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讲就是法制经济,它要求一切经济活动都要按照科学而严谨的法律法规体系来进行,强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充分发挥我国法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和生产力的促进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该是文明、有序的经济,它的运行机制、市场调控手段、市场约束保障系统都必须法制化,并要求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树文法律至上的观念,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广大法律顾问活跃在生产、经营第一线,在研究执行国家法律,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已被社会所公认。但是,我们应该注意到,企业法律顾问在市场经济中的任务、地位和作用,并没有完全被人们以应有的高度来认识,因而
简介:<正>现在,上海市已建立五十个律师事务所,有专职、兼职、特邀律师一千二百三十人。几年来,律师为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在广度和深度上都有较大的发展。八五年底,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单位已达三千四百家。几年来共帮助聘请单位审查修改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书一万零一百七十六件,调处非诉讼经济纠纷二千二百八十九件,出具法律意见书、建议书二千七百零四件,提供咨询意见二万七千零三十八件,上法制课三百多次,听讲人数达十五万人次,帮助五十多个单位建立了法律顾问,帮助催回欠款和避免经济损失一亿零五百八十九万余元。在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改善企业
简介:我国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在五十年代曾出现过萌芽状态.但随着律师行业的消失也昙花一现地消亡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内部法律顾问队伍这支新军正在日益壮大,她必将显示出其越来越明显的作用。近二十年来,我国各类企业中有相当一部分已相继组建了自己的内部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她们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总的来说,从机构的规范设置.人员的配备及职能的发挥等方面还存在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本文拟从以下几个方面作一些探讨。一、机构的名称目前,企业内部建立的法律顾问工作机构名称不尽统一.诸如:“法律顾问处”、“法律顾问室”、“法纪科”等,但她们都难以体现该机构的性质.笔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