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物”字在汉语里是个常用词,也是个多义词。《辞海·语词分册》“物”共列了7个义项,新版《辞源》列了8个义项,《汉语大词典》增加到14个义项,《王力古汉语字典》也收了7个义项,但都无法用来解释以下例句中“物”的具体所指。请看在唐人吴兢编著的《贞观政要》一书中出现的这个用法颇有点奇怪的“物”字:①疏奏,太宗甚佳之,赐物百段。(卷四)②思廉时在洛阳,因寄物三百段,并遗其书曰:”思卿忠节之风,故有斯赠。”(卷五)③太宗曰“《易》云:‘劳谦,君子有终,吉。’诚如卿言。”诏赐物二百段。(卷六)④每见一人初降,赐物五匹,袍一领。酋长悉授大官。(卷九)而且,“物”的这种用法也不独见于此书,在其他中古文献中也曾有出现,如:①杨帝即位……资物五干段,以赐赤土王。(唐·魏激等撰(隋书·南蛮·赤土》)②帝大悦,赐骏等物二百段。(同上)③沙体略……卒,上为废朝三日,遣太常吊祭焉。赠物五千段。《隋书·北狄·突厥》以上各例均谈到唐太宗或中土王朝对大臣或“四夷”的赏赐,其中的“物”在这里具体是指的什么东西?方一新先生著有(东汉魏晋南北朝史书词语笺释),但未收“物”字;江蓝生、曹广顺先生编有专门辞书...
简介:<正>清人讨论戏曲,今人研究周德清和《中原音韵》,常常提到"北叶《中原》,南遵《洪武》"。但是,除了戏剧学界曾有人偶而涉及这个问题(叶长海1986,154—155页、252—253页),还没有人进行过专门研究,以至学术界不明其义,不知其源,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近代汉语语音研究的深入开展。"北叶《中原》,南遵《洪武》"的本义,指的是演员演唱宾白的字音,北曲遵循《中原音韵》,南曲遵循《洪武正韵》,但跟作家创作押韵选字无关,写曲押韵无论南曲北曲一律应遵《中原音韵》。自清代开始,就有人以为这句话指的是南北曲押韵应该用南北不同的韵书,这就是不明其义。笔者另有《"北叶〈中原〉,南遵〈洪武〉"析义》(刊《〈中原音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