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吕岩在西藏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5期上发表文章,认为西藏题材的摄影从一开始就涵盖了众多身份的拍摄者,也为其解读提供了广阔的空间。目前能够收集到的西藏题材的影像最早要追溯到1890年左右,西藏和尼泊尔的边境出现一些小型照相馆,有极少量的藏族肖像照被保留下来,主要拍摄者为约翰斯顿和霍夫曼。目前研究者针对作品与西藏社会、政治之间关系的研究很少,例如百年来同类题材作品中民俗与社会变迁之间的关系等,这些往往涉及西藏民俗和西藏近现代史的诸多问题,只有在熟悉和深刻了解藏文化的基础上,才能系统考察摄影与图像表征以及社会人文之间的关系。
简介:已故島田正郎先生开创的北亚法制史研究领域中,蒙古法制史研究是目前在欧美、日本、蒙古国、中国境内的内蒙古等各地最为活跃的领域.关于其研究动态,本稿将蒙古法制史研究的主要成果分为通论性研究、蒙古帝国时期、北元时期、清代蒙古、1911年以后的蒙古等共五章进行介绍和评述.作为“通论性研究”,俄国学者梁赞诺夫斯基先生率先对蒙古法制史进行通论性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但因其未能解读以当地民族语言书写的法制史料,故其研究的价值有限.另外,岛田先生广泛并深入地搜集汉文法制史料,尤其在探明清朝统治时期的蒙古例的全貌方面功劳卓著.然而,由于未能参考满蒙文史料和西文研究成果,终与欧美研究失之交臂,故其名声未能远播.关于“蒙古帝国时期”的法制史,最近的研究焦点是:成吉思汗制定的法典《大札撒》是否作为成文法真正存在.在“北元时期”的法制史方面,多数研究者皆以文献学的角度对蒙文法典进行研究,而只有《喀尔喀济鲁姆》得到法制史角度的研究.此外,在“清代蒙古”的法制史方面,日本学者、内外蒙古的蒙古人,以及欧美等国学者在继承俄国人开创的研究基础上,对蒙古例法典及审判制度等做了广泛研究,呈现出日新月异的态势.关于“1911年以后的蒙古”法制史的研究虽已开始,且以内外蒙古学者为中心,但尚未呈活跃之势.今后,对各个时期的法制史,除文献学研究外,更需要富有法学特点的研究成果.
简介:加强廉政建设,反对腐败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也是关系改革事业成败,关系党和国家命运的大事。怎样才能有效地搞好廉政建设,这也是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和政府共同关注的课题。尽管实现道路有别,采取的措施和方法多样,但是依法治贪,依法惩腐,以法倡廉,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已成为共识。纵观国外廉政法制建设,笔者认为其成功的经验,显著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廉政立法为基础,以道德自律为根本,以惩贪治腐为重点,以健全机构为条件,以强化监督为保障,形成了较为完整合理,协调有序,保障得力的廉政法制建设运行机制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