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全国设有法学专业的高校数量庞大,势必造成法学专业毕业生膨胀。贵阳市地方独立学院突破所处层次劣势,重在通过创新"实训"课程训练模式,多角度构建培养计划,保证"卓越计划"在独立学院的贯彻落实,以巩固师资队伍为前提,改革实践教学模式,为培养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的基层实务、应用型法学本科人才创造条件。
简介:法(理)学成为法(理)学的重要标志和基本方式是对其自身研究对象、方法及其限度的自觉和反思,对于法理学研究对象的自觉和反思,构成了"法理"概念提出的主要理论问题意识,也是其重要理论意义所在。既有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模式存在未能区分法理学与法学其他科目的研究对象、不当限缩法理学研究对象和混淆法理学研究对象与其他相关问题等缺陷。"法理"概念具有丰富的内涵、广泛的论域、不同的层次和多重的维度,这使得"法理"具备了成为法理学研究对象和中心主题的理论基础,把"法理"界定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理论相较于既有理论模式具有更大的理论优势,有助于推进法理学成为真正的"法理"之学。
简介:该文通过对有关“党的领导”的宪法理论进行评述,认为在宪法层面对“党的领导”这一中国特有的经验现象和话语资源进行理论分析。仍然是必须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主张以“人民中心论”为逻辑起点、以“制度——生活”为分析范式、以先进力量与文明竞争为理论设定,来构建“党的领导”宪法诠释框架。“党的领导”宪法诠释框架的建构有效弥合了宪法理论与宪法实践的分野,也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最本质的特征。
简介:唯物辩证法揭示了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是联系的、运动的、变化的有机整体,其发展变化是有规律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学习掌握唯物辩证法的根本方法,不断增强辩证思维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我们的事业越是向纵深发展,就越要不断增强辩证思维能力。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但是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正确认识和对待发展中的“变”与“不变”,善于抓住主要矛盾,推动主要矛盾的解决,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来提高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