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2012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单设一章置于特殊程序中,更加全面地保障了我国未成年犯罪人的刑事诉讼权利。然而,该制度仍然存在诸多司法保护上的缺失,需要从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制度的预防阶段、审查逮捕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服刑阶段以及服刑后阶段等五个阶段进行完善。
简介:目前,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专门性法律4部、设有未成年人专章的法律2部、舍附属性条文的法律约34部以及立法解释若干。现行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法律位阶、法律术语、法律内容上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现行的未成年人法律呈现出缺乏操作性、专门性立法少、效力层次低、立法内容不充分等不足之处,急需对顶层设计加强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理想结构是“1+5+x”模式,即《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家庭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福利法》、《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核心法典,再加若干必要专门性法律。
简介:对未成年人进行人身危险性评估可及早诊断其危险程度和危险类型,从而及早干预和矫治。本研究选取北美应用广泛、信效度俱佳的青少年服务等级与个案管理量表(YLS/CMI)为工具,以北京和郑州两地未成年犯管教机构的105名未成年犯为样本进行未成年人危险评估研究,提出了两个研究假设,最后均得以证明成立,并最终提出了对YLS/CMI的修订意见。从本研究可看出,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是可以借助科学制定的评估工具予以评估和预测的,我们可以设计此类工具开展人身危险性的评估研究,此类研究更适合通过追踪研究予以完善。
简介: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关系到亿万家庭的幸福和全社会的稳定与进步。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存在多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近些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上升趋势虽得到一定遏制,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宁波法院自2010年5月在市中院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以来,坚持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司法理念,严格执行"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落实"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严格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在公正审判未成年人案件的同时,认真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并不断深化推进未成年人司法工作机制创新,以法庭审判为中心,推动建立了宁波市未成年人社会观护团,制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圆桌审判"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心理干预的若干规定(试行)》《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试行)》等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制度,有力地推进了宁波地区法院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