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中国自古有言“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这话足以证明,以文字为载体的新闻,是有温度的。新闻的“温度”,即为传播者的人文高度。传播“有温度”的电视新闻,就是媒体以理性的温情去传播、观照并解读新闻要素,找到与时代、与民众需求相契合的传播亮点。那么,作为电视新闻中最能传情达意的灵魂人物的播音员、主持人,该如何准确定位,“有温度”地传递新闻正能量呢?一、重构责任是传达“有温度新闻”的基础播音员、主持人是一种特殊职业,因占有媒介资源便利,从而在公共事件或私人空间拥有更多话语权与影响力。在大数据的自媒体时代,以微博为例,播音员、主持人的粉丝动辄几万、几十万,上百万的也不足为奇,其只字片语一呼百应、具有极大感召力。这个时候,播音员、主持人的言行面临着巨大的考验,既有职业素养维度、亦有公序良俗维度。正如美国电影《蜘蛛侠》里的那句名言:能力多大,责任多大。那么,播音员、主持人该如何担负起社会责任呢?
简介:法制建设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保障,立法工作则是法制建设的“纲”。在有地方立法权的地区,做好本地立法领域新闻宣传报道,是地方党报义不容辞的责任,更是多元化舆论格局下党报提升舆论引导能力的题中应有之义。地方立法是对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的统称。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政府规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无论地方性法规,还是政府规章,都因其约束对象、影响层面等均具地缘性,广受当地居民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