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进入新时代,要如期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我们必须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1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突出抓好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开展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深入推进示范合作社建设,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落实扶持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政策,完善“农户+合作社”、“农户+公司”利益联结机制,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奠定扎实根基。
简介:摘要:2013年1月31日中央颁布一号文件中指出,全国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土地确权登记和颁证工作,并在五年之内完成。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中,明确了农民的土地所有权,使其真正成为了土地所有者。土地的确权不仅要将农户的使用权、经营权还给农民,还要将其转让权交给农民,同时也要赋予他们更加全面、多样的权利。中国农村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在探索发展“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而衍生出一种新的“承包权”权利。在此基础上,农民可以利用集体承包的土地。目前,国家从保障农民土地所有权、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等方面着手,对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了明确的界定。因此,从理论上讲,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怎样的呢?文章试图从马克思财产权的视角来剖析中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涵,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简介:摘要;迈向现代化进程的核心动力,莫过于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和城镇化的深度拓展,这是全球各地推动经济社会繁荣的重要路径。然而,伴随着经济转型和文化演变,随之而来的社会课题也日益凸显,尤其是农村与农业领域的问题,成为了社会福祉工作中的核心议题。其中,农民失去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尤为关键,它像一条主线贯穿于众多社会矛盾中。土地,作为国家经济运作的基石和农业活动的舞台,对于农民而言,既是生活的保障,也是经济的源泉,甚至是就业和世代延续的寄托。在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承包权的制度框架内,土地为农民提供了生活支持、谋生手段、就业机会,甚至土地还有可能成为遗产传承和金融借贷的资本。因此,妥善处理农民的土地权益问题,不仅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也关乎社会公正与可持续发展。
简介:摘要:我国长期存在贫富差距较大的问题,其中“贫”主要体现在农村地区,农村地区总体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城市地区,而地区人均收入也存在着相同的表现。这主要是由于农村地区农民普遍缺乏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农业生产全靠体力劳动来完成,因此,解决农村农民专业技术水平低的问题,必须加强农民专业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产生了“新型职业农民”的概念。在这样的背景下,乡村振兴的背景使人们开始关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如何更快更好地培育出更多的新型职业农民,是相关领域需要思考的问题,对此本文将着重论述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要点,现状问题,以及有效的培育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