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警察通常需要承担刑事执法和行政管理两项职责,警察在履行上述两项职责的过程中都可能面对各种紧急情况。在应对紧急情况的过程中,警察可以行使紧急权力,警察的紧急权与公民的宪法权利密切相关,因此,对于警察紧急权的考察,不可避免地涉及宪法与紧急权的关系问题。美国学者对宪法与紧急状态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地讨论,基于美国学者对宪法与紧急权的研究,可以认识到宪法与紧急权之间存在的紧张关系。美国法院对于警察紧急权问题给予了相当的重视,并将警察紧急权区分为刑事执法紧急权与行政管理紧急权。美国法院已经对警察的刑事执法紧急权形成了较为科学地认识,不过,对于警察的行政管理紧急权的性质和运作原则,仍然需要进一步予以明确。
简介:理性人标准是英美刑事司法实践中法官用以判断行为人行为时的心理状态是否合理,从而确定辩护事由是否成立的标准。其适用方法是:将理性人置于行为人行为时的具体情境下,如果理性人也会产生行为人那样的心理状态,辩护理由就成立;反之,则不成立。理性人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种法律上拟制的人。拟制的理性人应当以普通人为基础兼吸收行为人的部分个人特征。确定应当吸收行为人哪些个人特征应以“漠视法益理论”为指导,即考察该个人特征是否影响到行为人对法益侵害的避免。理性人标准与我国刑法中判断预见能力有无的类型人标准在构成和功能上无实质性差异,理性人的拟制方法对类型人的构建具有借鉴意义。
简介:本文研究了“任何形式的证据中都包含有人的主观因素”的观点,认为有人的主观因素是人的认识,并不是证据。本文也研究了“证明标准的趋势应是理性和主观的融合”,其适用必然“烙上主观性、内在性和易变性的特点”的观点,认为“融合”也好,“特点”也好,都是自由心证的弱点和弊端,无需追求。本文着重论述了创立实质证据观的过程,指出实质证据观最先孕育于苏联,但最终诞生于中国。《证据法学新论》一书确立了实质证据观及其基本内容,划分了证据资料和证据效力,确立了证据排伪法则,这标志着实质证据观在我国正式诞生。《新证据学论纲》建立了物证、书证、人证的基本理论,建立了证据资料、证据效力和证明的基本理论,确立了事实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实事求是七项原则,找到了实质真实标准。这一切是对实质证据观的充实、发展和完善。实质证据观是证据学的根基;实质真实标准是证据制度的根基。这些根基是我国证据法学的基石。
简介:近几年来,辩诉交易程序在欧陆出现了“普适化”的趋势。1989年,意大利在《刑事诉讼法典》中引入了意大利式的辩诉交易制度,成为欧洲大陆第一个引入辩诉交易制度的国家。2003年6月,意大利立法者为进一步实现“诉讼经济”的目的再次扩大了辨诉交易程序的适用范围,研究表明,这一修改对于提高诉讼效率卓有成效。2004年3月,以固守自身法律传统著称的法国也设立了“法式辩诉交易制度”,即所谓的庭前认罪答辩程序。这意味着辩诉交易制度已经跨越了法系的界限,全面实施于欧洲大陆的各个主要国家。辩诉交易的普适性并不意味着各国的辩诉交易程序整齐划一。事实恰恰相反。意大利和法国在辩诉交易程序的设计上大不相同,也与辩诉交易“来源国”美国差异极大。这充分说明了美国经验在欧陆的推行时面临着诸多阻碍,也产生诸多变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