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现代社会频发的群体性事件与邻避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不足不无关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的不足,既有程序性法律规范不完善的原因,也有司法救济不利的原因。因此,必须以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为基准对现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行政程序规则和司法审查规则加以重塑和完善。一方面,为实现正当法律程序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中应当加强公众参与的程度、延长参与的时间;另一方面,为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必须加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公众参与有效性的实质性审查。以此,建立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效性的法律保障机制。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经济增长动力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对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及其效果均会产生重要影响。在对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基于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以2013年1月为时间分割点,构建向量自回归模型(VAR),以此比较研究经济新常态下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实证结果表明:经济新常态下,在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比较分析中,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和再贷款调控的有效性有所降低,而公开市场业务对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调控的有效性不变;在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比较分析中,利率对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调控的有效性有所提高。
简介: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的放缓、经济增长动力的转型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我国经济发展已逐步进入新常态。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对央行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及其效果均会产生重要的影响。本文在对国内外学者研究成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基于经济新常态背景下,以2013年1月为时间分割点,构建向量自回归模型(VAR),比较研究经济新常态下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实证结果表明:经济新常态下,数量型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比较分析中,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和再贷款调控的有效性有所降低,而公开市场业务作为货币政策微调、预调的主要工具,其对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的调控的有效性不变;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有效性比较分析中,利率对经济增长和物价稳定调控的有效性有所提高,在新常态下利率调控对稳定物价水平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最后通过分析国外数量型和价格型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并结合实证结果,从货币政策工具配合下侧重于价格型工具的运用、优化利率政策的传导机制、优化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制度、丰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品种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
简介:根据克雷顿·克里斯汀生的“破坏性创新”理论以及从中归纳出的“技术的非竞争性”、初始阶段的低端性、易获得性以及消费者价值导向性四个特点,可以得出金融科技是破坏性创新的结论。“破坏性创新”要求监管者必须善于识别金融科技创造的新产品或价值的“改变”;敏锐捕捉具有高度指示效应的“替代性潜力”;预见替代性变化的“结构性冲击”,从而与监管科技有了不解之缘。“监管沙盒”等监管科技的新形式保护创新,努力实现既推动金融创新,又保持金融稳定的双赢目标。转变与创新监管理念、培育科技监管的新模式以及在学习型社会中将监管科技应用于金融科技合规的全过程,是我国创建与发展监管科技的新思维。
简介:2005—2016年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系统的数据表明,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人数规模有限且参与度较低;评论意见总量较少且结构不均、深度不足;各法律部门法律草案的电子参与状况差别显著。这源于公民参与动力不足且参与能力有限;现有制度设计未完全契合电子参与的客观运行规律;数字鸿沟和公众信息获取媒介习惯改变带来客观挑战;征求意见系统用户体验性差增加了参与成本。对此,要提升我国立法电子参与的有效性,应首先引入电子参与法律制度和多元评估机制,以增强公众参与动力;其次,应优化整合参与渠道、推动多元化参与方式并建立常态智能的反馈机制,以契合电子参与客观运行规律;最后,应转换系统运行逻辑、提升系统用户易用性,并探索大数据时代的“智慧型参与”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