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1990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新中国的第一部著作权法,2001年我国又按照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保护基准对该法进行了全面的修订,随后国务院颁布了该法新的实施细则。这在我国著作权保护的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标志着我国著作权立法的保护水平与世界接轨。我国《刑法》还对盗版者触犯刑律时应承担的刑事责任作出了规定。此外,为加强行政执法的力度,国务院还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法规,为加强司法审判的力度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还出台了有关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显然,我国从立法、执法、司法等诸方面大力构筑著作权的保护体系。尽管如此,在我国著作权保护实践中的问题仍很突出,著作的保护现状和保护力度令人堪忧。
简介:<正>本期发表了本刊记者对中共江西省委书记万绍芬同志带头学法执法的专访,值得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一读,更值得大家想一想、议一议,看看从万绍芬同志身上,能够和应当学到哪些宝贵的思想和精神。不久前,中央召开的全国法制宣传会议,作出了《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基本法律知识的五年规划》。《规划》中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县团级以上的领导干部作为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对象,这是很有针对性的,对于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和法律素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为什么把领导干部列为普及法律知识的重点呢?这是由于干部所处的地位和所肩负的历
简介:重整计划强裁规则(《企业破产法》第87条)是引导当事人有效谈判行为的重要制度,但这一规则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却被“滥用”。强裁规则的滥用与该规则的定位偏差和功能误读有关。本文力图重释强裁规则的功能,认为其不仅仅是法官裁判的规则,更是通过对当事入充分谈判结果的模拟,引导当事人的谈判行为,并化解囚徒困境的规则。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强裁规则应当具有动态和静态二元功能。动态功能在于作为破解当事人谈判僵局的最后手段。强裁规则本身包含的一系列最低期望收益规则起到引导当事人谈判行为并形成合理预期的静态功能。本文在对强裁规则应有功能重释的基础上对强裁规则的中国文本提出重塑的建议,并讨论其和重整制度其他条款的协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