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软法的兴起:社会治理规范多元化软法(soft-law)的概念来源于西方,是一个与硬法(hard-law)相对称的概念,主要适用于国际法范畴,指称“非条约”协议。①学术界对软法尚未形成确切、统一、权威的定义。针对条约(treaty)、公约(convention)、协议书(protoc01)、声明(statement)、宣言(declaration)等多种形态的国际法规范,有些国际法学者按照规范效力标准,将其中某些规范称作硬法,它们通过详细的法规条文明确地规定具有约束力的义务与责任,授予权威机构以规范解释权,并督促这些义务与责任的履行。
简介:政府绩效管理兴起二十多年来,已由西方国家应对财政和信任危机、提高行政效率的工具拓展为各国政府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新公共管理的实践价值和理论优势在其中都得到了充分体现。但其理论缺陷和实践中的困惑,特别是在公共价值方面的冲突使学术界的探索从未停止过。本文通过对中国、美国、日本等国的实践案例考察,从制度变迁和公共行政学术史两个层面的质性研究,提出了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绩效治理理论体系框架。文章首先从“公共性”、“合作生产”和“可持续”三个方面对新公共管理背景下的政府绩效管理进行了反思,认为公共价值对政府绩效合法性具有本质的规定性。其次,初步论证了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绩效治理的两个基本命题——政府绩效是一种社会建构、产出即绩效;认为只有来源于社会的政府绩效才能获得合法性基础,也只有根植于社会的政府绩效才能产生其可持续提升的需要,这是政府绩效管理的根本动力;而在政府绩效价值建构基础上的科学管理,才能保证政府产出与社会需求的高度一致,充分体现科学管理的价值。再次,从这两个基本命题出发,以价值管理和管理科学理论为基础,构建起了以公共价值为基础的政府绩效治理模型,并对模型中政府绩效的价值建构、组织管理和协同领导系统等主要内容进行了阐述。最后,从模型如何“落地”、政府绩效管理的价值分析和研究拓展等方面提出了未来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