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针对子公司董事会设置是否仅为满足法律要求的争论,以在集团总部任职并担任子公司的董事比例、股权激励衡量子公司董事会对技术创新的影响。利用上市公司数据,研究发现:董事的集团身份有利于子公司技术创新;董事会成员持股与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持有股权董事与在集团总部任职的董事相互补充,协同提高了子公司的创新竞争能力。进一步分析发现,子公司董事会是通过研发投入的中介效用对技术创新产生影响,其中在集团总部任职的董事通过提高研发投入促进了创新绩效,股权激励通过倒U型影响研发投入影响公司技术创新能力。研究结果证实了子公司董事会对创新的作用,为集团公司进行子公司董事会建设提供了建议,有助于后续子公司董事会的研究。
简介:法律行为理论是《民法总则》的核心内容,法律行为规范体系的完善也是我国《民法总则》的主要任务之一。文章结合法律行为理论,对于新通过的《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规范体系进行了较为详细述评。认为我国《民法总则》在法律行为的定义、基本价值理念、意思表示之实施与生效、法律行为之效力体系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时,也指出我国《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之规范体系尚需进一步斟酌与完善的地方,主要包括法律行为之术语的选择、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完善、单独虚伪表示之增设、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意思表示之效力的细化、法律行为之效力体系进一步优化等方面。最后提出了具体完善的方案,以期对未来《民法典》分则编的制定及总则编的再完善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