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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政权在主体上与宪法主体相耦合,其行使是一种宪法权力行为,在实现程度上是对宪法财政调整机制有效性的一种测量,因此,财政权的形式表征是宪政法律秩序。财政权的内容实质既表现为宪法层面的契约性经济权力,也表现为行政法层面的行政性经济权力,还表现为经济法层面的调控性经济权力。财政权具有经济人权根源,国家对财政权的行使,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在履行保障经济人权的宪法义务。财政权的真正主体应是全体人民,所以,经济人权是财政权的权源。

  • 标签: 财政权 宪政法律秩序 经济权力 经济人权
  • 简介:相比普通的社会生活领域,道德对于行政权而言其意义更为深远。一方面,道德是规范行政权的相关法律中必备的内容,丰富、充实着法律的具体内容及形式。另一方面,道德可以弥补法律无法完全覆盖的“空地”,促进行政权的改良与进步。法律与道德在行政法领域的协调互动,共同维护着法律的权威与个人的自由尊严。

  • 标签: 行政权 道德 互动
  • 简介:行政处罚的设定和适用的种种问题,都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行政权力的“定位”和运作紧密相联。行政处罚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权力,涉及到整个国家权力配置的问题,也涉及到完善我国的法律制裁体系问题。在我国目前市场主体还不到位的情况下,要发展市场经济,政府的职能必须转变,行政权力的实现方式也必须转变。因此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不宜过宽;行政处罚必须以法设定和实施;加强对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定和完善有关行政处罚的具体制度。

  • 标签: 行政处罚权 行政权力 市场经济条件 法律制裁体系 市场主体 权力配置
  • 简介:民事诉讼及民事裁决不涉及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判断。行政诉讼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司法审查的唯一途径,除此以外,行政权独立。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中应当尊重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人民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不应当依据民事裁决要求行政机关作出某种具体行政行为以协助执行民事裁决。人民法院的民事裁决对行政机关来说,是行政机关作出相关具体行政行为时据以认定事实的依据。行政机关对人民法院在执行民事裁决过程中要求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不当作法应当提出审查建议等救济措施。民事诉讼法中与此有关的规定应当予以修订。

  • 标签: 民事审判权 协助执行 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权
  • 简介:政府机构改革并不能通过单纯的精简就能实现,它涉及到政府行政模式的改革与重建,其实质是对行政权配置和运行方式的调整和革新。本文通过对行政权历史嬗变的剖析,指出准行政权的基本特质。然而,在我国现阶段,国家本位文化传统和计划经济体制的惯性与正在逐步确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碰撞,表明准行政权在我国的发生发展将是一个曲折漫长的过程,这也正是我国机构改革一直在“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怪圈中循环的症结所在。准行政权的特质,要求政府在行政权的运作中遵循行政权有限原则、民主原则和法治原则,这是政府机构改革的目标,自然要求政府行为受此原则的规制。唯此,政府机构改革才能取得更大的突破

  • 标签: 定位 行政权 准行政权 政府机构改革
  • 简介:中国古代民族法制受到儒家民族观的深远影响。儒家民族观具有华夷有别、大一统、尊王攘夷、用夏变夷和因俗而治等内容。儒家认为华夷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于是否具有礼乐文明,而夷人在接受了华夏的礼乐文明之后,则可以由夷入华。儒家民族观,其发展变化与适应以儒家为代表的华夏文明相一致。历代王朝制定治边政策时,主要遵循两种原则,一是"用夏变夷",一是"因俗而治",其目的均为实现儒家倡导的"王者无外""华夷一体"的大一统。儒家坚持"天下大同"的家国观,坚持"有教无类",将教化与仁、义、礼相结合,构成儒家民族观的基本要义。历代统治者制定针对汉地与四周少数民族的政策与法制时,都不同程度体现了儒家民族观的思想内涵。

  • 标签: 儒家思想 民族法制 华夷之辨 用夏变夷 因俗而治
  • 简介:对央地财政分权中的权力配置及其限度,特别是中央财政权力合理限制,应作宪法考察。通过“选择构筑”视角,可以更好地展示中国当前财政分权体制的特征,即中央财政权力的过分强大和地方自主性的缺失。中央政府通过项目制为基础的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财政支出目的、力度和方式等产生实质性影响,造成地方政府的政策选择的扭曲,也间接导致中央政府政策目标难以实现、地方政府难以设定本地财政政策目标和公共服务面临质量压力。“选择构筑”视角帮助我们看到中央政府的财政权力应根据宪法平衡央地关系的基本原则进行限制和约束,这对央地财政分权的进一步改革也有指导意义。当下的央地财政分权改革,应明确全国人大、地方人大在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的申请、实施和验收阶段的参与和监督,同时也应由司法机关来介入和解决中央和地方财权的相关冲突。

  • 标签: 财政分权 中央地方关系 项目制 “控制权”理论视角 选择构筑
  • 简介: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为行政权力介入不正当竞争行为设定公共利益限制,造成实践中可能侵及到私人权利领域。通过对六个典型国家(地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分析,发现绝大多数国家对不同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按其性质采用了不同的规制方式:对于仅涉及经营者之间侵权纠纷的,多数国家只规定了私法救济途径,行政机关并不介入;埘于与竞争秩序关系紧密,与消费者权益维护相关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行政机关发挥了积极作用。我国应借鉴其他国家的立法经验,对不正当竞争行为采用分类规制,正确认识行政权力在维护正当竞争秩序中的作用。

  • 标签: 不正当竞争 法律规制 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 行政责任
  • 简介:我国社会转型期中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障碍众多。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宪法对行政权力的配置不科学、不合理。从宪法层面重新界定行政权力范围,科学配置行政权力,优化宪政秩序是当前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所在。本文在对两个理论基点即行政权力行使的有限原则和限制行政权力与利用行政权力之间保持必要的张力进行阐述后,提出了关于宪法科学配置行政权力的一些思考,以期为我国转型期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有些许的参考作用。

  • 标签: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权力 有限原则 程序正义
  • 简介:<正>少数民族的宗教权,包括民族宗教信仰权、宗教生活权。指多民族国家或国际社会通过国内立法或国际公法形式,允许和保障各少数民族享有信仰自己所崇信的宗教教义,教旨、教派以及供奉自己所笃信膜拜的教主、教神的自由权利;同时享有参加和实行各种宗教仪式活动的自由权利。这里,所谓少数民族,一般指多民族国家中相对主体民族人数较少的民族;在国际社会或多种族、种群或尚存殖民领土、非自治领土或托管领土国家中,除上述涵义外,“少数民族”还兼含在一定法域中居于“从属”地位的特定的人们共同体或特定民族(种族、种群)综合体。例如海湾地区居于被统治地位的库尔

  • 标签: 少数民族 中国宗教 多民族国家 自由权利 民族宗教信仰 国际社会
  • 简介: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宪法序言中的“奋斗目标”和“统一战线”段落中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整体写入宪法文本。此举标志着“中华民族”从一个被广泛应用近百年的政治术语和学术概念正式演变成为一个宪法概念。这不仅回应了全国各族人民大融合大团结大发展的现实需要,也在规范、政治和宣誓等层面上,为中国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治发展提供了宪法依据和宪法保障。在这个意义上,作为宪法概念的“中华民族”具有团结和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致力于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之战略目标的涵摄功能。

  • 标签: 中华民族 宪法概念 民族团结 民族发展 涵摄功能
  • 简介:中国西部地区“三股势力”的恐怖活动对国家和平、安全与发展构成了严重威胁。本文从国际环境、民族宗教、经济文化等方面综述引发西部地区恐怖犯罪之根源。指出遏制、防范和打击西部地区恐怖犯罪的战略指导思想。

  • 标签: 恐怖犯罪 西部 三股势力 对策
  • 简介:[民间法·民族习惯法专栏主持人手记(八)]多年前,我指导的法律硕士厉尽国同学以《法学研究中的“民间法”范式》为题,完成了他的硕士学位论文,并受到答辩组全体成员的一致称赞,无可争议地获得了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据我所知,这是我国法学界就民间法作为法学研究的范式问题所进行的首次系统和专门的论述。尽管在此前,梁治平、朱苏力、田成有等在他们的论著中,也捎带着对这一问题做过一些论述,但并非专门就此问题而展开。

  • 标签: 民族习惯法 民间法 专栏 硕士学位论文 法学研究 法律硕士
  • 简介:詹姆逊的"民族的寓言"概念可以理解为一种形式,以此连接民族—国家的生活实践和资本主义全球化的趋势。"民族的寓言"在第一和第三世界境遇不同,个人文化产品包含的意义是不同的:第一世界与公共分离,而第三世界无论如何都难以与公共分离。与此同时,把詹姆逊的"文化革命"概念和"属下性"相联系,可见出后殖民"文化身份"概念的局限。

  • 标签: 詹姆逊 民族的寓言 “文化革命” 全球化
  • 简介:李大钊《蒙古民族的解放运动》一文,发表于《北京民国日报》,其发表时间却常被注为1925年3月,甚至被注为1925年。《北京民国日报》出报仅13天(1925年3月5日至17日),李大钊在此文中又提到“孙中山先生遗留给我们的手写国民政府《建国大纲》”,故此文的发表时间应在1925年3月12日孙中山逝世至3月17日该报被查封之间,或曰在3月15日前后。此文中提到的“耶邦丹藏”,应为雅布丹增,又被称为巴丹增、B·丹增,时为蒙古人民革命党领导人,来华访问。

  • 标签: 李大钊 蒙古民族的解放运动 北京民国日报 耶邦丹藏 雅布丹增
  • 简介:<正>清朝作为我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封建王朝,集历代统治经验之大成,在维护国家统一的前提下,对边疆各民族地区采取了较为灵活的统治方式,就其刑罚而言,既适用国家统一的刑罚制度,也有受民族传统习惯影响,在制定的民族法规中,规定了不少特殊的处罚方式。“换刑制”,就是清朝刑罚制度在民族地区实行变通的主要形式之一。清代的所谓“换刑制”,就是将清律规定的“充军”、“流”、“徒”等刑罚按其等级折合成相应的枷号刑和鞭刑,亦称为“折枷”。这种制度原为保护旗人而制定的,后来逐渐在民族地区广泛适用,成为清朝对民族地区依法统治的一个重要方面。据光绪《大清会典事例》,

  • 标签: 民族地区 各民族 清朝 刑罚制度 国家统一 刑罚体系
  • 简介: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自治权,是法律赋予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机关的一种民族立法自治权.它是由法律法规确认、保障和制约的权利,是民族本身固有的权利,也是宪法和法律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具体化.民族自治机关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赋予的权限,自主地制定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变通法律或者补充法律.对于上级国家机关不适合民族自治地方实际情况的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法律还赋予自治地方自治机关行使"变通执行或者停止执行"的自治权.

  • 标签: 民族自治地方 立法自治权 再探讨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法 自治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