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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5 个结果
  • 简介:目次一、引言二、社会分化的三种类型三、阶层分化和国家宪法的兴起四、功能分化、去中心化和宪法危机五、子系统宪法的毛细化式侵入六、社会的自我保护和宪法保卫社会七、结语一、引言"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狄更斯在《双城记》中如是写道。每当社会到达一个转折的时代,那个时代就会集合最好和最坏的特征于一身。从社会分化的角度看,当代社会已经进入了一个以功能分化为主的时代。这并不是说其他类型的社会分化已经失去重要性,而是相对于功能分化,其他类型的社会分化的影响和它们之间的关系已经被内化在社会个体和社会子系统的

  • 标签: 社会分化 功能分化 子系统宪法 宪法危机
  • 简介:近代中国宪法诞生伊始就被赋予拯救民族危机的历史使命,作为宪法核心价值的人权则被搁置。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权价值渐渐走入中国宪法研究视野,宪政和人权得到热情地追捧,宪法的救赎从国家转向了个人。本文将中国宪法的发展历史放在整个近代史的场域中进行检讨,从解读中国近代的独特视角开始,以期发现中国宪法所应发生的转向。宪法的救赎使命一民族国家和个人生存是理解中国宪政史的两个方向。

  • 标签: 救赎 西方冲击 近代 主体性
  • 简介:新兴宪法生命权并无坚实的伦理基础,其所涉及的生命伦理争议属于应用伦理学探讨的课题。应用伦理学并不是某种成熟伦理理论的现实运用,而是以实践为导向的“无基础”的伦理探究。从法律内部视角看,宪法生命权最坚实的伦理基础仍然是自然法传统。宪法生命权只能是一种克制性的权利,它不应主动干预新兴生命伦理争议,因此我国宪法生命权的形式与内容应当限制在合理的界限内。

  • 标签: 生命伦理 生命权 基本权利 宪法实施
  • 简介:评价八二宪法实施状况在理论上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到评价方法、评价对象、评价标准等等因素的影响。从总体上来看,八二宪法的绝大多数条款在立法实施层面都得到了比较好的体现,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已经通过制定具体法律的形式将现行宪法中的主要条文加以细化,故考察现行宪法具体条文的实施状况应当从考察这些具体法律入手。应当对八二宪法实施状况建立一个兼具客观标准和主观评价相结合的科学评估机制,还应当引进诸如宪法时刻、宪法阻却等等可以明显判定宪法实施状况的基础性概念,才能更有效地来评价八二宪法实施的真实状况,从而为完善宪法实施制度、加强对宪法实施的监督提供准确和有效的分析数据。

  • 标签: 宪法实施 宪法评价 宪法时刻 宪法阻却 宪法解释
  • 简介:宪法适用是将宪法的强制性由潜在转化为现实的关键环节,也是宪法最高权威显现的必由之路。我国现行宪法总结了建国以来的经验和教训,对宪法适用制度进行了一定的完善,为保障宪法的权威,实现国家法制的统一奠定了基础。我国宪法适用制度包括宪法适用机关、宪法适用内容、宪法适用的提起等方面,但也存在着法律没有明确纳入宪法审查的范围之中、基本权利受到侵犯无法提起宪法诉讼进行救济的问题。因此,在法治国家建设的过程中,宪法适用制度还有进一步发展完善的必要。

  • 标签: 宪法适用 宪法权威 权利救济
  • 简介:预算制度与宪政之间具有深刻的内在联系。从宪法角度看,我国预算制度存在公开性不足、权力配置失衡、民主偏于形式以及府际关系模糊四方面的缺陷。这既是我国预算制度改革的方向,同时也是我国宪政建设中必须克服的障碍。

  • 标签: 预算 宪法 缺陷
  • 简介:罗马共和良好的混合宪法是罗马崛起为超级大国的原因之一。它首先是机关混合宪法,塑造了执政官、元老院、公民大会三者间权力的制衡关系。其次是功能混合宪法,在贵族与平民的阶级斗争及其妥协成果的基础上塑造阶级分权,让贵族阶级成为积极权力的行使者,让平民阶级选举的保民官主要成为消极权力的行使者,两种权力间形成制衡。最后是状态混合宪法,它由调整平时状态和紧急状态的不同法律规则构成。紧急状态包括独裁制和元老院最后决议两种前后接续的类型,前者主要应对外患,后者主要应对内乱。罗马共和的这些宪法制度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 标签: 混合宪法 执政官 保民官 消极权 独裁官 元老院最后决议
  • 简介:目次一、集体成瘾?二、强迫性增长和金融危机(一)因果影响还是强迫性增长?(二)沟通中自我摧毁的增长动力学三、宪法时刻(一)触底反弹(二)微观结构上的宪法化(三)魔鬼(devil)和魔王(Beelzebub)四、纯货币——"微观宪法结构"的修正(一)宪法的功能:构成/限制(二)宪法过程:双重反身性(doublereflexivity)(三)宪法结构:一个二元元符码(abinarymeta-code)五、社会宪法的政治(一)通过国家的宪法化?(二)在政治氛围笼罩之下(Intheshadowofpolitics)(三)经济中的政治化

  • 标签: 社会宪治主义 宪法 法律系统论 全球化 金融危机 纯货币
  • 简介:对于生效后法律的宪法监督,目前各国实践中大致有立法机关监督、司法审查和专门机关监督三种模式。其中,以美、日为代表的司法审查模式和以德、俄的宪法法院与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为代表专门机关监督模式的发展最为成熟。我国属于立法机关监督模式,但在宪政实践中,作为监督主体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并未发挥应有的功效。因此,在对比各国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的基础上,我国应在全国人大下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以行使原本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宪法监督职权。

  • 标签: 宪法监督 司法审查 宪法法院 宪法委员会
  • 简介:依据我国《宪法》第19条第5款的规定,普通话相对于方言和民族语言具有特殊的宪法地位——普通话条款的规范内涵明确指向了国家目标条款的规范效力。国家法层面的节制态度并不影响语言成为国家和宪法学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语言问题的宪政立场首先表现为作为人权的语言权在宪法中以基本权利形式的具体展开与功能建构,其次则是由国家目标条款所形成的国家任务,而其背后蕴藏的更是对语言形成自我决定与自我实现功能的认识。

  • 标签: 普通话 语言权利 国家任务 基本权利
  • 简介:国际私法并非纯粹的中立性规定,其本身即具有价值判断的意义;国际私法的制订和适用均须受到宪法基本权利的约束;德国国际私法理论和私法实践均已认可基本权利对国际私法的影响力;基本权利通过两种途径影响国际私法,其一是国际私法规范本身要符合基本权利的规定,其二是宪法基本权利构成对《民法施行法》第6条所规定之公共秩序的具体内容,可以据此排除外国法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在此过程中不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中的关联性原则和重大性原则。

  • 标签: 国际私法 宪法基本权利 公共秩序保留 德国法
  • 简介:我国是一个以中央集权为主、地区分权极其发达的国家,区际法律冲突较为突出。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区际冲突法的研究往往只局限于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后形成的“一国四法域”局面带来的影响。其实在这之前,中国由于地方立法的发达和少数民族自治区的变通立法,已经为我国区际冲突带来了很多影响,而这些影响均来自宪法宪法陛规范的规范。文章试图通过对我国宪法性规范对于区际冲突的影响进行分析,从而提出一些解决途径。

  • 标签: 宪法性规范 区际法律冲突 统一实体法 统一冲突法
  • 简介:宗教信仰自由权是世界范围内各成文宪法保护的重要内容。与其他人权的宪法保护不同,宗教信仰自由权在各国宪法中具有扩散性保护特征。只有综合考量宪法规范中的宗教内容,才能准确理解宗教信仰自由权的宪法规范保护。通过在各成文宪法中查找与宗教相关的关键词,可以发现宗教信仰自由权成文宪法保护具有普遍性。以宗教信仰自由权为核心,辅之以政教关系的相关规定,构成了宗教问题宪法保护的基本框架。从内容上看,成文宪法保护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内容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相统一、主体自主选择与结社自由相结合的特点;从属性上看,宗教信仰自由权具有入世性与政治性并存的特征。

  • 标签: 宗教信仰自由权 信仰自由 表现自由 宗教团体 政教关系
  • 简介:《法国民法典》具有极为崇高的地位,为形成和维系大革命以来的法兰西社会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基础。但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宪法法院通过合宪性审查不断使民法典受到宪法规范的约束、辐射和渗透,实现了路易·法沃赫教授所说的“宪法化”。30余年的宪法化进程使民法与宪法的关系进入了一种规范语境,民法典在规范上已经受到宪法的切实约束,同时,民法典作为“真正宪典”的社会作用也逐渐被人权宣言所取代。在探讨民法与宪法的关系时,“民法典是真正宪典”这一社会学命题不应错误地扩大到规范领域,更不能不顾时代变迁,忽视宪法化的时代背景。

  • 标签: 法国民法典 宪法化 人权宣言 社会学命题 规范语境
  • 简介:社会保障权是公民普遍享有的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或遇到其他社会风险引致生存危机时要求国家予以帮助的权利,以及享有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旨在提高生活质量的服务的权利。其是自然权利现代演绎的重要呈现,不仅属个人权利,也是一种带有请求权性质的社会权利,属于主观公权利体系的重要内容。社会保障权与生存权、劳动权、平等权、自由权和社会权密切相关,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

  • 标签: 社会保障权 基本权利 主观公权利 社会权 请求权
  • 简介:为实现十八大确立的“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目标,我国当务之急是要培育宪法法律理念,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的宪法法律理念;因为宪法法律理念是法治实践的思想指导,而党政领导干部掌握和运用人民委托的公权力,理应对宪法法律有深刻的了解,并在日常工作中遵守和捍卫宪法

  • 标签: 宪法法律理念 领导干部 法治 民主 人权
  • 简介:经济法的发展事关法律体系的结构调整和制度变迁,需要与宪法等各个部门法的发展相协调。"经济宪法"为经济法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宪法基础,发展经济法既是宪法规范的要求,又是实施宪法的需要,同时,经济法的发展也有助于宪法的完善和发展。基于经济法与宪法所共有的经济性和规范性,应通过司法判断和非司法判断,不断提升两者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全面促进其协调发展。

  • 标签: 经济法 宪法 发展 协调
  • 简介:1815年拿破仑“百日王朝”期间颁布的《帝国宪法补充条款》,是法国历部宪法中最受忽视的一部。它从1815年4月底颁布至1815年6月底被废除,只施行了两个月的时间,但《帝国宪法补充条款》及贡斯当以评论此部宪法形式写成的《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尤其是法国现行宪法的政治原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奠定了法国现代议会制的基石。《帝国宪法补充条款》是理论与时势间博弈的产物,是拿破仑的政治需求和贡斯当的自由观点相妥协之结果,却提供了一个具有较广泛公民权的君主立宪制的立法设计样板。

  • 标签: 百日王朝 《帝国宪法补充条款》 拿破仑 贡斯当
  • 简介: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宪法关系不仅体现在宪法135条三机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规定上,亦体现在宪法129条关于“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规定以及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条文中。全面认识三机关的宪法关系,需要将这些条文放在一个整体的框架中去理解,尤其是正确把握宪法135条和129条的关系,关键是处理好检察机关既履行诉讼职能又履行监督职能,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之间既是诉讼监督又是诉讼制约的关系。无论从概念上、法理上还是规范分析来看诉讼监督和诉讼制约都是有区别的,但这种区分在理论逻辑上容易做到,在司法实践中却容易混淆和替代,这是检察机关肩担双任的结果,也是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独特性所在。正确处理三机关的宪法关系,需要发挥诉讼监督与诉讼制约两个方面的作用.,将监督和制约两种手段结合起来,相互作用,才能保证司法权规范、健康、合法、高效运行。

  • 标签: 宪法关系 诉讼监督 诉讼制约 司法职权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