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分类
/ 25
500 个结果
  • 简介:<正>对于土地承包经营的性质,理论界历来争论不休,主要是债权说与物说之争,此外还有劳动关系说以及具有债权性质的不纯粹物说、新型物说等。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出台和实施,土地承包经营的性质似乎已成定论,但对这部法律进行分析后不难发现,在这部法律中其实存在着两种土地承包经营:一种是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另一种是以其他方式承包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对该法第44条,有专家将其解释为:"家庭承包与其他方式的承包承包的主体、方法、原则和承包地的功能等方面,都存在重要的区别。因而,立法应当区别对待。"而所谓的区别对待,根据《关于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说 农村土地承包法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关系 债权说
  • 简介:有关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问题的研究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试点探索不断深入,着重围绕必要性与可行性、制度障碍与制约因素、模式与个案解析、信贷意愿与影响因素、制度选择与设计、政策建议等方面展开讨论。但已有研究偏重于理论分析,研究视角相对单一、研究内容不够全面,应在土地承包经营抵押贷款的供给、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贷款 研究综述
  • 简介:过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往往靠政策调整。随着形势的发展,必须建立相应的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这是因为,只有依法保护,才能充分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有利于农村的稳定,有利于农村市场经济的适应和完善;而依法保护其土地承包经营也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

  • 标签: 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 依法保护 稳定
  • 简介:当前关于土地承包经营继承争论的症结在于:其一,没有区分现行土地承包经营与改制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改制后,土地经营内涵与功能发生根本改变,其自由流转(包括继承)当无异无疑。其二,没有认识到土地承包经营继承流转与其他流转方式的区别。继承是原承包经营人死亡原主体丧失为前提。而转让、抵押、入股等方式流转则是以原承包经营主权生存并且往往根据其意志进行。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肩负着社会保障功能,人身性没有涤除,又鉴于中国人多地少的实际国情,因而不应当也不能够继承。问题的根本解决,应当消除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人身性:一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不变,国家对无地的农村人口给予与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人相当的社会保障。二是,维持现行家庭土地承包经营分布现状不变,但变无偿享有为有偿享有,集体向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收取的利益用来维护全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三是,彻底涤除家庭承包经营的社会保障功能,由国家负担农村集体所有成员的社会保障。从当前中国实际来看,第二种路径最易实现。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继承 社会保障
  • 简介: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土地承包经营必将实现由债权性质向物性质的转化。如何适应这一转化,在债权法保护的基础上为土地承包经营提供更为可靠的物权法保障,以充分维护土地承包经营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土地制度和经济体制的改革,是摆在每个法律工作者面前的重大理论和实践课题。本文拟对此作一些有益的探讨。

  • 标签: 物权法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 债权法 物权性质 法律工作者 保障
  • 简介:关于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流转,多数学者主张将土地经营承包经营中分离出来,承包方保留承包、转让经营或者将这两项权利同时转让。但是,将土地承包经营简单拆分为承包经营,不仅对承包经营的定性于理于法无据,也混淆了权利与权能,还存在着社会与政治风险。土地承包经营作为一项整体权利,具有“谁占有就享有土地承包经营”的本质特征,因此,承包方转让的是土地承包经营而非经营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经营权 流转
  • 简介:中国虽地大物博,但是却人口众多。怎样使土地利用效率达到最大,怎样使土地发挥出最佳的效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基于对该问题的考虑,本文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上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且提出了改进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制度的具体建议。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产权 土地流转机制
  • 简介: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呈现出三个特点。从流转主体来看,以本村普通农户之间流转为主,农业合作社、农业经营大户也已成为重要的流转主体。从流转形式看,以转包、出租、互换为主,入股也初露端倪,成为新的亮点。从流转期限来看,总体上比较短,但土地向合作社、经营大户等主体的流转期限都比较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中存在认识、行为、服务、政策方面不到位的问题,需要加强宣传培训,强化检查指导,加快组织建设,完善相关政策。

  • 标签: 农村土地流转 宣传培训 检查指导 政策完善
  • 简介:土地承包经营的继承问题,是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十分重要的一个问题,特别是土地承包经营能否继承和怎样继承,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多数农民认为土地承包经营能够继承,而法律却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对农民权益的保护十分不利。法律应当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可以依法继承,并对怎样继承作出科学合理的设计,保障平等的继承,防止可能的负面效应。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继承 立法建议
  • 简介:我国现行农村土地征收法律框架下,土地承包经营尚未被具体明确为独立的征收对象,其权利主体并非征收关系的当事方,对征地过程既无知情,更无参与。改革现行征地制度的切口在于厘清土地征收的法律结构,明确土地承包经营的征收客体地位及其权利主体的征收关系当事方地位,通过征地审批决定的前置听证程序,落实土地承包经营人的知情和参与,按公平补偿原则,确定土地补偿费,并将其中的80%直接分配给土地承包经营人,确证土地承包经营的准所有权地位。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权 征收补偿 听证 补偿标准
  • 简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转让关涉到各方的巨大利益,一直以来学理上和立法上都有诸多积极探讨。本文以近年来的司法判决书为对象,以承包经营转让合同的效力为切入点,对司法判决书中揭示的若干问题进行分析,以期解决相关的法律适用问题,正确解释《土地承包法》中对承包转让的强制规定,探讨这些强制规定能否影响承包转让合同的效力。本文研究认为,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和用途的强制性规定将导致转让合同的无效;违反法定的书面形式要求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但是可以通过履行行为对形式瑕疵进行补正:未经发包方的同意并不必然导致转让合同的无效:转让方和受让方资格的限制属于不当限制,一般情况下也不影响转让合同的效力。为了使土地承包经营这一用益物发挥最大的经济效益,应该理性认识承包经营的转让行为。

  • 标签: 承包经营权 转让合同效力 强制性规定 利益衡量
  • 简介:<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应当在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和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遵循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第三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农业用途,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利害关系人和农

  • 标签: 土地承包合同 管理办法 承包期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业用途 利害关系人
  • 简介:《物权法(草案)》将土地承包经营纳入“用益物”编中,并单独成一章居于该编之首,已充分证明“土地承包经营”重要之法律地位。但该《物权法(草案)》中“土地承包经营”的条文设计,封用益物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的概念和范围未作界定,对用益物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未实行一体的法律制度规范,存在标的物规定不科学,采取列举式禁止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并非全面,“转包”不应成为现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之方式一种,土地承包经营转让须经发包人同意不规范,土地承包经营互换和转让变更登记不合适,承包地收回不合理、不科学等诸多问题,有必要封其进行研究,并提出修改相关条文内容设计、取消不合理条文和增加相关条文内容设计的建议。最后,提出物权法中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制度。应包括土地承包经营的概念、标的、主体、客体、内容、期限、设立、变更、流转和消灭等内容。

  • 标签: 《物权法(草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 条文设计 存在问题 修改和增加建议
  • 简介:农业部发出《关于做好当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通知》强调: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正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平稳健康发展。通知要求.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切实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转主体地位,以实施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为重点,

  • 标签: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流转管理 农业部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土地承包权益 服务工作
  • 简介:我的母亲王某生前一直与我哥哥一起生活,1999年进行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我哥哥共承包土地5亩,其中含母亲的土地份额0.7亩。母亲去世前留有遗嘱,将0.7亩土地交由我来继承,但由于我在外地打工,因此这0.7亩土地一直由我哥哥耕种。去年春节我回家过年时要求哥哥将0.7亩土地交由我来耕种,但遭到拒绝。请问,母亲通过遗嘱让我继承这0.7亩土地是否有法律上的依据?

  • 标签: 土地承包经营 继承 权能 二轮土地承包 承包土地 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