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6
108 个结果
  • 简介:<正>瞿疏朗于1994年2月25日出生。出生时,其身体一切正常,当时在右臂部注射了“乙肝疫苗”。之后的97天里,瞿疏朗虽看过病,但未注射针剂。1994年6月3日,瞿疏朗的母亲按规定带瞿疏朗到指定地点省级机关医院儿保科注射“百白破”三联针的第一针,注射部位为瞿疏朗的左臀肌,操作者为该医院儿保室护士。1994年6月18日,瞿疏朗父母发现瞿疏朗左脚掌下垂,足趾活动迟缓,左脚无力,即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并带瞿疏朗在南京市多家医院诊治。同年7月,省、市、区防疫站有关人员对瞿疏朗左腿及病历进行了查看、分析,称此属预防接种异常反应。

  • 标签: 省级机关 预防接种事故 防疫站 坐骨神经损伤 儿保 南京市鼓楼区
  • 简介:对犯罪嫌疑人实施追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踪迹、特征条件,一是时间、空间条件。追缉的形式,则应根据需要与可能,或单路追缉,或多路追缉;或公开追缉,或化装追缉;或接力追缉,或交替追缉。追缉力量必须严格组织,追缉过程中应讲究接敌策略,因案施策。

  • 标签: 犯罪嫌疑 追缉 追缉战术 警察 单路追缉 多路追缉
  • 简介:法庭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审理诉讼案件、进行诉讼活动的重要场所。法庭审理活动的有序进行,不仅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职能的要求,也是国家审判机关正确处理各类诉讼案件的需要。为了进一步维护好法庭秩序,保证各类案件审理的正常进行,刑法于第309条增设了扰乱法庭秩序罪这一新罪名。这一新罪的设立,不仅使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得以落实,同时也使我国对妨害司法活动的犯罪行为的立法得以进一步完善。本文拟就扰乱法庭秩序罪的有关问题作一初步探讨,以资共同研究。一扰乱法庭秩序罪的立法缘起关于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由于受历史条件所限,我国1979年刑法没有将其纳人犯罪的范畴。该法颁行以后,随着

  • 标签: 扰乱法庭秩序罪 司法工作人员 行为人 扰乱社会秩序罪 妨害公务罪 刑事被告人
  • 简介:<正>某日下午,江苏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经贸系和财金系同学自行组织足球比赛。许某和赵某分别作为经贸系、财金系的队员参加了比赛。在激烈的比赛中,许某带球到边线后飞起一脚向对方球门射去,只见足球腾空而起,不偏不倚正好击中3米开外的对方队员赵某右眼部,将其右眼击伤。后赵某虽在医院检查、住院医疗一月有余,花去医疗和护理等费5006.16元,但右眼视力仍未恢复,还须继续治疗。由于花费较多,右眼还须治疗,赵某考虑自己也是在校学生,就多次找许某,希望许某能承担自己一定的医疗费用,但遭到许某的拒绝。

  • 标签: 足球比赛 比赛中 法院 比赛资格 队员 《民法通则》
  • 简介:一国外法律职业教育制度的比较分析对从事法律职业的人进行职业训练,是世界各国法律教育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是各国因国情不同而有所差别。目前,世界法律教育制度中的职业训练,笔者认为主要有三种基本的模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J.D.(JurisD<xtor)法律教育模式;一种是以英国、香港为代表的法律深造文凭(thePostgraduateCertificateinLaws简称P.C.LL.)模式,即简称P.C.LL.法律教育模式;一种以日本、德国和我国的台湾省为代表的法律训练所(Legaltraining)教育模式。美国的1.D.法律教育模式是一种专门的法律职业教育,即法律学院的学生都是从其他

  • 标签: 法律职业教育 法律教育模式 大学教育 教育体制 香港地区 司法考试
  • 简介:把我国的法律法规译成英文,必须是准确理解法律条文原义的正确使用目标语英语的良性珑动。只有这样,才能使人们阅读我国法律的英译本,也能准确理解我国法律。

  • 标签: 中国 法律 英译技巧 目标语
  • 简介:汽车失事货物被抢赔偿责任当由谁·刘萍·●案例分析案情简介:王某雇用个体运输户刘某将一批日用百货运往某地,双方谈妥价钱后装车启运,王某随车同行。当夜,车至某县远郊,因刘某疏忽,误将货车开入道旁水田倾覆,货物散落于田中。二人随即报警,交警陈某立刻赶到了...

  • 标签: 赔偿责任 法律义务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货物安全 交警部门 汽车
  • 简介:<正>光华寮案是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呢?其基本案情是:光华寮是一幢坐落在日本京都的五层楼房,占地面积约1000平方米,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以中国人民的资财购置的、用作中国留学生的宿舍。1967年台湾当局起诉要求住光华寮的爱国华侨迁出,退还该宿舍。1977年9月京都地方法院以中日邦交已正常化,日本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为唯一合法的政府,因此,将该房产判归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但是原告不服,于1977年10月以“中华民国”名义向大阪高等法院上诉。大阪高等法院竟然受理该上诉,并于1982年4月作出判决,撤销一审

  • 标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际法主体 台湾当局 日本宪法 完全责任 中华民
  • 简介:<正>我们应对改革开放以来建立市场经济新形势下的贪污贿赂犯罪应用预测加以重视,组织力量对其犯罪原因、特点、趋势进行比较系统的科学预测。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阶段贪污贿赂犯罪的升降趋势与流向规律的预测,必须把其置于一定时期的政治、经济、法制、社会风气以及人们的道德文明水准这样一个大环境中加以考察。研究社会与经济发展引起的各种变革、变化同犯罪之间的联系,滋生和诱发贪污贿赂的各种原因、条件,对我国社会控制贪污贿赂犯罪能力作出正确判断,对犯罪率、犯罪趋势作出基本估计,并把地域性(县、地区)犯罪放在宏观的全社会背景下研究,找出其区域内犯罪特点,推断犯罪趋势、犯罪率,使预测结果符合当地的经济结构和实际情况。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应用预测 犯罪运行 犯罪主体 犯罪趋势 犯罪原因
  • 简介:所谓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刑事责任必须达到的年龄。我国刑法把刑事责任年龄划分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三个年龄阶段。其中相对刑事责任年龄是指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

  • 标签: 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 立法完善 刑法修正案
  • 简介:述“执行难”的原因及对策程月陆民事诉讼中的执行,也称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义务人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执行难”一直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突出问题。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甚至无法...

  • 标签: “执行难” 当事人 执行工作 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力 执行人员
  • 简介:一、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规范的逻辑关系关于虚报注册资本罪法律规范的内在逻辑关系有不同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从法条的语言表述逻辑上,申请公司登记时,"使用虚假证明文件"与"采取其他手段虚报注册资本"都是一种行为手段,其共同的目的是为了"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而作为构成犯罪,从而区分罪与非罪界限重要标志的"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与"使用虚假证明文件"的严重情节是相并列的。

  • 标签: 虚报 注册资本 构成 完善
  • 简介:马克思曾经明确强调了法律与社会之间的内在联系:“法律应该以社会为基础”①。这是因为法律本身就是一种社会现象,法律制度建设向来同社会发展历程息息相关,我国法制建设所走过的历程充分证明了这一点:1.启动阶段:建国前召开了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建国后,百废待兴,但党和国家十分重视法制建设,并于1954年颁布了第一部宪法,并且开始积极着手起草其他基本法律文件,揭开了我国法制建设的篇章。2.曲折阶段:自1957年“反右”斗争开始,政治大批判取代了法学理论研究,法律虚无主义思想泛滥,而立法机关的法律起草工作也被搁置起来。3.恢复阶段:在刚刚度过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的

  • 标签: 法律体系 法制建设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法律部门 民事诉讼法 刑事诉讼法学
  • 简介:教材是根据教学大纲和实际需要为师生教学而编选的材料(见:《辞海》教育心理分册P5)。《公安实用英语》(下称《公实》)是在我国公安高《公实》等院校迅速发展的形势下编写的一套试用教材,它在满足实际需要方面起了一定的作用。而且《公实》有以下几方面优点:一、注意了内容的理论性与实用性相结合;二、注释较详尽(指就某些语法举出较多的例子方面);三、某些课文的单词列举较全面;四、对某些与公安工作有关的知识有详尽的介绍;五、收集的文章内容范围较广,补充阅读材料较多(就第三册而言)。因此,总体上《公实》不失为一套较好的教材。但它也存在不足之处。笔者将从其内容安排,编排手段,准确度三方面对其教学效果进行浅析,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

  • 标签: 教学效果 实用英语 编排手段 定语从句 补充阅读材料 宾语从句
  • 简介:死刑存废论之研究在我国可谓方兴未艾,但是观点也见仁见智。法律制度的构建有历史的因素,其中的意识观念对制度的演进有深刻的影响。中国自清末变法直至民国时期,君主立宪、三权分立、民主共和等政治理念先后进入国人视野,这些思想对清末死刑制度的观念变革甚巨。总体上说,顺应世界发展大潮,在刑事立法和司法中大量引进了国际社会先进的刑法理念,整体上使刑罚制度呈轻缓化之态势。从实践上看,这些观念使得当时死刑罪名的数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控制。这些对今天的死刑法制改革不仅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于社会法制文明的进步提供了历史镜鉴。

  • 标签: 死刑 观念变革 演进 轻缓 借鉴
  • 简介:发挥教职员工的榜样激励作用,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开展扎实的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健全法制体系,是高校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落实党中央“以德治国”方略的题中之义。

  • 标签: 以德治国 道德建设 社会实践
  • 简介:关于股份合作制企业是否新事物、是否为独立的企业形态、是否有光明的发展前景的争论由来已久,并仍在继续。我们没有必要做“算命先生”去对股份合作制企业前途和命运进行预言,市场选择终会给出答案。面对实践中股份合作制企业运作的无序状态,法律的使命是为其提供行为规范。

  • 标签: 股份合作制企业 企业形态 立法规则 中国 经济法
  • 简介:作为法律职业者的基本思维形式和思维技术,司法三论在法律思维的世界中一直长盛不衰,但其法治命运可谓跌宕起伏。纵观人类法律史,司法三论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在形式主义法学时期受到了空前的礼遇,其后又遭遇了自由法运动和现实主义法运动的无情批判。对司法三论,我们要做的不是抛弃,而是要对其进行结构重构,以克服其不足。司法三论不仪应当坚持,而且应当强化,应当始终被置于法律适用过程的基石地位。

  • 标签: 司法三段论 批判 拯救
  • 简介:中国共产党建政后所制定之五部宪法性文件中,八二宪法最为特别:《共同纲领》和五四、七五、七八宪法都是革命宪法,这一点充分体现于其序言,它们均立足于革命历史叙事,而以革命证成统治之正当性。由此正当性论证,则确定国家了基本政治精神:继续革命。这样的继续革命必定是对中国文明的革命。八二宪法则与上述四部宪法有明显不同,最重大的区别,已由该宪法序言第一表达出来:“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本文旨在疏解八二宪法序言第一之大义。本文从本段宪法序言中梳理出中国历史条款、中国文化条款和中华各族人民条款。这三个条款,在政治上承认了文明相对于革命之优先性。由此,统治正当性的论证部分实现了从革命到历史连续性之转移。对中国文明的继续革命失去了正当性。这三个条款部分实现了国家的政治精神从继续革命到文明之转换。正是这一新的宪法精神改交了权力与文明之间的关系:国家权力不再凌驾于文明之上,法律不再凌驾于生活之上。相反,权力在一定程度上顺承国民的生活,对民众自下而上的制度创新保持开放。由此而有了人们以“改革开放”一词所描述的中国过去三十多年来的制度变迁。就其实质而言,改革开放是中国文明之复兴。从宪法技术上说,由于放弃了继续革命之宪法精神,与此前宪法的短命不同,八二宪法也就具有生长之品质,而得以不断修订,始终具有效力。宪法序言第一也敞开了中国未来进一步变革的可能性。

  • 标签: 八二宪法 革命 文明 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