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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产品"范围的界定关系着产品责任的最终承担,是产品责任法首先要解决的问题.英美法和大陆法各国对"产品"范围的立法界定均有差异,宽严不一.在我国,关于产品责任规定中,没有就"产品"范围予以界定;而尽管规定了"产品"的范围,但其界定在语境、边界、内涵等诸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地修正和明确.

  • 标签: 产品质量 产品范围 立法 产品责任 《产品责任法》
  • 简介:<正>随着民主与法制的发展、国家免责主义逐渐被国家责任主义代替,并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承担责任的范围也越来越大。国家赔偿责任的产生自然同时产生国家赔偿范围。本文就我国国家赔偿范围谈谈自已的一点粗浅看法。关于国家赔偿范围,可以根据不同的标准作不同的划分:一、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所调整的法律关系的性质划分,可以把我国的国家赔偿划分为:行政损害赔偿,刑事损害赔偿,民事裁判赔偿和行政裁判赔偿。(一)行政损害赔偿:又称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了公

  • 标签: 国家赔偿法 工作人员 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责任 刑事损害赔偿 行政机关
  • 简介:WTO的宗旨是实现国际贸易自由化,消除各国政府间的贸易壁垒,WTO规则的绝大部分内容是针对政府行为的,是以政府的管理活动为对象的,这些规则如果没有一个保障机制就无法保障各成员国政府履行义务。司法审查是WTO各项规则(协议)得以实施的最重要的保障机制之一。WTO确立了司法审查的原则,加入WTO将对我国司法审查的范围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抽象行政行为的审查,对部分终局裁决纳入诉讼,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审查纳入司法审查,确立正当法律程序的司法审查标准以及对涉外行政诉讼进行规制等几个方面。

  • 标签: WTO 司法审查的范围 影响
  • 简介:理论界关于单位犯罪主体范围问题争议颇大,本文联系民法学的理论对单位的特征与范围进行分析,得出了相应的结论,并且认为,有关自然人应当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并阐述了一定的理由。

  • 标签: 单位犯罪 自然人 犯罪主体
  • 简介:在现行民事诉讼辩论原则之改造已逐渐成为民事诉讼法学界的共识之条件下,必须对其适用的事实范围予以探讨.事实有主要事实、间接事实和辅助事实之分.关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的区分标准以及二者是否均应适用于辩论原则的问题,理论上和实践中存在较多争论.鉴于主要事实和间接事实之区分的困难性、私权自治与程序公正观念的要求以及中国的实际情况,对主要事实与间接事实不必作严格区别而应统一适用于辩论原则.

  • 标签: 辩论原则 事实范围 民事诉讼 法律适用 主要事实 间接事实
  • 简介:<正>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已亡子女晚辈直系亲属代替继承其应继承的财产份额.代位继承是继承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古代,不仅允许父母双亡的子女代替亡父母继承祖父母的遗产,而且还有允许儿媳代替亡夫继承公婆财产的实例.法国、德国、日本、苏俄等国家现行民法典均规定了代位继承制,我国司法实践也一直承认代位继承.但由于我国民法典迄未颁布,理论界和司法实践对代位继承的适用范围颇有

  • 标签: 代位继承权 被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司法实践 适用范围 全部遗产
  • 简介:精神损害赔偿屡屡成为人们的诉讼请求,法律所规定的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范围是对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造成侵害,而对人身伤害所造成的精神损害没有明确作出赔偿的规定。然而,在理论界对人身伤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却得到了普遍的承认,在现实的司法实践中,也出现了对人身伤害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案例,因此,为了实现司法统一,应该对精神损害赔偿的立法进行修改。

  • 标签: 精神损害赔偿 人身伤害赔偿 赔偿范围 司法实践 人身权
  • 简介:我国合同法于第51条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效力待定后,学界曾就无权处分的效力问题进行了长时间的讨论。笔者近日阅读各地法院报送最高法院的审判案卷,发现对无权处分问题,尤其是无权处分的适用范围应作更深入的探讨。根据我国合同法立法资料及起草专家的意见,我国合同法调整的是债权合同,这与我国民法不承认物权契约一脉相承。因此,就我国合同法第51条关于无权处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而言,

  • 标签: 合同法 无权处分行为效力 法律适用范围 中国 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责任
  • 简介:关于先行行为的范围,理论上一直存在争论。笔者认为,先行行为既可以是违法行为,也可以是合法行为,但不包括犯罪行为;先行行为可以是作为,但不可能是不作为;先行行为不限于有责行为,还可以是无责之行为;增高原有之危险程度的行为是否是先行行为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 标签: 先行行为 不作为 作为
  • 简介:《国家赔偿法》的修改势在必行,其中,国家赔偿范围的拓展是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除了应增加适当的立法赔偿、军事赔偿、公共工程损害赔偿及精神损害赔偿外,本文着重论述了对现今的行政赔偿、刑事赔偿范围的拓展。

  • 标签: 国家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 中国 行政赔偿范围 刑事赔偿范围
  • 简介:在世界各国的刑罚体系中,罚金刑作为仅次于自由刑的一种刑罚方法,愈来愈受到各国立法者和执法者的青睐,但由于我国刑法对罚金刑的规定不够科学和具体,导致在审判实践中出现了适用罚金极少和审判人员难以操作的现象,使得刑法所规定的罚金刑形同虚设,因此,适应新形势的需要,积极寻求完善和扩大我国罚金刑的适用范围的科学性规定已成为当前我国立法机关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就扩大罚金刑适用范围的数额标准作些粗浅探讨。一、现行刑法及人大单行刑事法规中所规定罚金刑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作为一种刑罚方法,罚金刑适用于哪些犯罪?我国刑法及全国人大有关单行刑事法规上均

  • 标签: 罚金刑 适用范围 自由刑 数额标准 我国刑法 犯罪分子
  • 简介:<正>自从1988年1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和《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正式确立法人犯罪及其刑事责任后,以自然人为主体的,刑法关于效力范围的规定是否也无一例外地适用于法人犯罪,却在不同程度地困扰着司法实际工作,一定程度上

  • 标签: 法人犯罪案件 刑法的效力 刑法的时间效力 福特公司 犯罪行为 犯罪主体
  • 简介:<正>目前我国刑法学界对罚金刑问题尤为关注,多数同志较为一致地认为,我国应高度重视使用罚金刑,扩大罚金刑的适用范围。但对于是否将罚金刑提高为主刑,罚金刑应扩大至多大范围,存在着不同意见,有很多同志主张将罚金刑上升为主刑。也有很多同志主张罚金刑仍应保留为附加刑。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都值得商榷。(一)罚金刑不应再作为附加刑,提高其地位是发展的必然。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罚金刑为附加刑,可以单处,也可以附加适用。由于人们的刑罚观不能适应商品经济的需要,仍然是只注重剥夺自由、生命的惩罚而忽视剥夺一定金钱的惩罚,甚至将罚金刑不看作是刑罚,好似一旦判处了罚金刑就等于放纵了犯罪

  • 标签: 罚金刑 适用范围 附加刑 我国刑法 主刑 高度重视
  • 简介: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是指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适用于哪些人和那些地方的法定范围。从另一个角度讲,刑法的空间效力实质上解决的是一个国家可以在多大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问题。因此,刑法的空间效力范围不仅为国家司法机关进行刑事追诉确定了明确的对象与地域范围;也为一个国家行使刑事管辖权提供了法律依据。在现代社会里,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法律,不管通过何种形式,都必须确定其适用的空间效力范围。一个国家行使刑事管辖权所遇到的主要问题,是与有关外国刑事管辖权的交叉与冲突。所以,确定作为国家主权的一个组成部分的刑事管辖权,涉及到许多国际法上的问题。究竟如何

  • 标签: 空间效力 外国刑法 刑事管辖权 刑事追诉 国家司法机关 范围问题
  • 简介:<正>我国《经济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的不足部分,对方要求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从该条的规定可以看出,违约金是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而损失的赔偿只是辅助的形式;违约金主要是惩罚性质的,只有当违约金不足时,才具有补偿的性质。由此看来,《经济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并不以实际损失的赔偿为原则。《民法通则》对于经济合同法的违约责任作了重大修改,确立了实际损失的赔偿原则。《民法通则》第112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当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在合同中约

  • 标签: 可得利益 所失利益 违约赔偿 违约行为 违约金 间接损失
  • 简介: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自产生时起,就一直是颇有争议的问题,其中,争议的焦点集中体现为现行受案范围应否进一步扩大以及扩大到何种程度.运用动态分析法,可以勾勒出受案范围的有限扩展模式以及在不同法治阶段中受案范围的基本状况.

  • 标签: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动态分析 思考
  • 简介:我国《合同法》借鉴了英美法的预期违约制度,在第108条规定了明示预期违约。但与英美法不同的是,它规定的明示预斯违约在适用范围上包括两个方面,即“一方明确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和“一方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这不仅造成了对预期违约行为的认定困难,而且还使预期违约和该法同时规定的不安抗辩权在适用上产生了混乱。

  • 标签: 合同法 预期违约 适用范围 不安抗辩权 民法
  • 简介:错捕赔偿是检察机关刑事赔偿的重要组成部分。自今年《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对错捕赔偿范围还理解不一,争议尚存。对此,笔者略抒管见。何谓错误逮捕,依据《国家赔偿法》第15条第2项规定,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的错误逮捕是指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实行逮捕。但在对"没有

  • 标签: 检察机关 刑事赔偿范围 国家赔偿法 犯罪事实 错捕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