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维护承包方依法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业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此办法明确规定了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承包方,是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所载明的权利有效期限,应与依法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的承包期一致。此办法共有二十八条,于200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简介:<正>一清同治初,黄淮流域白莲教和捻军领导的农民起义,长江流域中下游太平天国领导的农民战争,遭到封建王朝的残酷镇压。农民起义虽然失败,农民战争的影响是深远的,各个战区的封建土地关系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不少官绅地主没落下去,很多农民取得土地实际所有权。如何剥夺转移到农民手中的土地,恢复地主的土地产权,尤其是没收起义农民的土地,马上被提到日程上来。这时派往原农民军占领区的文武官吏,在京的言官御史,纷纷上疏,从各个角度提出清查土地恢复及强化封建所有制的建议。清政府及各级官吏的主张,具体反映于清穆宗的历次上谕。为了阐明封建统治关于维护封建土地关系政策的形成过程,兹将巨僚们奏议及清廷批示摘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