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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如果说爱情是甜蜜的酒浆,但随便乱喝,也会变成烈性的毒汁。不是吗,一颗心忌妒一颗心,一颗心欺骗一颗心,一颗心霸占一颗心,那么爱情的花朵很快结出酸涩的果子。笔者带着爱情这个古老而又崭新的话题,走进森严的大墙,对几例案例进行剖析,以警示涉足爱河的人们。被忌妒诋毁的爱情嘟……嘟……,救护车风驰电掣般地驶过

  • 标签: 爱情悲剧 “变” 风驰电掣般 犯罪史 补偿费 妻子
  • 简介:本刊第一期发表案例分析以后,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专业法律工作者的热烈欢迎,纷纷来信来稿,积极参加讨论。我们相信,由于大家的关心与支持,"案例分析"这个专栏是一定能够办好的。为了活跃法学界研究问题的气氛,提高法学理论与政策业务水平,我们期望全国各地同志继续踊跃投稿。稿件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一案一议,观点明确,论据有力,文字简练。从本期起,我们将本着择优采用的原则,陆续选登各种不同观点的来信和稿件,以供大家参考。

  • 标签: 案例分析 脾破裂 被告 因果关系 行为 研究问题
  • 简介:<正>一九七九年四月二十一日凌晨四时许,重庆港务局江北作业区水上工人在长江沱内水中,发现一具无名女性浮尸。经过现场勘验,确定是被他人杀害,当即组织力量开展侦破。

  • 标签: 死者 作业区 港务局 尸体 重庆市 罪犯
  • 简介:冷战后,“干涉”、“人道主义干涉”,常被“国际干预”取代。主张“国际干预”的理由或前提或条件,是被干涉地区或国家的人权状况,即在那里出现了严重的人权灾难。为使“干预”顺利进行,须得限制乃至否定被“干预”国家的主权。出现了“人权高于主权”,各……

  • 标签: 国际干预 人权高于主权 国际法 人道主义干涉 人权状况 冷战后
  • 简介:2012年刑事诉讼法在诸多变革之中维持了搜查程序的原有制度形态,这种不“”的格局与西方国家搜查程序的法治特点形成了鲜明的对照,保障性、精密化、司法化的不足,凸显着我国现行搜查程序的制度缺陷。而2010年“两个证据规定”对非法实物证据的排除规则之规定又稍显保守。因此,未来我国搜查程序的改革,除进一步坚持法治化路径外,还需要引入利益权衡方法,使非法实物证据排除规则的救济功能落到实处。

  • 标签: 搜查程序 隐私权 刑诉法修订 证据排除
  • 简介:具体行政行为"撤"限制包括"撤一般禁止"和"禁止不利变更"。"撤"限制路径包括设定有权"撤"期间、程序同一、利害关系人同意以及"撤"范围、主体、方式等方面。为践行法的安定性、信赖利益保护、控权等先进理念,我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51条、修改后《行政诉讼法》第77条第2款、有关行政诉讼的司法解释等应做针对性调整。

  • 标签: “撤变”限制 “撤变”一般禁止 禁止不利变更 路径 制度完善
  • 简介:日本政府正在国会推动一项新法案,新法案将要求保护日本最南端的冲之鸟礁和最东端的南鸟岛的海岸线,在国家的直接管辖下建设港湾和码头。其立法行动的目的是谋求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权益,强行扩张其海洋权益。中国政府对此公开表明了反对立场。从国际法的角度可以看出日本政府这一行为的不法性。

  • 标签: 冲之鸟礁 岩礁 南鸟岛 变礁为岛
  • 简介:本刊第一期发表案例分析以后,受到广大读者特别是专业法律工作者的热烈欢迎,纷纷来信来稿,积极参加讨论。我们相信,由于大家的关心与支持,“案例分析”这个专栏是一定能够办好的。为了活跃法学界研究问题的气氛,提高法学理论与政策业务水平,我们期望全国各地同志继续踊跃投稿。稿件要求理论联系实际,一案一议,观点明确,论据有力,文字简练。从本期起,我们将本着择优采用的原则,陆续选登各种不同观点的来信和稿件,以供大家参考。

  • 标签: 刑事责任 伤害罪 案例分析 脾脏肿大 破裂 正常人
  • 简介:墨家所代表的“农与工肆之人”要求改变春秋战国之际纷乱的局面而走向一统,因而提出“尚同”,在政治层面上要求一个绝对权威的专制君主作为新统一秩序的象征。梁启超和郭沫若曾就墨子这一思想是否为民约论各持己见,后来的学者仍聚讼不已。君主专制是墨子尚同说的本质,这与民约论所崇尚的平等、自由、人权等近代政治的思想精髓有着天壤之别。

  • 标签: 墨子 尚同 民约论 专制
  • 简介:丽案件中当事人的自相矛盾,源自传统民法在定位遗失物的权利结构之时,严重忽视了如下事实:即无论拾得人还是所有权人,在遗失物问题上都存在严重的有限理性。这一疏忽导致民事立法对当事人施加了大量的无谓成本,也助长了刑法界中对此类行为动辄归罪的不当倾向。我国物权法对遗失物的判断具有体系上的合理性,但其实际体现了如下不当预设——即国家对遗失物的控制要比个人更加稳妥和可靠,这不仅违背法治精神,且会因严重违背民众的一般认知而引发不必要的非议与反感。立法应当放弃以权利性质来定位权利效力的陈旧进路,转而以把握权利归属过程为核心,明确具体当事人权利的具体内容。

  • 标签: 遗失物 有限理性 梁丽案件 物权法
  • 简介:对抗诉讼模式以控辩双方的诉讼对抗和法官中立听证为基本特征,在其漫长渐进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发现真实、权利保障等一系列理论基础。对抗诉讼模式有利有弊,处于变动中的中国刑事诉讼改革应趋利避害,在完善既存制度的同时,建立司法审查、证据开示等新制度,以保障对抗诉讼模式的有效运行。

  • 标签: 对抗式诉讼模式 真实发现 权利保障
  • 简介:国务院法制办将教育部提请修改的四部法律《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以及《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改建议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一举措开创了我国包裹立法模式的先河。包裹立法就是为达到一个立法目的,而对散布在不同的部门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一次性的"打包"修改。这种修改模式能够提高立法效率,而且能保证法律体系中的内在统一性等,但它的实施则需要一定的范围与条件,它所适用的范围则是一部法律的变动会引起相关法律的变动,即有同类或同样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存在。同时该模式的适用对立法人员的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

  • 标签: 教育法律 包裹立法 适用范围 优势
  • 简介:对抗刑事审判至少包括以下四种不同的内涵:字面意义上的竞技司法、比较法意义上的普通法系审判、技术意义上的对审审判和控辩主导审判、理想类型意义上的纠纷解决审判。对抗刑事审判运用在不同的语境下往往具有不同的内涵,但是又有各自的不足之处。参酌最后两种定义的合理部分。对抗刑事审判应界定为由控辩双方当事人及其律师主导且在严格规则规范下的审判,裁判者在该程序中通过理性的方法判断指控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

  • 标签: 对抗式刑事审判 竞技式司法 普通法系审判 对审式审判 控辩主导型审判 纠纷解决型审判
  • 简介:隋唐王朝在中国封建史中是相当富足的两个朝代,其先后由盛衰的过程令人深思。从某种意义上说,隋不是亡于国力的衰弱上,而是亡于缺乏必要的权力制约机制。唐以安人、节俭、纳谏和思危总结了隋灭之因,却因终无法避免帝国崩溃之命运。皇权对于官吏权力的制约通过其评价、协调和惩治功能表现,宦官制度和特权主义的存在削弱了皇权的控制力,并导致官吏层面上的大面积腐败。封建统治者的阶级局限性决定了在封建专制制度下,既不可能于社会中建立起一种由下而上的防止统治权力腐败的监督系统,或于政权内生长出一种由下而下的权力制约机制,也不可能在反腐败倡廉方面形成持久且行之有效的道德体系。

  • 标签: 隋朝 唐朝 腐败 皇权 权力制约 法治
  • 简介:本文将对法律文化类型研究代表性人物治平教授的观点进行分析评判。众所周知,治平教授有关法律文化的观点在前后期是存在较大差异的,因此,我认为对治平的学术观点展开评判之前,有必要对治平的前后期学术观点进行梳理。

  • 标签: 法律文化 文化类型 自选集 学术观点 代表性人物
  • 简介:植入广告作为一种新颖的营销方式,近年得以快速发展。植入广告在本质上仍然属于广告,这使得植入广告的隐蔽性和广告规制所要求的广告可识别性之间存在冲突。如果不将植入广告纳入到广告规制法律体系中,会对消费者权益、媒体以及现行广告规制体系等都构成极大的损害。但是,过于严厉的规制方式则会扼杀植入广告的价值。因此,对于植入广告的规制需要针对其隐蔽性特点而在规制方式上有所变化:一方面,根据植入广告可能的危害程度进行区分,以类型化的方式予以规制;另一方面,通过对广告披露的方式、程度进行相应的规定,健全广告信息披露制度,从而抑制植入广告的负面效果。

  • 标签: 植入式广告 可识别性 隐蔽性 广告法
  • 简介:聚众裸聊是当今一种新型的性交流方式,在探讨如何规制聚众裸聊时,不仅遇到了网络犯罪行为认定上的疑难问题,也遇到了网络共犯主观方面和主体认定上的疑难问题。对于这些疑难问题,将裸聊行为认定为淫乱行为具有可行性,网络共同故意符合传统共犯理论要求的犯意双向联络,而网络共犯主体认定问题属于超越我国现有共犯理论逻辑的问题,需要通过改变我国传统共犯理论加以解决。

  • 标签: 聚众式裸聊 网络共犯 淫乱行为
  • 简介:《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列举了"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六项信息。这一列举系对个人信息抽象概括定义的具象化说明。被列举项是否属于个人信息,在何种情形下属于个人信息,仍需在"识别"与"记录"两个要素的限制下进行考察。另外,还存在一系列与所被列举六项信息相关的概念,如称号、身份编码、指纹信息、基因信息、邮政编码、IP地址、电子邮件地址等。这些内容既可被认为是为列举项所包含,也可认为是《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五款句末"等"的范畴。对于这些概念也须根据个人信息的要素进行具体分析。

  • 标签: 个人信息 识别 生物识别信息 IP地址
  • 简介:影子银行是造成美国金融危机的一个重大原因,目前中国的影子银行也已引起各方关注。中国的影子银行有自己的特色。本文结合资本市场的实践,从法律角度评述了中国影子银行的主要形式和特点,着重分析了银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这两种主要形式的影子银行业务,分析了此类产品的形式和性质,同时分析了发行和销售此类产品中所出现的问题。本文的主要结论是:一、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是影子银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二、理财产品和信托产品应当被界定为证券,并接受相应的监管。对于影子银行的监管措施,应当由只重定量过渡到定性和定量并重,通过定性促进定量。

  • 标签: 影子银行 理财产品 信托产品 投资合同 非法集资 证券监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