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时代下,许多人早已认识到被遗忘权的法律价值,但当它的实现会限缩言论自由空间时,争议甚至否定随之出现。虽然被遗忘权合法化过程中会遭遇不少障碍,但言论自由不应成为障碍之一,两者完全可以在兼容调适中走向平衡,比例原则和谷歌独立专家报告提供的具体标准可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比例原则尤其是其中的损益均衡原则,能够帮助我们判断是否有必要为了言论自由而限制被遗忘权,信息主体公共角色属性和信息私密性程度是个案衡量时重要的考量标准,它有助于我们在被遗忘权和言论自由间作出取舍,超越公私二元划分的“情境脉络完整性理论”为信息私密性的判断补充了一个弹性标准,“隐私偏好数字标签”则可以充实合理隐私期待的主观内涵,这种刚柔并济、主客观相结合的标准使得对信息私密性这一要件的判断更趋精准。
简介:2017年天津的一则中介炒房案件,在理论界和实务界引起了关于合同自由与社会管制之间关系的思考。在这一案件中,法院以判决的方式否定双方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的成立。平等主体之间订立的合同却被法院否定了其成立,那么合同自由和法律规制之间究竟有着什么样的界限呢?这一问题的回答需要梳理和了解合同自由的发展史和理论基础。合同自由的产生和发展深受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其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一,合同自由和其他法律制度一样,都是建立在一定的经济、政治体系基础之上的,并随着这一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合同自由在中国合同法上有广泛的制度体现,但同时为了防止合同自由的滥用也对其进行了合理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