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系指为设立合资企业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资金总额,是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额之和。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造成资本不实,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合营各方缴付的出资额由注册会计师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注册审计师进行验证。本文就其验证方法和注意事项谈点看法。一、验证方法1.现金投资的验证。现金投资是由合营企业各方以外币、人民币等货币资金作为出资额。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合营企业应凭营业执照,在中国银行或指定的其他银行分别设立外币存款和人民币存款帐户。因此对货币资金投资应首先验证投资人是否按规定将出资额汇入合营企业开户的当地中国银行或指定的其他银行,在此基础上,验证资金汇入地点、汇入日期、汇入金额、汇入何种货币、银行入帐凭证及汇款用途等资料,是否真实可靠,有无提供虚假资料以及为办假合资企业,从国内汇入外币
简介:所谓合资企业非股权盈利是指合资一方在合资经营的事业中,利用对合资企业的控制权来获取在股权分红之外的利润的行为。非股权盈利的实质就是将某种优势变为利润。在合资经营企业中,合资一方主要是从以下优势获得非股权盈利的:1、以管理优势控制企业的领导权。根据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忡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湖定,合资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合营各方协商确定或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合资企业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可以固定一方担任,也可以双方轮流担任。在合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控制了企业的领导权,就能掌握整个企业的日常经营活动,从而在经营手段和目的上有利于自己的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