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随着人工智能的飞速进展,不断智能化的自主武器日益显现出伦理和安全风险,使得限制或禁止自主武器成为全球安全治理领域的新兴议题。相比其他军控对象,自主武器军控进程在过去几年中获得较快推进,其中《特定常规武器公约》会议已决定设立政府专家组专门探讨自主武器问题。文章系统梳理了自主武器军备控制的概念、伦理和安全争议,旨在通过这种梳理更好地理解自主武器军控进程发展的动因,并对这一进程的未来走向做出预测。当前,自主武器军备控制的主要动因集中在道德层面,特别是让机器自主决策杀伤引发的伦理忧虑。而从安全层面看,自主武器蕴涵的安全风险在其他新兴技术领域同样存在,而发展和使用自主武器带来的战略红利依然显著,这使得主要国家推动自主武器军控的意愿并不强烈。在权力政治与道德政治的博弈下,自主武器军控在可预见的时期内将难以形成实质性成果,稍有可能的是通过“软法”等非约束性方式塑造一定的国际规范。在这个过程中,中国可以发挥更加积极主动的作用,在确保战略利益的同时营造有利的大国形象。
简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是公安机关治安管理的内容之一,公安民警是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和末端防控的重要主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伴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各大城市相继发生重特大危险化学品安全责任事故,“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求下的城市公共安全面临巨大风险挑战。本研究在我国2007-2017年危险化学品事故数据收集与建库基础上,采用文献法、专家法和访谈法梳理出人、物、心等三类关键风险因素,根据事故致因理论首次构建了我国危险化学品宏观事故树模型,借助风险矩阵法对危险化学品各要素进行了风险评估,并从推进智慧公安建设、强化社会协同治理、实施精细化管理等多维度,基于宏观风险分析结果提出了从“总体”范畴、“国家”层面、“安全”角度提升我国危险化学品风险管理效能的对策建议。
简介:允许风险法理是客观归责理论的核心,但其不适宜作为具体的判断规则,而应作为解释论原理而存在。其中故意犯的允许风险与过失犯的允许风险存在差异,应予以明确区分。在具体适用上,风险降低属于故意犯允许风险的具体化,其虽然创设了独立的风险,但基于事前的利益判断,在挽救法益重于损害法益时,应原则上承认是一种允许的风险阻却构成要件,推定被害人承诺法理对此存在诸多问题,不宜采用。而在无法适用风险降低规则的情况下,需要综合考虑行为当时的紧迫性、有无被害人的同意等要素,判断是否能成立故意犯的允许风险。被害人自赴风险则属于过失犯允许风险的类型,虽然被害人自我笞责原则不失为一种解释论方案,但其却有着形式化、忽视行为人的主观认知以及容易与被害人承诺法理相混同等弊端,而采用允许风险法理则更为妥当,也有助于解释行为人具有优越认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