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目前民族地区地方农村税收征管中的难点。(一)税收征管成本高。民族地区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地域广阔,交通不便,税源贫乏,营业税等主体税种瘦小,日常征管工作琐碎繁重,所征税款相当广泛、分散在各个村庄,税源零星分布,控管难度大,征管手段落后,大部分农村税务机构的税款征收仍采用手工操作,不但花费时间多,而且出错率也较高。一些乡镇税务所一年所发生的征税费用几乎等于其所征的税款。(二)税收流失多。一是作为农村重要税源的屠宰税流失严重,据巴州统计局提供的1999年巴州出栏生猪、牛、羊的数量估算,近40%的税收流失。二是个人所得税流失惊人,如个体运输车主收入、出租房产收入、建筑包工头个人收入,其应征的个人所得税约有60%流失。其原因是:1.税务人员深入农村进行税法宣传,农村纳税人“税”和“费”不分,另一方面税收宣传缺乏针对性,广大农民都明白“皇粮国税必须缴纳”的道理,但自己应该缴纳哪些税?什么时候缴纳?如何缴纳?这些税收常识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因而主动申报率较低。2.征管措施不力。基层征收力量不足,往往几个乡镇只有一个人负责征收,人员素质较低,尤其是懂电脑、善征管的人才更是奇缺。基层税务人员只把注意力放在相对较大的税源上,而对一些小税源根本不顾及,完全依赖代征人员去征收,削弱了税务机关的监督管理职能。(三)征管基础薄弱。办公场所、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硬件设施落后,跟不上征管工作发展的需要;地方税征管资料、纳税档案不齐,征收底册不全;对某些税种的征收管理和个人所得税、屠宰税等尚未形成比较规范的征管办法。群众性协税护税网络不健全,主要是依靠当地财政所代征代缴,征管责任又不明
简介:一、分税制改革对地方财政经济的影响1.增值税和消费税已划为中央固定收入,各级企业所得税列为各级固定收入,这就表明我们原来列为地方财源建设重点的工商企业,尤其是大中型企业已不再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那些高税收、但利润低或亏损的企业将不再是地方财政的摇钱树;一大批依赖以税还贷的新办企业或待完成项目从一开始就会变成地方财政的包袱。2.房产税、个人所得税、屠宰税、农业四税、土地增值税、国有土地转让收入、其他收入等涉农税种、零星税种已划为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于这些税种课税对象复杂,分布较散,计征困难,过去无论是在税收政策上,还是在具体征收中,都是不被财税部门重视的,这次分税后,这类税收,无疑要成为地
简介:地方税制的重构是税权、税法。税源及征管协调统一的建设与配置,是在分税制——政府间财政权力平衡制度下,对税收权力的平衡与界定。能否构建科学的地方税制,关系到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协调及我省经济的有效发展;关系到我省在“九五”期间能否顺利完成对经济的调整、改造与改革,以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迎接二十一世纪的经济振兴与迅速发展。为此,我们提出重构辽宁地方税制的几点思考:一、巨构地方税制的原则(一)从地方经济实际出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应是地方税制建设的基本出发点。我省是重工业基地,曾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做出过重要贡献,但目前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辽宁经济的发展能力不足乐观,辽宁经济的竞争能力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