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保险领域纳入调整范围,其意义深远。在具体制度上,新《消保法》对经营者对于格式合同的提示说明义务做了修改。它细化了保险人提示义务的范围,并对说明义务的履行方式有所启发。网购保险可考虑适用无理由退货制度。进一步而言,可以建立适用于保险(金融)领域的“冷静期”制度。
简介:监管风险是指监管机构未能实现既定监管目标的可能性。风险监管是使监管风险不超过可接受水平的实现过程。保险企业经营失败风险的不可接受性是实行保险监管的重要原因。如何避免保险企业经营失败风险及保险体系动荡风险,以确保保险业适应和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保险监管机构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其实质也就是监管什么和如何监管的问题。确定合适的保险监管目标是做好风险监管的前提,合规性监管是风险监管的手段,督促加强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是风险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险监管机构必须从存在保险监管风险的客观事实出发,确立风险监管理念,增强监管科学性;加强风险监管技术创新,提高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加强监管组织体系和监管队伍建设,适应风险监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