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避税,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有人认为,避税是指纳税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的形式、方法和手段,避免纳税或者减轻税负的行为。一般情况下避税分为合法型、非违法型、形式合法而内容不合法三种类型。例如,通过关联企业或不同税率地区转让定价;采用高转成本,低转利润的存货计价方法进行利润调节;通过信托手段及企业挂靠,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负等。但这都是在利用现有税制、税法中的不完善之处和漏洞以及操作上的不可及性以达到逃避或减轻税收负担的一些方法。从外在形式上看,有其“合法”的一面,但就其实质来讲,是利用不正当的手段,以达到不合法的目的,获取不正当的利益。
简介:税务代理国际上已通行了几十年,国会1942年就通过了《税务代理七法》的立法程序,1951年修改为《税理七法》延用至现在。德国1975年通过《纳税咨询法》,美国的税务代理开展得更早。目前经济发达国家的税务代理都具备法律化程序,对促进这些国家税收法制建设均取得很好的成功经验。中国的《税务代理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4)211号文件下发,并公布在1994年9月16日《中国税务报》上。全国各地社会中介机构目前都在积极等划,准备实施税务代理业务。笔者根据现阶段税务代理试行现状,为完善和改进税务代理工作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