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始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的侵权法限制运动,以责任保险危机、诉讼爆炸、陪审团失控、无聊诉讼、原告律师贪婪为限制侵权责任的理由,但无论哪一理由都无可靠性可言。侵权法限制运动基础如此薄弱,且以限制原告获得赔偿的可能性和赔偿数额为主要目标,却未遭遇民众的反感甚至反对,原因在于侵权责任限制的支持者巧妙利用了修辞术、立法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冲突,巧妙架构内部组织结构以及个人主义仍是美国文化的核心。经过几十年的改革,侵权法限制运动确实使原告更难获得赔偿、律师行业受到重创,却并未降低保险费、事故发生率和产品安全。因侵权责任限制支持者的失信和改革伊始蓄意的欺骗,该运动获得的民众支持会越来越弱,它给我们的教训是:法律改革非政治运动。理性当头。
简介:随着现代性的增长,特别是现代法治话语的勃兴,基于邻避设施的环境抗争在中国呈量级增长.这将给未来中国的社会与法治结构的变迁带来重要影响。基于惯性维稳思维,地方政府一般采用“专断一压制”型的管控模式治理邻避风险,这种模式减损了环境法律的社会功能,在实践中已呈现出诸多合法性危机。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趋势下,邻避治理必须在法权结构的合理与法权能力增进的基础上.通过环境协商的制度实践。构建一种“参与一回应”型的社会治理体制。该治理模式强调社会权力能力的增进.是一种多元、参与、合作的结构。经此,将各行动主体与环境事务联系起来,这是环境法治的基本方向与价值回应.也是中国环境邻避治理的基本选择。
简介:“仁”是中国古代最重要的观念。尽管关于甲骨文中有无“仁”字尚无定论,但是甲骨文已经有了“仁”字的原形。从“夷俗仁”、“相人耦”的风俗习惯入手,可以发现灸、爽、乘、化、尼、吊死个字形,分别是东夷民族二人相亲、抱哺其子、抵足而眠、靠背而卧、男女之爱、追孝父母诸风俗的写照,它们共同成为酿造“仁”的文化土壤。西周有“心”符之“德”源于并超越殷商无“心”符之“德”,其强调“环保小民”、“以民为鉴”,可能系受东夷“相人偶”精神的影响。西周的“德”字与战国时的“恙”(仁的古字)之间存在联系。“恙”最早拣于母亲对胎儿的关心。从人从二的“仁”字,最早见于西周晚期的《夷伯夷蓝器铭》,比学术界公认的首次见于战国时期平山中山王墓铜器铭文中的“仁”字,要早约五百余年。“仁”经过孔子的加工上升为完整的思想体系和推动中国古代社会从野蛮不断走向文明的精神支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