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危机正在威胁人类所创造的文明,环境问题以及由此而发的环境危机作为公共性悲剧,看似由人类行为外部性所致,实则源于社会主体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环境资源的公有化、私有化以及兼具两者的公私一体化均可在一定程度上化解环境危机,但是相比而言,能够充分发挥私人主动性的环境资源私有化制度、私有财产权制度和市场化制度显得更为有效。当然,私人在解决以生态灾难为特质的环境危机时也存在一定的局限,其比较优势的发挥依赖于特定的社会条件。
简介:清中期以降,绵延纷飞的战火,拉开了中国近代史的序幕,也吹响了这个已沉睡多时的东方大国觉醒的号角。与此同时,包括法学在内的西学大规模东渐,并在与古老中华文明的冲突与融合中逐渐显现优势,中国法制近现代就此发端。
简介:有限合伙人针对其持有的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享有合伙份额权,这类似于公司股东针对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股权。该合伙份额权是一项重要的个人财产权,具有物权属性,可以准用物权规则。有限合伙人基于该合伙份额享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体现了对投资者退出权利的保护和合伙份额交换价值的充分利用。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提出了挑战,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同时对现代金融现象进行解释和回应。
简介:公车改革后,公车私用的少了,私车公用的却渐渐增多,由此带来的安全隐患和法律风险不容忽视。赵女士最近有些烦恼。自从换了工作单位,她新增了一项工作任务。每周需要固定地向其他单位取送材料,一周至少一次,多的时候一周三次。
简介:清末民国时期,我国官方宪法以及宪草面世者数以十计,其中每一部宪法的出台都会引起世人关注。时至今日,这些宪法仍为学界关注之焦点,研究成果颇多。然就在官方宪法得到高度关注的同时,清末民国时另一制宪成果却久为世人所忽视,这就是私拟宪法草案(简称私拟宪草)。
简介:罗马法上的私犯之债乃合同及准合同之债以外的另一大类别,盗窃、抢劫、不法损害与侵辱为其四种典型发生原因,由它们所引发之债在投偿性、可移转性、累积性与时效性等方面具有共同的特征,构成债法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引发私犯之债的四种典型原因在历史发展的阶段上具有密切的关联,且不囿于公法、私法的严苛区分,所适用的罚金之诉兼具惩罚与赔偿的功能。对它们的起源、流变的梳理有助于我们加深对现代民法上侵权行为之债以及公私法划分的理解。
简介:我国的三大诉讼立法和相关司法解释在规则层面既未明释公、私文书的含义和具体范围,也未分别确定其证明力之强弱高低,从而导致法官在司法实践中对公、私文书及其证明力的审核认定具有相当大的随意性,并由此而引发诸多问题。本文在对有关国家和地区关于公、私文书及其证明力的规定加以比较、评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在制度层面完善我国公、私文书及其证明力的相关建议。
简介:私力救济是指权利主体不借助于公力,单纯依靠私人的力量保护与实现权利的方式,私力救济的制度化是符合社会实践的立法选择。民事私力救济边界的制度重构涉及民事私力救济制度边界、正当性边界的双重制度建构。我国未来民法典应当以私权的保护与实现为中心,采取一般条款与类型化规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法律技术层面,遵循体系化和可操作性的要求,通过法律政策考量和制度创新,促进私力救济理性规则秩序的建立。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一种成熟的投资工具,是目前国际上除银行和IPO之外最流行的融资方式。在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一直很缓慢,主要原因在于相关监管工作还存在"与监管有关的立法工作未能与时俱进"、"监管的体系化建设滞后"、"缺少完善的准入条件、退出机制和信息披露制度"、"行业协会的监管作用不明显"等问题。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优化我国金融资本市场结构,完善相关监管体系,以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能快速、健康地发展。
简介:私放在押人员罪在各国立法体系中景色各并,各国关于该罪的相关刑事立法规定,有些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我国对该罪的刑法规制从总体上看是比较科学合理的,但应收吸外国刑事立法中的合理因素。重点是应该调整对该罪的立法模式,采取叙明罪状的描述方式,在刑罚处罚中注重资格刑与财产刑的适用,合理配置刑度。
简介:私募股权投资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如何识别与控制,是私募股权法律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私募股权投资可能面临其法律主体因素、权利义务因素和救济途径因素引发的法律风险,而其市场风险也需要通过法律途径予以控制。通过优先权条款作为工具,健全与完善以回购权、拖带权、反稀释保护和知情权保证为内容的特殊权利体系,可以有效控制私募股权投资的法律风险。同时,通过对赌协议的完善,可以有效控制私募股权投资所面临的市场风险。
简介:民间合伙契约中主要包括合伙经营、共同管理、民间集资等,其中以合伙经营为主,由于徽州地区商业较为发达,外出经商的现象比较普遍,因此以人股的形式从事共同经营的民间私约时有发现。另外民间共同出资兴办水利、建设道路和开发山林等等,也需要较多的人员共同参与。徽州地区山多地少,人均占有耕地份额较少,特别是水田耕作中,需要使用牛马等畜力,而人均土地份额有限,因此几户人家共同养牛轮流耕种的现象也很普遍。
简介:证券私募发行作为一种与公募发行彼此对应又相互补充的证券发行方式,在各国的资本市场都十分常见,是指向具有特定资格的特定对象以非公开方式的发行。相较公募发行,私募发行的节约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可控等优势使其越来越受到投资者的青睐。我国私募发行目前整体上处于实务先行、法规滞后的局面,尤其是对法律责任缺乏专门规定。应分析私募发行中法律责任的定位问题,构建符合私募特点的责任制度。
简介:既有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关系理论存在诸多的不周延性,因此应该突破传统用司法理论分析检察权与审判权关系的思维模式,结合司法运行过程中检察权与审判权的运作,对检察权与审判权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检察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呈现结构复杂、层次多样的样态,应关注检察权与审判权融合共生的一面,重视检察权在司法运行中的作用。
简介:实体物之物权观之僵化,减少了私法(自治)体系之融贯性,从而使概念不经济了。科斯界定无体电波之财产权利作为市场交易之前提条件,在于定分而已。土地使用相邻关系之界分,不是以物理疆界为标准。物权法定作为私法自治之例外说法,并不能成立。对于占有,不应由现实管领独占而排除其它指涉。侵权法中的实体物之物权观之结果不法说,造成了过失客观化,违反了私法自治之过失责任原则。“财产利益”应取代物作为财产权利之分析起点。概念之经济性在财产法律之表现,不是单一概念之闭锁,而是其概念与法律体系是否融贯。
简介:普通债权可以通过通知第三债务人来实现占有的移转,从而具备了质权设定的基础,只是因为通知第三债务人无法实现公示,故需借助债权证书的交付或登记来达到公示的目的。
简介:私募股权基金是定向募集,投资于非公众公司股权的基金运作模式,是一种现代金融工具和投资制度安排,其在现代资本市场中募集资金助推企业成长的作用不容忽视。从诞生之初,私募股权基金就一直被认为是小众的精英游戏,其隐秘性无不伴随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的各个环节,而基于商业秘密保护或投资过程中的保密需要则使得这样的一种金融工具略带神秘色彩。但即便是定向募集,私募股权基金在退出环节为了实现溢价的需要也要寻求公开市场的退出,在各种退出途径中与公众发生联系。这样就使得本来十分小众的资本运作具备了公开性,进入了经济法的调整视野。
简介:我想从个人的角度来谈一谈“中国梦”。我们作为所谓的法律人,——大家经常讲的法律人或者是法律职业共同体,我们的“中国梦”是什么呢?我个人觉得我们的“中国梦”可能就是法治梦。“中国梦”的内涵就我们所理解,
简介:审理偷(私)渡案件的法律运用及立法建议刘才光,陈庆才,洪青沪1.关于偷越国(边)境与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定性问题。我国刑法第176条规定,“违反出入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刑法第177条规定...
简介:<正>由于环境污染的发展,产生了一系列新的社会问题,进而对现代社会科学提出了许多新的研究课题,环境权就是其中之一。根据当前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在加强环境保护领域法制建设的过程中,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解决环境权的问题,已是一个值得注意的课题。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点探讨,希望能引起同志们的深入研究。
论私人在环境危机应对策略中的地位——基于私权视角的考察
言于史,志存今——评俞江《近代民法学中的私权理论》
私募有限合伙基金“合伙份额权”的物权属性解析——现代金融组织体对传统物权理论和规则的挑战
私车公用 大意不得
民初私拟宪草研究
罗马法上的私犯之债
我国公、私文书及其证明力之探讨
民事私力救济的边界及其制度重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法律分析
私放在押人员罪立法之比较研究
私募股权投资法律风险的分析与控制
徽州民间私约中的合伙类契约研究
证券私募发行中的法律责任研究
检察权与审判权关系再检视——基于检察权审判权运行的实证研究
物权:(实体)物或权(定分)
质权还是抵押权:再论普通债权质权的性质
私募股权退出机制的经济法视角探析
实现“中国梦”要限制公权力,弘扬私权利
审理偷(私)渡案件的法律运用及立法建议
环境权初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