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1
6 个结果
  • 简介:南京国民政府颁行《中华民国民法·继承编》,废弃宗祧继承、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确立了西方的财产继承制度,实现了继承法律的制度变革。从诉讼档案所反映的司法实践状况来看,不同主体对继承权利积极诉求,法官会严格依法裁断,其较为生动地反映了新制度与传统继承制度之间的碰撞,二者的互动也推动了新的继承法律秩序的建立。

  • 标签: 《中华民国民法·继承编》 财产继承 司法实践 诉讼档案
  • 简介:1911年辛亥革命前后至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是中国政治最为纷乱、复杂的时期。在这期间,不仅各种政权对峙,党派林立,而且即使是一个政党的更迭,也是相当复杂,中国国民党及附属于国民党之下的政权机关、民意机关的产生与发展,即属明显一例:为给研究中国近现代政治制度史的专家学者提供一个较为清楚的线索与相对明了的轮廓,选编者特从国民政府考试院于1940年编制的《党政建制图表》内的近百幅图表中,选择了密切相关的革命团体图表、革命政府图表及民意机关图表,共同组成此组史料,以供研究这一时期中国国民党党政建置及民意机关更迭概况之专家学者参考。文内大的标题为选编者所拟。

  • 标签: 辛亥革命前后 南京国民政府 政治 民意机关 中国 党组织
  • 简介:被陕甘宁边区百姓称作“马青天”的马锡五同志,在民主革命时期曾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在抗日战争时期,没有受过任何正规法学教育的马锡五,却在中国法制史上创造标志性:审判方式——马锡五审判方式,并成为中国唯一以人名命名的司法民主审判方式。

  • 标签: 陕甘宁边区 司法民主 马锡五 中国法制史 模范 旗帜
  • 简介:1912年9月16日,北洋政府正式公布实施《律师暂行章程》,11月13日,经北洋政府司法总长批准北京律师公会成立。之后,北洋政府又于1916年、1917年、1920年、1921年先后四次对《律师暂行章程》进行了修改。《律师暂行章程》的颁布,标志着民国初期律师制度的正式建立。依据《律师暂行章程》,律师公会对于执业律师风纪、律师收费进行监督和管理,对于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律师公会会则的律师,可以行使声请惩戒权。律师公会对于律师的监督、管理表现在沟通律师与司法机构的联系,争取律师自身权益方面。同时,依据《律师暂行章程》,司法机关与律师公会二者在实施对律师的监督与管理职能中,律师公会又处于司法机关的监督管理之中。

  • 标签: 律师公会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 司法机构 师风 监督管理 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