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影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几个干扰因素表现为:1.有的地方党委负责人违背中央指示,过问具体案件,甚至对案件处理直接下指示,命令法院照办;有的地方党委政法委在协调政法机关关系的名义下,组织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讨论具体案件,对案件定罪量刑作出决定;有的地方党委负责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对法院独立审判横加干涉,等等。2.有的权力机关对法院滥用监督权,影响法院独立审判;有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采用批条子、下指示、指令汇报、调卷审查等方式干预法院独立审判,甚至决定撤消法院的判决,指令法院再审,等等。3.有的地方政府首长、公安机关以及其他行政机关强令法院搞地方或部门保护主义,如不听从命令,则以人、财、物为要挟手段,干涉法院独立审判,等等。4.有的审判庭审理案件无权独立作出决定,要经庭长、院长等行政职务高的法官来审批案件。其法律根据是我国是人民法院独立审判,不是法官独立审判。其实这是对法律规定的误解,因为没有审判庭的独立审判,也就没有人民法院的独立审判。5.人民法院内部一直延续下来的行政做法等弊端,再加上法官素质不高.都影响了法院独立审判。影响人民法院独立审判的干扰因素
简介:在纪念建党80周年和西藏和平解放50周年的大庆之际,我作为一个五六十年代进藏至今仍在守望这一片净土的老文艺工作者,情不自禁地想起党的三代领导核心为我们的文艺工作制定了有如暗夜中明灯一般的指导理论,这就是毛泽东同志的“延安讲话”,邓小平同志的四次文代会“祝辞”,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就是这三个不同历史阶段的理论,指导我们西藏社会主义文艺工作者在五十年中虽有曲折坎坷,但仍能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创造了六十年代前期、八十年代前中期和九十年代中后期的三个高峰时期,并迎来了今天这新世纪随着中华民族全面复兴,西藏文学艺术和文化全面繁荣,迈上历史最新高峰的发展前景。
简介:《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是国家教育部把胡锦涛同志在清华大学建校百年纪念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转化为具体政策所提出的三十条具体措施。广西艺术学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重点就是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坚持走内涵式特色发展的道路。学校要立足自身,服务地方,放眼东盟,把握经济文化发展需求,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探索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人才培养体系。同时要制定人才培养的质量标准,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不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要坚持对外开放,协同创新,力争各项经费保障,提升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