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是一部程序法。2001年5月1日起旅行的新的税收征管法强化了税务执法的很多程序规定,这不仅表现在税务机关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还表现在对一些执法程序的完善方面。在依法治税的今天,各级税务部门不断强调要改变原来“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瓢注重税务执法行为的“行政程序”。要依程序办事,首先就要明白什么是行政程序?行政程序也称行政手续,它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循的方式、步骤、以及实施这些方式和步骤的时间和次序。其中:实施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以及实施这些方式,步骤的时限和次序是行政程序构成的四个要素。与之相适应,税务机关在依程序执行税法时,也应重点从这四个方面进行把握,避免违法或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切7实提高依法治税的水平。
简介:<正>中宜部、国家经贸委、外交部、监察部、国务院港澳办、国家工商局、国家技术监督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对企业进行乱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报》。通报指出,近两年来,我国仍有一些社团组织未经批准,举办对企业的评比活动。或以推荐、排序、认定、上榜、宣传介绍、公布调查结果等形式,搞变相评比活动;一些经营性机构通过变相评比活动牟取暴利;个别在境外注册的组织到内地举办评奖活动,向企业索取高额费用,有的甚至采取瞒骗的手段,引诱企业出钱买“假奖”。十项乱评比活动为:1、“中国企业最佳商誉”等级确认活动;2、“名牌商品”介绍活动;3、“中国市场行业第一企业”推展宣传活动;4、“中华驰名品牌认证活动;5、“中国名牌发展奖评选活动;6、“97年市场品牌调查评价活动;7、“中国市场商品(服务)顾客满意度”调查暨宣传发布活动;8、“中国公认名牌”认证发布活动;9、“中国城市主导晶牌竞争力”调查发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