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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针对船舶等特殊动产的权变动,我国采用登记对抗主义,具体对善意第三人的范围进行讨论时,最新出台的《物权法司法解释一》第六条将一般债权人排除在外。虽然特殊动产的权变动同时采用登记和交付两种公示方法,结合社会生活中遇到的一般情况来看,尤其是在处理特殊动产的一数卖的问题时,登记的效力应该优先于交付的效力。

  • 标签: 船舶 物权变动 公示方法 善意第三人
  • 简介:现行种子法关于留种的规定是在二分离的农地经营方式下赋予农民的权利,此规定已难以适应三分置下的农地经营方式.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同样没有回应在农地经营主体多元和适度规模经营的情况下如何适用留种制度.欧盟和美国关于留种的立法经验对我国无直接的借鉴意义,但有启发意义,这就是留种制度即使在规模经营的情况下仍有存在的正当性.在三分置的背景下,出于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的考虑,我国未来的《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可以从“由谁享有”和“如何享有”两个方面完善留种制度.

  • 标签: 留种权 三权分置 二权分离 完善
  • 简介:我国2001年修订的《婚姻法》正式规定了探望制度,但在主体范围、探望方式、非婚生子女利益保护等方面存在不足之处,在实践中纠纷得不到合理解决。本文从人权保障的角度出发,结合国内外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从扩大探望主体范围、引入虚拟探望方式及保护非婚生子女利益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建议。

  • 标签: 探望权 子女利益 完善建议
  • 简介:南非属于混合法系,南非物权法采取了自由原则,并运用登记能力和“所有权切割”理论作为的甄别机制。这个机制在保证物体系不断发展的同时维持了债二分,不过它面临司法适用不一致的问题,和债权的界限难以完全确定。在理论上,南非的自由原则有助于我们认识的客体和内容,理解体系的形成和演进。在实践上,自由原则的实践对于如何缓和物权法定原则和认定新型具有重要意义。我国《民法总则》第116条的规定过于僵化,仅由立法者预先设计体系。未来民法典编中需要规定缓和物权法定规则,授予法官认定新型的权力,引入司法性的事后认定机制作为辅助。

  • 标签: 物权法定 物权自由 物权法定的缓和 南非物权法
  • 简介:“三分置”已成为我国农地权利制度改革的核心,然而,经营是否有必要从权能上升为权利,上升为的主张是否适法,立法上是否有必要、债二元建构,在学界仍有质疑。现实中,将经营权能置于土地承包经营项下的立法模式,已然不能调整新型土地利用关系,倘若将经营确立为,其与承包之间也并不存在权利内容的冲突。最终,制度改革势必落实到法律文苓的表达,于是,就、债二元建构的类型化标准作逐一反思,为经营权变动模式选择提供参考。

  • 标签: 农地经营权 物权化 制度突破 法理解读 立法审视
  •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担保在保证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能使到期债权能够顺利的实现,担保由此而生,其最主要的内容便是可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担保权能够设立不仅仅因为它是担保人最主要的权利,更是担保权能够实现的最重要效率之一。对担保的实现进行合理的制度选择,不仅关系到担保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决定到日常之担保交易能否顺利运转。文章将以担保相关诉讼的若干问题展开分析、总结,以期更好保证担保人得有顺畅之途径来实现其担保

  • 标签: 担保物权之诉 管辖法院 诉讼费用
  • 简介:《物权法》以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忽视了公有制下土地所有权的特殊性,导致了精神背离和体系紊乱.土地所有权更多是公权力,构成土地基础性财产权的是土地使用.在土地使用制度实践中,存在一种非限定的土地使用类型,其用途非限定、时间永久且可自由转让,编应以之作为土地所有权在物权法中的对应权利,而将土地所有权逐出编,从而建立起以非限定土地使用权为自,以限定土地使用权为用益体系.

  • 标签: 非限定土地使用权 土地所有权 物权编
  • 简介:我国的刑事预审通常是指公安等侦查机关的专门人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和调查,以查明案件全部事实真相,决定是否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作出其他决定的侦查活动。这与域外的刑事预审制度中强调对涉案人身自由、财产的审查和刑事案件的分流等功能的制度设计有着原则的区别。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修订时,在保留公安机关刑事案件预审的基础上,确立了“预侦一体”的侦查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订中继续确认了公安机关预审职权,未对预审工作机制作出调整。然而,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制度安排中的“预侦一体”的模式湮灭了我国传统制度设计中的预审功能,与域外的预审制度的设计也相去甚远。改革我国的刑事预审制度,以重构我国刑事审前程序,对落实中央提出“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之精神,具有积极意义。

  • 标签: 侦查权 审查权 “预侦一体” 预审制度改革
  • 简介:科技进步带动了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与金融的融合程度不断加深.网络的虚拟性对传统的金融隐私的保护方式构成冲击,立法缺失、监管及自治规章不完善、客户防范意识低下等问题暴露.在借鉴域外网络金融隐私保护制度的基础上,从市场监管、行业自律、客户风险防范方面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是我国保护网络金融隐私的必然选择.

  • 标签: 网络金融隐私权 立法回应 金融监管 行业自律 理性意识
  • 简介:新时代,国际政治经济面临新的形势,这,对增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话语提出了新要求.我们必须从培养多党合作政治共识、共同价值的遵循和守护、求同存异和相互尊重原则的坚守、尊重政治实践的差异性路径选择和多党合作制度话语体系的构建等方面入手,重视和加强多党合作思想理论研究、制度机制协调创新研究和制度机制运行、价值体系、话语传导体系等方面的研究,系统建构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话语体系,全面增强中国多党合作制度话语和影响力,服务新时代的国家发展战略.

  • 标签: 多党合作制度 新型政党制度 话语权 话语体系
  • 简介: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是关系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构建和完善水制度已成为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解决用水危机的关键。我国水理论尚未形成成熟的、具有普遍共识的理论体系,尽管实践中的水具体明确地指向取水,但其无法有效地激励人们节水,进而解决用水危机。在民法典视阈下,分析水资源管理制度与水制度的内在联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水制度应当包括以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为约束的取水制度,以用水效率控制红线为约束的用水制度和以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红线为约束的排水制度

  • 标签: 民法典 水权 取水权 水资源管理
  • 简介:上请求是否应适用诉讼时效制度,在我国现今主要有外部定性和内部划分两种分析方式。然而,因上请求的特有性质,难以运用类比方式确认其是否适用诉讼时效。从上请求内部各具体权利出发,结合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仅对无需进行登记的动产的原物返还请求权限定诉讼时效,更能协调上请求的保护与诉讼时效制度功能之间的关系。

  • 标签: 物上请求权 诉讼时效 物权
  • 简介:占有系民法(典)编(法)上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其于整个物权法、民法乃至全体私法上占据关键地位。我国编纂民法典编时应于现行物权法既有规定的基础上对其作较大的建构、厘定、补充及完善,由此以形成我国占有法的规则系统,彰显其系统效应。占有的体例安排应置于编之末而予规定。占有规则的设计宜借境域外多数立法成例而作出。占有与占有人的涵义、占有权利与样态的推定、直接占有人、间接占有人与占有辅助人的涵义及其判定、占有的变更、移转、合并与分离、善意、恶意占有人的责任及其与所有人等之间的回复关系、占有人(含占有辅助人)的自力救济上请求、共同占有及其权利行使、占有的消灭及准占有等,皆应一一加以确立、建构或完善。透过这样的工作和努力,我国的占有法规则系统势可彰显其维系社会的和平与稳定秩序的功用与价值。

  • 标签: 占有规则系统 善意、恶意占有人 占有的保护 准占有
  • 简介:在编纂民法典时,编与合同编应当做好立法协调。编应当将合同法的相关内容删除,权变动合同应当适用合同编的一般规定。合同编应当删除无权处分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并不影响善意取得的构成和适用。民法典应规定添附制度,《民法典编(草案)》关于添附的规定应加以改进。

  • 标签: 物权编 合同编 物权变动合同 无权处分 善意取得 添附
  • 简介:查阅是股东知情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我国的股东查阅诉讼制度出现了价值取向上的失衡、规则设置上的疏漏和裁判上的乱象,其原因在于对股东行使查阅的“正当目的”概念的价值中空。通过对“正当目的”概念的文义解释,并借助域外立法例对“正当目的”的内涵进行价值填充,并通过司法实践的类型化分析划定“正当目的”的外延范围;通过对“正当目的”的目的解释,证成“正当目的”不仅是股东的说明义务,在诉讼中也应当作为证明对象,由股东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根据不同查阅诉讼类型设计举证责任分配方案,最后由法官在正确适用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正当目的”之内涵和比例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判。通过对股东查阅诉讼制度的完善,以期能够在股东利益和公司自治之间寻求一条适当的裁判路径,更好地平衡两者之间的利益。

  • 标签: 股东查阅权 正当目的 举证责任 比例原则
  • 简介:分工协作与配合制约作为我国侦诉关系的基本方式,尽管存在争议,却仍然以其制度与实务上的合理性存续至今。然而,监察体制改革溶蚀和吸收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改变了我国传统的侦诉关系结构,并提出了监察与法律监督如何平衡的新论题。本文通过对国内外侦诉关系思考与借鉴,解析我国传统侦诉关系应然和实然上的合理性,调试监察体制改革下新型侦诉关系,并对监察与法律监督关系进行深层论思,进而提出我国监察体制改革下侦诉关系重构的具体思路。

  • 标签: 侦诉关系 监察体制改革 法律监督权 体系重构
  • 简介:《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称《公约》或UNCLOS)第288条第1款意义上之管辖的法律依据而言,国家同意极为重要。这一观点尤其适用于'混合争端',这类争端的特征是:它们不限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而是必然要求司法机关裁决不受公约直接规制的领土主权问题。在这种情况下,UNCLOS法庭必须先确定争端的相对权重。如果争端的重点明显不在于《公约》的解释和适用上,那么法庭必须拒绝实施管辖。《公约》第287条第1款意义上的所有争端解决程序都应该就管辖的限制发展出一套统一的方法,并遵循之,以实现必要的法律确定性。

  • 标签: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管辖权 混合争端
  • 简介:农民集体的团体性决定了集体土地物化的独特性.上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塑造了集体成员直接利用集体土地并给予保护的赋模式.但是这种集体成员直接享有土地(使用)的方式,制约了集体土地使用流转,阻碍了集体土地作为市场化资源的配置利用功能.新一轮集体土地制度改革,试图解决“三块地”的市场化问题,必然带来全新集体土地的物权法表达,这便是民法典编纂中物权法编的使命,即再化.新一轮的化旨在保持集体所有的团体性前提下完成从直接转向间接的集体土地利用方式的变革.这需要法律上落实和强化农民集体所有权的私法效力,赋予集体市场化利用集体土地的自主权,允许农民集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不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方式,为农民集体土地设定多样性的土地使用.

  • 标签: 集体土地 集体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物权化
  • 简介:我国《物权法》上应收账款质押与《合同法》上债权让与规则存在立法龃龉,理论上限缩可质押债权的范围,背离收费质押实践,导致应收账款质押法典化安置的妥当性备受争议.法典模式、动产担保交易法模式和商事担保立法模式皆存疑义.民商合一立法体例之下,继受大陆法传统的我国民法典编应以外延更宽的普通债权质取代应收账款质,并依债权让与方式而设定;立基于制备商事账簿或会计账簿为前提的应收账款出质,作为特别担保应由特别法加以框制,从而形成普通债权质与应收账款质并列的双重债权融资模式.鉴于融资实践需要,应收账款质与应收账款转让或让与担保应统一规定,只是在成立要件和公示方法上各有不同,前者应采登记要件主义,登记具有创设的效力;后者采登记对抗主义,登记仅有对抗效力.但二者均应具备书面要式性要求以弥补形式审查之不足,通知对于它们而言仅具有对抗应收账款债务人的相对效力,而无设性与绝对公示性功能.

  • 标签: 应收账款质权 应收账款让与 去法典化 特别担保物权 登记对抗主义
  • 简介:着眼于农地“三分置”改革的政策目标,以既有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通过对“所有权-用益”之他生成逻辑的拓展,土地经营得以建立源自“用益一次级用益”的权利架构.土地经营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设定的次级用益,其生成是土地承包经营人行使其用益的结果,分置出土地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即为土地承包.通过扩大解释《物权法》第117条中“动产”的含义以及登记技术信息化对类型和内容的扩容,物权法完全可以容纳土地经营这一新型.“成员说”对土地承包性质的阐释,“总括权利说”“两说”“债权说”对土地经营性质的阐释都有偏颇之处,并可能引发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 标签: 土地承包权 土地经营权 权利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