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美德伦理学是近年来在环境伦理学理论研究与理论建构过程中逐渐兴起的一个新的理论形态和研究热点,它在摆脱或规避传统环境伦理学理论局限和困境的同时,同样面临着来自理论与实践层面的双向质疑和批评.概括起来,这些质疑和批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环境美德在环境保护的实践层面缺乏具体而明确的指导性;其二,环境美德在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时存在效力上的局限性;其三,环境美德伦理学具有“人类中心主义”的理论倾向.环境美德伦理学的存在与发展必然要求对这些质疑和批评予以客观全面的分析和积极充分的回应.首先,环境美德伦理学的理论重心和使命在于为环境保护提供伦理依据和道德理由,这是由其性质决定的,为环境保护提供具体而明确的行为指导已经超出其能力范围.其次,环境美德伦理学对于人类环境美德的关注和重视是从根本上抓住了环境问题的实质,对于应对和解决环境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积极的实践意义.最后,环境美德伦理学从根本上区别于人类中心主义,它是将环境保护纳入人类对自身德性的至善追求之中,而并非将其视为某种利益的实现途径.而且“人类中心主义”与“自然中心主义”的划分方式本身就是西方形而上学的单向度思维方式的产物,是应当被摒弃的.环境美德伦理学突破了这种非此即彼的“中心主义”理论立场,是实现人与自然走向和谐统一的理论表达和尝试,它与所谓的“人类中心主义”无关.
简介:利用福建省2002-2007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采用改进的TOPSIS方法对福建省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土地利用动态度以及土地利用结构合理性和土地利用类型相关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①2002-2007年期间福建省土地利用结构合理度总体较高,在时间上的变化呈波动趋势,2003年土地利用合理性最高;②耕地面积减少量最大,居民点工矿面积增加量最大,年变化速率最快的是交通运输用地;③不同土地利用类型的变化对土地利用结构的合理性影响不同。
简介:农业部《兽用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3年8月1日经农业部第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兽药是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特殊商品.合理使用兽药,可以预防和治疗动物疾病,促进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如使用不当、使用过量或违规使用,则会造成动物或动物源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因此,《兽药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兽药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办法》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确定的分类管理要求,借鉴一些国家和地区监管经验与做法,并结合我国实际,围绕促进兽医合理用药、保障动物产品安全,对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制定并施行《办法》是我国兽药使用规范化管理的重要标志,是提高兽药安全使用水平、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对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类健康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