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新型犯罪日趋复杂,案件审判人员对高标准技术工作的需求不断增加,这些都要求研究新的证据评价方法,从而对各种微量物证理化检测数据的证据价值进行评估。证据评估方法能够反映法庭科学家在案件审理中的作用。这意味着上述数据(证据)应当在案件诉讼中控辩双方提出了相互对立的假设H1和H2的情况下接受评估,贝叶斯模型适用于这种情况下的证据评估。本文描述了在比较和分类(其实分类也是以比较为基础)问题中使用似然比方法(LR)对被观察的理化数据进行评估的原理。LR模型允许在一次计算中将所有重要的因素都包括在内,以此实现对相关理化数据的评估。这些因素包括,被比较样本间被比对理化数据的相似性,被测理化数据在有关总体中的稀有性,以及可能的误差来源(样本之内、之间的差异性)等。作为统计工具,LR模型只能用于仅以几个变量描述的数据库,而事实上大多数理化数据都是高度多维的(比如光谱),因此,需要使用缩维手段比如图形模型或适当的化学计量工具作降维处理,本文对此举例说明。需要指出,LR模型只应作为一种支持性(非决定性!)的工具,其结果(论)要接受严格的分析判断。换言之,统计方法并不能传达绝对的真相,采用的分析技术会有各自的不确定度,各种可能的错误答案也是统计方法的构成部分。因此,应当进行灵敏度检验亦即对所用分析方法作处理验证,从而确定其表现优劣。基于此,本文采用经验交叉熵方法举例说明如何对LR模型作校验。关于来源水平的理化数据评估,这涉及到比较样品是否源自于同一物体即是否具同一性的问题。通常,办案人员(法官、检察官或警察)会对被发现的取自于身体、衣服或鞋子的微量物证(显示与对照样本类似)是否发生了转移并留存下来的活动感兴趣,这就是所�
简介:伊斯玛仪派是伊斯兰教什叶派的重要分支之一,至今仍有大量关于其历史、教义、司法等内容的丰富文献流传至今.西方什叶派包括伊斯玛仪派研究起源于启蒙运动时期,受到近代欧洲各国东方学传统的重要影响.本文概述伊斯玛仪派研究在现当代时期取得的主要进展,尤其聚焦于西方学者及穆斯林学者的当代研究.
简介:在涉外无单放货案件审理中,承运人往往以卸货港所在国存在特殊法律规定为由进行抗辩,认为自己依该特殊法律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即已完成交付义务,不应再承担无单放货的法律责任。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往往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存在界限模糊之处,直接影响到对“卸货港所在地法律”查明责任的归属。实质上,《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第1款规定的“外国法律”属于根据冲突规范指引的准据法,而“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属于承运人根据中国法中《无单放货规定》第7条加以主张的免责事由,二者法律意义并不等同。对于卸货港所在地法律,应由当事人负证明责任。另外,承运人依据《无单放货》第7奈规定主张免责,应同时证明两个事项:卸货港所在地存在特殊法律规定,根据该规定,承运人必须将货物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3局;承运的货物已交付给当地海关或者港口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