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长期以来,中国法律法规名称英译版本缺少统一规范,英文译名混乱的状况常给来自法律界和学术界的人士带来诸多疑惑,特别是给外国读者带来一些理解上的困难。目前,中国具有较高效力层级的现行法律法规——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名称英译版本存在一些问题,比较突出的有:英译名称冗长且极具中国特色;名称格式词后的介词使用混乱;"Law"的前置定语表述形式多样。文章尝试以法律法规名称的英译文本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对其进行归类,找出目前存在的问题,并与普通法系国家的法律法规名称进行对比,分析中国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引用英文名称时参考权威机构编译的版本;尽量简化译文名称的长度和结构;制定不同格式词的一致结构标准;尽量统一"Law"的表述形式。
简介:对于“基础教育”的涵义,到目前为止。至少存在两种主要的看法。一是指“国民基础教育”,即“对国民实施基本的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是培养公民基本素质的教育,也是为继续升学或就业培训打好基础的教育。”一般指小学教育,也包括初中教育。另一种看法则将高中教育也纳入基础教育的体系.甚至向下还延伸到学前教育。随着教育系统的不断发展。教育普及水平的不断提高,后一种看法似乎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认同。无论前一种观点还是后一种看法,都强调了“基础性”这一基础教育最根本的特点和本质特征,即基础教育对个人终身发展的基础作用,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起点和根本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