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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连锁经营出现于1859年美国太平洋和大西洋茶叶公司之后,被称为商业零售业的第三次革命,因为它把现代大工业、大生产的组织原则应用于商品流通领域,提高了协调运作能力,实现了规模经营效益。我国引入连锁经营的第一家正规连续企业是1986年由天津立达集团公司创办的天津立达国际商场。它拉开了我国连锁经营的序幕并使其在1986—1992年的短短几年就将资产总额做大到全国商业企业的第六位。

  • 标签: 连锁经营 商业企业 资产总额 商业零售业 商品流通 集团公司
  • 简介:一、引言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建立健全产权的责任制度。……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要确保出资人到位,允许和鼓励地方试点,探索和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形式。”在这一规定的指导下,我国确立了“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投资主体营运、多方分工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国有资产管理的总体框架。这一框架中各个环节的层层推进,正是体现了国有资产从政府控制到企业运作的步步转化,每推进一个环节,就越推进市场一步。其中,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因其作为政府与市场的“接口”而具有核心与枢纽的地位,相应地,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与其上一层——级政府和下一层级——其控股企业之间的关系在理论与实践中更受关注。关于授权经营公司与其控股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理论界几乎不存在争议,学者们达成了普遍一致的认识,两者的关系为一般的市场主体之间控股、持股关系。

  • 标签: 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公司 国有资本 国有资产管理 信托化 政府与市场 分级管理
  •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承包经营权必将实现由债权性质向物权性质的转化。如何适应这一转化,在债权法保护的基础上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提供更为可靠的物权法保障,以充分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摆在每个法律工作者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 标签: 物权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债权法 物权性质 法律工作者 保障
  • 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下称《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据此,各级医疗卫

  • 标签: 食品生产经营人员 健康检查 健康证 《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 简介:案情简介1996年2月5日,由我市卫生局组织检查组对市区化妆品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在检查××化妆品批发商场时,发现其经销的所谓"美人鱼"粉饼75盒,其标签和小包装无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保质期、生产日期等内容,也无任何说明材料。为了维护法律尊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月7日,经卫生行政处罚合议小组合议并报卫生局主管局长审批,对××化妆品批发商场作出"没收非法粉饼,罚款人民币二千元"的处罚。然而在卫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中,××化妆品批发商场法人代表范某数次皆躲避,而其他人员却怕承担责任也不愿接收,送达人员不得不将新卫妆罚字(96)第

  • 标签: 化妆品 卫生行政处罚 批发商场 卫生监督检查 决定书 卫生许可证
  • 简介: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食品工业迅速发展.同时,无证加工,经营食品现象也越来越严重,无证加工经营户对正规企业的冲击日益严重,其产品对人民健康的危害极大,迫切需要我们加大监督力度。但在取缔无证加工.经营户的过程中深感现行自法规还有不够完善的地方,现作如下探讨。

  • 标签: 经营户 无证 严重 卫生法规 人民健康 取缔
  • 简介:为了主动适应卫生事业的发展和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实际需要.在上海市卫生局的支持下,我校从1993年开始在卫生医士专业的基础上,设置“卫生监督”专业。这是深化中等医学教育改革,实行“接需办学”的一项尝试,它为基层卫生监督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培养实用型的中等卫生监督和管理人员开辟了一

  • 标签: 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基层卫生监督 卫生事业 卫生局 中等医学教育 上海
  • 简介:为加强化妆品的卫生监督,保证化妆品的卫生质量和使用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根据国家《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的规定,北京市卫生防疫站于1999年4-6月,对本市化妆品批发、零售经营单位进行了抽检。本次市场检查共13家,其中大商场8家,中商场2家,超市2家,商品批发市场1家。重点抽查进口和特殊用途化妆品中祛斑类和防晒类。主要检查卫生部'进口化妆品的卫生许可批件',和'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化妆品卫生评价报告和相应卫生质量检测报告、北京市销售化妆品卫生审核证明及产品标签、标识和说明书。对没有有效卫生许可批件的产品,留样检查。监督检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文书制作规范,并留档

  • 标签: 北京 化妆品经营 卫生监督 处罚
  • 简介:本文通过对一起网络经营标签说明书不合格消毒产品案件的分析,探讨消毒产品网络经营违法行为的处罚认定,以及相应长效监管机制的建立。

  • 标签: 网络经营 消毒产品 案件查处
  • 简介:目的:探讨参与式教学方法的实践应用,以提升卫生法学专业的教学效果,提高学生法律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方法:在每个年级抽取卫生法学专业课程,然后由教师在课堂上应用参与式教学方法,最后使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对学生进行调查。结果:上大学后,分别有84.3%和97.1%的学生认为自学能力和搜集资料能力有提高,学生在网络上查找资料更加熟练。82.9%的学生认为参与式教学相比传统式教学更能提升学习的主动性,有94.2%的人认为参与式教学可以推广。结论:卫生法学专业开展参与式教学方法应当推行并且可行。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应注意坚持参与式教学法与讲授教学法有效结合,讨论应围绕教学目的,教师应了解授课对象的特点,教师应努力激发学生有效参与。

  • 标签: 卫生法学 参与式教学 讲授式教学
  • 简介:为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医学院校陆续开设了医事法学专业,但作为一个新生的法律发展方向,它还存在太多的探索空间。作为一个学科,医事法学专业课程的科学设置尤为重要。文章以此为契机,提出了科学设置医事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

  • 标签: 医事法学 课程设置 课程体系
  • 简介:食品广告是用以推销食品,促进消费,扩大食品流通的一种重要手段。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交换规模不断扩大,经济交往日益频繁,食品广告在现代经济活动中大量涌现,已深入到丰富多采的经济生活之中,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联系的一种重要方式。民以食为天,食品广告无论在数量、规模等方面均占了广告的较大比例.在食品广告起着扩大食品流通、促进经济交流的积极作用的同时,消极作用也随之出现,据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调查,违法的广告中食品广告占了相当的比例,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食品广告的内容与客观事实不符,夸大食品的质量和食用效

  • 标签: 食品广告 食品生产经营 卫生监督机构 广告管理 广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 简介: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广告的管理,保障人民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广告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布的医疗广告,均属本办法管理范围。医疗广告是指医疗机构(下称广告客户)通过一定的媒介或者形式,向社会或者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第三各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

  • 标签: 医疗广告管理 管理办法
  • 简介:2002年7月17日,武汉市种子管理站和种子公司正式分开。种子执法与种子经营彻底脱钩,主要农作物种子和蔬菜种子执法合并。在市财政确保种子执法经费的前提下,罚没款与个人分配彻底脱钩,罚没款由受罚单位直接上缴财政,取消了罚没额任务,这为全市种子执法打下了良好基础。武汉市种子管理站在站长王前和的带领下,通过规范管理,文明执法,以人为本,强化服务,己建立起统一开放的种业市场,形成了监管、调控、保障有力的种业管理新体制,开创了武汉市种子执法工作新局面。

  • 标签: 种子管理站 文明执法 武汉市 依法行政 种子执法 气象
  • 简介:目前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比较混乱,运输业主无证经营,不公平竞争;有的挂靠单位,输外地牌照,自用和营运相结合,偷逃国家税费,有的服务质量低劣,随意宰客,影响服务窗口形象,有的与本地流氓恶势力相勾结,强行载运,称霸一方;

  • 标签: 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运输业 税费 牌照 不公平竞争 业主
  • 简介:由于工作变动和标准管理工作需要等原因,根据《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章程》,现对第七届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及部分标准专业委员会委员作如下调整:一、国家卫生标准委员会增补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陈锐同志为委员兼秘书长,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事司南春梅、应急办许树强、妇幼司秦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桑滨生同志为委员。

  • 标签: 国家卫生标准 专业委员会 计生委 办公厅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法制
  • 简介:第一条为保护婴儿身心健康,促进母乳喂养,根据《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的人员(下称生产者、销售者),均应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母乳代用品,系指以婴儿为对象的婴儿配方食品,以及在市场上以婴儿为对象销售的或以其它形式提供的经改制或不经改制适宜于部分或全部代替母乳的其它乳及乳制品、食品和饮料,包括瓶饲辅助食品、奶瓶和奶嘴。第四条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母乳代用品销售、进口的监督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国内贸易等部门及轻工总会,根据本办法,在职责范围内对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广告、宣传等进行管理。第五条母乳代用品的生产、销售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婴幼儿食品国家标准》、《食品标签通用标准》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 标签: 母乳代用品 销售管理 身心健康 母乳喂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