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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目前,有关治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在明确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时,都很原则地规定了处罚的选择种类和裁量幅度,而如何正确选择、准确裁量,却无具体标准。这给执法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在实践中,人们往往注意到治安处罚的合法性方面,却忽视了不合理地随意使用自由裁量权,结果会导致处罚

  • 标签: 治安处罚 处罚种类 自由裁量权 处罚幅度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违法行为
  • 简介:为保障被处罚人的合法权利和处罚的公正性、准确性,应当对治安处罚当场处罚程序的适用条件予以必要的限制,对治安处罚当场处罚程序的内容予以明确、具体的规定。

  • 标签: 治安处罚 当场处罚 程序 条件 内容
  • 简介:涉及犯罪的税收违法行为,既是税收行政处罚的对象,也是刑法修正后逃税罪的制裁对象;如何衔接好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的双向互动,对于加强对逃税行为公法控制,规范税收管理秩序意义重大。

  • 标签: 逃税 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 简介:但受权组织能否委托行政机关或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条件的事业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在其法定权限内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或者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有必要在受权处罚立法中增加受权组织不得委托行政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处罚的规定

  • 标签: 受托处罚 受权处罚 处罚受托
  • 简介: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除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外,还有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下称受权组织)和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下称受托组织)两类非行政机关,从处罚权力来源角度观之,受权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可谓之为受权处罚;受托组织实施行政处罚。可谓之为受托处罚。本文对受权处罚和受托处罚的立法缺陷及其改进发表一已之见,就教于同仁。

  • 标签: 受权处罚 受托处罚 立法 制度缺陷 《行政处罚法》
  • 简介: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权利人能够行使请求权时起算,但诉讼时效期间的延长和中止、中断不同摘要,而其它诉讼时效适用有关时效中断、中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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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在本质上属于消灭时效,在实体效力上具有消灭诉权的效果,在程序上则体现为仲裁机构依职权主动审查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制度“弱效力模式”相比,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属于消灭时效中的“强效力模式”。两者差异的根源在于劳动法与民法对公权力干预程度存在区别。在一裁两审的架构下,这两种时效模式衔接不畅,导致法官与仲裁机关在主动审查时效以及处理继续性债权请求权时尺度不一。为妥善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制度层面对劳动仲裁与诉讼时效的冲突问题予以协调。

  • 标签: 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诉讼时效 时效审查
  • 简介:是否赋予人民法院特殊减轻处罚权力,在修订刑法过程中,存在较大争议。1997年修订的刑法将特殊减轻处罚的最终决定权赋予最高人民法院。刑法修订后的较长时间内,这一条文并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直至近年,人民法院才逐步重视这一条文的运用。在适用特殊减轻处罚权的过程中,从实体上来说,应当恰当理解'案件的特殊情况'的内涵与外延。所谓的'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涉及外交、国防、宗教、民族、统战和经济建设方面的问题,为维护国家利益,需要对犯罪人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刑罚的情形,但又不限于上述情形。在坚持慎用特殊减轻处罚权的前提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确实需要减轻处罚的,就可以适用该条款。从程序上来说,应当坚持'或同意或发回重审'及'复核程序应当宣判'两个原则。虽然立法已经明确赋予人民法院特别减轻处罚的权力,但各级法院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坚持慎重适用这一权力:一是坚持确有必要原则;二是罪名选择顾及民意;三是减轻处罚应当适度。

  • 标签: 特殊减轻处罚 案件特殊情况 程序 慎用
  • 简介:关于共犯立法体系,我们不必在区分制与单一制之间“选边站队”,只需根据形式的客观说首先区分正犯(即实行犯)与共犯,然后根据作用大小区分主犯与从犯。我国《刑法》第29条第2款是关于教唆未遂的注意性规定。因果共犯论中的混合惹起说具有合理性,根据限制从属性说和实行行为性原理,教唆、帮助自杀行为不符合故意杀人罪构成要件。过失共同正犯问题是个假命题,既然能够肯定共同注意义务的违反,完全可以以过失同时犯处理。根据行为共同说和因果共犯论,应当肯定片面共同正犯。承继共犯否定说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归结。以“因果关系切断说”处理共犯的脱离,是因果共犯论的当然结论。因果性只是共犯成立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必要条件。片面对向犯的不处罚根据是缺乏违法性(包括实质的违法性)或者有责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限制性规定,通常应否定中立行为的帮助的可罚性。

  • 标签: 共犯体系 因果共犯论 承继的共犯 共犯的脱离中立行为的帮助
  • 简介:许多亲人为死者送葬时,为祭奠、追思逝者,往往将逝者生前喜爱的物品放入墓穴。

  • 标签: 从重处罚 死者 生前
  • 简介:“减轻处罚”适用新探曾芳文根据我国《刑法》第59条规定,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是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处刑罚。随着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发展,对于减轻处罚的适用规则有以下几个问题值得研究:一、减轻处罚能否适用于附加刑?对此,目前刑法理论界和司法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

  • 标签: 减轻处罚 附加刑 法定最低刑 剥夺政治权利 没收财产 犯罪分子
  • 简介:“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并非酌定减轻处罚的适用条件,“案件的特殊情况”也不限于“涉案的特殊因素”,而应包括“案件的一般性情节”。酌定减轻处罚的适用程序过于严格,带来诸多弊端,应取消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的要求,将其适用权交由各级法院的审判委员会行使。酌定减轻处罚既可是刑期的减轻也可是刑种的减轻,但不能减至法定最低刑,更不能减至免除处罚;酌定减轻处罚并不以‘减一格’为限。

  • 标签: 酌定减轻处罚 案件特殊情况 适用程序 减轻限度 减轻幅度
  • 简介:鉴于共同正犯与单独正犯之间的结构性与规范性差异、共同正犯与狭义共犯在处罚条件意义上的共同性,为包括共同正犯在内的所有犯罪参与行为寻求统一的实质处罚根据是妥当的。这种统一的参与犯处罚根据观念应当是在"参与犯违法相对性"和"违法二元论"基础上的"功能性实行行为助力"。根据这一观念,我国"主体间"参与犯处罚条件设定缺乏限定参与犯处罚范围的合理机制。

  • 标签: 参与犯 实质处罚根据 功能性 助力
  • 简介: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衔接涉及处罚标准、案件管辖、行政执法的证据效力以及行政处罚对刑事处罚的影响等具体问题。以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处罚标准为视角考察,对违法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仅依据行政法的规定,还要结合刑法的规定才能认定。关于处罚的数额标准,涉及四个问题:一是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二是经营侵权复制品的数额,三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数额,四是单位与个人的标准。目前,处罚标准的冲突导致两个问题,一是对待当事人不公平,二是对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难以查处。衔接处罚标准可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规定行政处罚的上限,并使之与刑事处罚的下限相衔接;二是协调规定处罚标准的名称,使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保持对接的可能性;三是保持数额计算方式的同一性,保持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效衔接。

  • 标签: 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
  • 简介:编辑同志:我是一名基层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最近,我从新闻媒介中获悉,某地工商局两名执法人员在查处非法拼(组)装汽车违法行为时.采取“罚款放行”、“以罚代刑”(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的手段,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被检察院依法逮捕并提起公诉。送交法院审判。由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也有查处违法行为的职责,为避免重蹈覆辙的教训,特来信咨询: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也构成犯罪吗?哪些“以罚代刑”行为属于犯罪行为?读者:孟卫华

  • 标签: 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 违法行为 以罚代刑 行政机关
  • 简介:诉讼时效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法律制度,时效是关乎当事人的权利行使和法院的诉讼程序是否可以展开的重要环节。而诉讼时效制度是我们研究诉讼程序重要的环节,其研究意义无论对于理论还是实务都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对诉讼时效制度展开讨论,其中尤其要结合我国司法制度我司法实践。

  • 标签: 诉讼时效 权利 请求权
  • 简介:时效制度作为以时间因素限制民事权利的民法制度,其负载的价值取向是隐含的,不易为习惯于道德思维的中国公众认知和认同,必须对其正当性进行理论阐发及论证,修正有关偏见和误解.时效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其安全性和效率性,它不仅有利于交易秩序的稳定和提高经济效率,还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维护司法公正,对塑造现代交易人格也具有重要意义.

  • 标签: 时效 时效制度 价值 交易秩序 效率
  • 简介:<正>一、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的特征。它对于促使权利人及时行使民事权利,充分发挥社会财富的效用;对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对于稳定社

  • 标签: 诉讼时效制度 民法通则 二十年 继承法 最高人民法院 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