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卢沟桥事变後,滞留于北平的史学家陈垣是士林社会关注的焦点,其出处进退的选择,具有一定的象徵性。本文试图进入修辞的层面,细读陈垣沦陷时期的着作,关注的不是他处理的历史对象,而是史家自身的心事怀抱。从刻意倒填年月的《旧五代史辑本发覆》,到可以作政治史来读的“宗教三书”,再到“不徒考据而已”的《通监胡注表微》,这一时期陈垣的着作中都含有某种“表微”机制。所谓“表微”,即史家有感於当下的处境,援古证今。然其涉及的古事与今事,及与史家当时的心事未必能严丝合缝地勾连在一起。与其遵循陈垣在《通监胡注表微》中演示的读法,阐发其文字间的微言大义,不如将“表微”视为一种修辞策略,一套史法,解析这种表达装置的内部构造与动力机制。
简介:18世纪,山东绅民的抗粮行为常被清廷认为缘自其"民情"兼具"刚狠"和"晓文"的特质,而较少与官府失当联系在一起。嘉道年间,随着州县官吏在田赋征收中盘剥程度的加重,山东绅民时常通过京控渠道进行抗议。但因清廷的整饬始终不见成效,绅民对官府的仇怨持续发酵。至咸丰年间,在州县官因税收压力倍增而继续加重对乡村的盘剥,又未能有效掌控团练的情况下,"恨官久矣"的山东绅民遂借团练之力,频繁而激烈地反抗州县的田赋征收。耐人寻味的是,正是官方自身相信,"吏道之堕"实为团练抗粮的根源,绅民的责任反而获得理解和宽容,提示出当时的吏治危机已相当严重。在一定程度上,山东绅民抗粮动因从"民情"向"恨官"的转变既折射出清王朝自18世纪末开始日渐凸显的吏治危机与官民对立,也预示着晚清以降国家与社会之间的种种冲突。
简介:司法权限方面的争议在界定清朝(1636-1912)诸帝与其蒙古臣民关系的实质上起到了重要作用。满蒙在法制上的互动可追溯至清朝建立前。那时,对于自己不满意的法律内容,蒙古人经常向满洲统治者求助。以汉名理藩院而广为人知的蒙古衙门的建立,可视为处理刚归顺的蒙古人信息的一种尝试。蒙古当局被赋予有限的司法权力,或者说在其职责范围内,理藩院被迫面对诉讼者试图与当局角力的困境,在形塑理藩院的职责范围上起着重要作用。本文认为:通过审视理藩院在法律方面的权限,我们可以看到原本多元的法律秩序向更一致、更稳定的方向发展着,并呈现出一种把蒙古人纳入中华法制的趋势。
简介:古贝维尔老爷1549-1562年的日记,向我们真实地展现了游戏在中世纪晚期法国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地位。当时无论是节庆游戏还是日常游戏,都具有重要的民间公共宗教仪式的功能,有着明显的开放性和广泛的参与性,并因此起到重温、确认和更新群体认同的作用。这些游戏也表明,当时人们并没有现代的身体和空间私密观念,休闲、信仰等诸多方面也还没有明确的界限。尽管贵族和教士阶层具有某种特殊性,但总体上说,当时的日常生活并非巴赫金所说的“两种生活”的截然对立。事实上,无论男女老少,所有阶层的人都生活在相同的时间和空间里,并共享同一种文化,包括生活方式、信仰、观念等。然而,从游戏中也可以看出法国的近代化进程正在发生,社群内部不同阶层的成员之间正在发生文化上的裂变,游戏正日趋世俗化,而群体认同的扩大化则促进了民族意识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