在于,各种学说都反映了正义与秩序的结合,体现了人类运用法律创设正义社会秩序的不懈追求。

  • 标签: 自然理性 神的理性 人的理性 实践理性
  • 简介:<正>贝卡里亚(C.B.Beccaria)是在十八世纪后半期才成为取得胜利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法国大革命)的理论先驱的启蒙思想家之一。因此,同其他许多启蒙学者一样,他在社会思想方面,也是采取卢梭的社会契约说的。他的刑法思想完全是从社会契约说引伸出来的。他认为刑罚权毕竟是以各个人在通过缔结社会契约而形成社会时所互相委托的各个人的自由的一部分的总和为根据而产生的。从这点出发,他确立了这样一个刑罚理论的基本原

  • 标签: 罪刑法定主义 贝卡里亚 历史意义 十八世纪 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刑罚理论
  • 简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基础是历史唯物主义,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创造性运用和发展.生产力是社会发展最终决定力量,代表先进生产力,是"三个代表"的基础条件、根本力量.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社会发展是全面的,在注重物质文明建设、坚持生产力标准的同时,也要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需要先进的生产力,也需要先进的文化.人民群众既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者,又是其享有者.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目的和归宿."三个代表"是一个统一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三个代表"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与时俱进.

  • 标签: 三个代表 历史唯物主义 与时俱进
  • 简介: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形势下党赋予公安机关的新的重大历史使命.但是,当前农村治安形势不容乐观:重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开始由城市向农村转移;群体性突发事件还将持续上升;农村封建迷信沉渣泛起,邪教组织屡禁不绝等等.对此,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基石作用,把维护农村社会政治稳定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首要任务;充分发挥打击违法犯罪的尖刀作用,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防范中的骨干作用,构筑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充分发挥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作用,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标签: 新农村建设 困境 公安机关 历史使命
  • 简介:<正>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是对人类存在的法律社会现象的高度概括和理论抽象。它客观地反映了法律的本质,作用、产生、发展、消亡的一般规律,是我们具体认识各种法律现象的正确方法论。因此,正确认识和掌握这一理论,对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限于文章的篇幅,本文只从历史的剖面分析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三个理论层次。一、法律利益论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的第一理论层次马克思认为,“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由一定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和需要的表现。”(《马克思恩格斯全

  • 标签: 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 马克思恩格斯 共同利益 理论层次 统治阶级利益 法律现象
  • 简介:德国历史法学派当历史开始迈入十九世纪的时候,英、美、法等国的资产阶级已在政治上确立了稳固的统治地位,为资本主义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开拓广阔的道路。在德国,却是另外一种情况。它仍然是个落后的,实行半封建的君主专制和处于分裂割据状态的国家。相应的,启蒙思想家鼓吹的一套古典自然法理论,在先进国家变成已经过时的东西;而在德国,则还是有待宣扬

  • 标签: 历史法学 历史进程 古典自然法 萨维尼 梅因 商品货币经济
  • 简介:法律形式主义具体表现为法律理论领域中的概念形式主义与审判实践中的规则形式主义。法律现实主义提出了法律形式主义具有逻辑之谬、实践之弊、目标之虚三宗罪。法律形式主义在逻辑上不考虑概念适用的具体语境、错把三段论的形式逻辑当作逻辑的唯一模型、无法反应现实的法律实践;在实践中忽视先例原理的两面性、忽略法官裁决案件的实质理由、忽视审判结果的实质正义;在目标诉求上追求虚幻的唯一正解式的确定性。法律现实主义质疑法律形式主义有关法律确定性本质和范围的观点,并不反对法律实质上应该是确定的这一命题,他们诉诸社会科学的经验研究去发现现实法律确定性的源泉。

  • 标签: 法律形式主义 法律现实主义 确定性
  • 简介:宪政主义与自由主义是两个不同的西方政治思想传统,本文将探讨两者与立宪政治的关系。据此论证现代中国自由主义因其内在逻辑缺陷而无法在立宪政治进程中发挥人们所期望的作用,相反,宪政主义思想和实践更为有效地推动了中国宪政秩序之形成。

  • 标签: 自由主义 宪政主义 立宪政治
  • 简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包括思想道德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历史教学的特点和任务,使历史教育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教育工作者应该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根本任务贯彻到历史教学中去,使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为培养“四有”新人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应的贡献。

  • 标签: 中国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历史教学
  • 简介:<正>1997年12月13日,适逢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30万同胞遇难60周年祭。上午10时,南京各界隆重举行悼念仪式,防空警报器、所有交通工具汽笛一齐鸣响——声声鸣笛控诉万世罪恶,株株松柏祭奠千古冤魂。在此之前,南京市公证员协会接受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的申请,办理了一批特殊的公证——为150名大

  • 标签: 公证员 公证处 幸存者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 史公 公证书
  • 简介:本文在界定科学主义和人文主义概念的含义以及考察历史上的人文主义与科学、科学与人文主义的冲突和分裂及其内在原因的基础上,着重论述了人文人对科学的误解和偏见,尤其是科学的人文主义(新人文主义)和人文的科学主义(新科学主义)的丰富内涵。作者认为,迈向科学的人文主义和人文的科学主义,这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发展和繁荣的需要,是科学文化和人文文化整合和统一的要求;这是一个美好的理想和长远的目标,但是绝不是不可能实现的乌托邦。

  • 标签: 科学人文主义 科学的人文主义 新人文主义 人文的科学主义 新科学主义
  • 简介:企业形态法定不应被理解为立法设定的企业形态标准应当是严格而封闭的。法定企业形态来源于对现实生活中各种不同企业形态的抽象概括。企业形态法定为法律对现实中不同形态企业的规范提供了一个关于企业形态的典型标准。这一标准应当具有开放性,以适应现实中众多不同形态企业的良性发展需求和众多不同投资者合理的现实需要,从而鼓励投资。同时,立法应重视建构企业类型,以弥补作为概念的企业典型因具有抽象概括的性质而存在的不足。当现实中的某种企业形态有单独立法需要时,应该及时立法以创造新的法定企业形态。目前,我国以责任和组织化程度为标准划分的独资、合伙和公司三种企业形态立法过于概念化和封闭化,而适应不同合作社形态的合作社法律体系迟迟没有建立,这些问题均亟待解决。

  • 标签: 企业形态 法定主义 类型化 开放性立法
  • 简介:<正>在封建社会,人治主义表现在治理国家的方法上,就是公开实行个人意志凌驾于社会之上、法律之上。个人决定一切意味着皇帝对于国家的权力是至高无上的。宫庭的宰辅臣僚们以及州郡县府的各级官员,权力是皇帝“赐予”的,对人民来说,他们是集大权于一身的主宰,而对赐给他们权力的人来说,又是附庸和奴仆。虽然历代封建王朝也有法律,但“法律仅仅是君主的意志而已,即使君主是英明的,官吏们也无法遵从一个他们所不知道的意志,那末,官吏当然只有遵从自己的意志

  • 标签: 人治 个人意志 封建社会 权力 经济管理体制 官僚主义
  • 简介:罪刑法定主义渊源于中世纪的英国自由大宪章,历经启蒙运动,这一原则逐渐被各国法律所接受。我国刑法也确立了罪行法定主义原则,究其内容还应包括刑法以成文法为法源,刑法不得溯及既往,刑法不得有绝对不定期刑,刑法不得适用类推解释四个方面。

  • 标签: 中国 罪刑法定主义 成文法 类推制度 刑法
  • 简介:自然法观念在西方法律思想史中被认为是对与错的终极标准,提供了人类自我反省的有力激素,并且对世界各国尤其是西方民主国家法律与政治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经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康德、黑格尔等思想大师的因袭发展,自然法在法哲学中闪烁着耀眼光芒。研究自然法,对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 标签: 自然法 自然主义 自由主义 变迁
  • 简介:20世纪80年代,伴随着宗教极端主义的泛滥,新疆地区民族分裂主义明显活跃起来,近20年来他们更多地以宗教为掩护,利用宗教极端主义达到分裂的目的.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相互融合,通过暴力和非暴力手段,企图分裂新疆,建立所谓的"东突厥斯坦",同时,疯狂制造各种恐怖事件,严重危害了我国边疆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稳定和国家安全.本文对其犯罪成因作了分析.

  • 标签: 宗教极端主义 民族分裂主义 犯罪成因 国家安全
  • 简介:<正>近几年来。有的同志把马克思在研究资本主义经济关系时使用的异化概念运用于社会主义社会,认为社会主义在其自身的发展中会不断产生异己的力量。他们由此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已经异化。这种“社会主义异化”论是错误的。只要系统地阅读马克思的著作,我们就会发现,他所使用的异化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他在自己的早期著作《一八四四

  • 标签: 社会主义制度 社会主义社会 劳动异化 马克思恩格斯 资本主义经济关系 私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