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货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收据,是运输契约的证明,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根据提单的签发人不同,提单可以分为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然而,在实际运输中,由于分不清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给航运业务带来许多纠纷,因此有必要从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来探讨两种提单在不同情况下的应用。
简介:海运提单的性质和转让中的法律约束力(即效力)是相关法律纠纷中的重要判定因素,在海事、海商提单纠纷的案例中,法官必须对提单的性质做出判决,以明确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与责任。但对提单的性质及其转让效力的不同认识,必然产生不同的判决结果。因此,对提单转让在海商活动中到底是物权转让还是债权转让,就成为一个关键问题。
简介:海上货物运输中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已越来越普遍,提单转让后仲裁条款对受让人的约束力一直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从租约仲裁条款如何有效并入提单,提单受让人和仲裁条款的关系,以及提单物权债权性质的确定对提单受让人约束效力的影响几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在审判实践中肯定提单仲裁条款对受让人的约束力的意见。
简介:世界上百余种提单中半数以上印有"不知条款",表示承运人对提单上有关货物的包数、件数、重量或体积等记载不负责任."不知条款"是否有效,直接影响提单的价值.同为缔约国的英美两国,在其国内司法实践中对"不知条款"效力的态度迥然不一,体现了他们分别保护承运人和货方利益的精神,对此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重视.
简介:法规文本须以规范的文字表达,以体现其权威性与准确性。中远提单条款文本事实上在中国航运界正起着指导性的作用。然而现存的若干英语语言错误多见于中远提单英语条款中的中式表达形式。
简介:在我国现行法下,货代企业在实践中扮演着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的双重角色,这导致了人们在辨析其作为不同的主体所参与的不同法律关系时存在较大的困难。而货代企业基于不同身份所签发的提单的法律性质和法律效力为何,同样难以廓清。必须区分货运代理人和无船承运人这两个不同角色的业务、法律依据和权利义务,从而进一步认清货代提单的法律性质。同时,实践中应当明确未取得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而以无船承运人身份签发的提单具有私法上的法律效力,并且不能仅因无船承运人签发的提单未经行政报备而认定其无效。
简介: 一、海运单的优势 1.使用海运单可以弥补提单的缺陷 (1)解决了近洋运输中的货物压港问题 提单是物权凭证,海运提单是开证行控制风险的砝码, 二、使用海运单的风险分析 1.出口商的风险 在国际贸易的中
简介: 2.从特点上看海运单的适用 (1)适用于适用于货物无需转让的贸易 海运单不能转让,只能适用于在海运途中货方不再转卖货物的情况,三、海运单的适用 1.从规避风险看海运单的适用 (1)适用于信用良好的进出口商之间的贸易 选择信用良好的合作伙伴是规避风险的根源
简介:
船东提单与货代提单的区别与应用分析
浅谈提单的转让及效力
提单转让后仲裁条款对提单受让人之约束力分析
英美法下提单“不知条款”效力探悉
浅析中远提单条款中的若干语言错误
货代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其实践问题略析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1)
从海运单与提单的比较分析看海运单的适用(2)
基于公平获取理论的省级公共图书馆远程服务影响因素及策略分析——以福州市图书馆预借系统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