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对于很多老年人而言,房子既是自己老有所居的基本保障,同时也是很多家庭矛盾的导火线。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新增设了居住权,将居住权纳入物权的体系范围中,通过房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设计,肯定必要同住人的法律地位,能够更大程度地提高房屋的利用率,发挥居住权对以房养老的福利性保障,应对当今社会老龄化的挑战,确保“老有所居”“老有所养”在居住权制度中能够得以落实。然而,《民法典》关于居住权的表述只有第366条至第371条共计6个条文,无法充分发挥居住权的功能价值,从而需要更加详细的对居住权理解适用建议来填补漏洞,以此构建完备的居住权制度体系,使居住权在社会实践中焕发出活力。
简介:摘要:随着人口结构老龄化,方方面面的社会问题逐渐涌现,老龄化社会的研究是一个不可避免的重要课题。作为人们生活品质较重要体现的居住空间,如何让其更复合老年人生理和心理上的使用需求已成为社会日益关注的问题。由于当代家庭模式日趋微型化,使得越来越多的老年人主动或被动进入独居的生活状态。目前,城市新建住宅数量依旧在增加,但居住空间设计却越来越跟不上老龄化需求的步伐。面对越来越多的老年人在购买和改造住房上的需求,研究适老性居住空间设计原则与应对措施,达成符合老年人安居需求的功能分区、功能区开间尺度、空间流线、安全措施等,为设计无障碍环境和改造适老性居住空间提供新的指导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