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家基于人性趋利避害的假设,提出"以暴制恶"的治国路线,期求通过君主高度集权、以暴力控制群臣、役使全民而寻得"安定秩序".对君主不作任何伦理与理性的诉求,只以能否保证君主实现国家控制为惟一目的,强调君主必须集中全部权力以造势,以暴力作为最基本治理手段,首先以阴谋权术控制群臣,进而通过臣以严刑峻法控制民,建构金字塔式高度集中的权力格局."法治秩序"是君主专制秩序、绝对的人治秩序和恐怖秩序,是进入政治权力圈的士人为君主集权需要进行的功利主义精心设计.它完全排斥历史、理性、伦理的价值与依据,只要求以恶制恶方法的有效性,虽能收一时之效,却难得一世之功.
简介:权力传承是关乎国运的大事,是政治学的一个核心问题,同时也是一个哲理问题,是现象学应该研究的现象。《拒秦兴汉和应对佛教的儒家哲学》一书通过现象学的时间观对权力传承进行了新颖独到的论述。通过它所拓展的视野,我们看到权力传承首先是一个原本的时间问题;法家政治将权力实体化、绝对化、现在时化,这种传承几乎是注定要失败的;儒家基于亲子间的原本时间—意义关系,通过礼乐教化来兴发、维持权力传承,这是它破除和取代法家权力传承模式的重要原因;民主制对于君主制的优势在于权力传承中相互共在的时间结构。但是历史和现实也显示民主制在权力传承方面也存在不少需要克服的问题。
简介:本文主旨在研究法之思想.管法思想源流,在于形上学之道,改造儒之道统为社会道德礼义廉耻,效法阴阳家之天道,予人性基本需求;之法为战国田齐时代产物,是根据社会历史变迁和政治改革应运而生的思潮;法之意义之演变,从其字义,与刑、礼及其意义的扩展为宪律(根本大法)、制度、法度、法律、法令、政策、方法的意义;法之体系的建立,即是宪律制度(根本大法)的确立,法制的设置,法度(法律)的订定,法令的推行,法禁的设置,版法(公布的成文法)之公布,执法的过程,建立法之体系;法与权利、法与经济、法与道德的关系;法之特性为其精神公平无私、平等;其特质为绝对、恒常、超越;法之推行的过程要法法、重令、任法.
简介:<正>徐爱(1487—1517年),字曰仁,号横山,浙江余姚人,正德三年(1508)进士,官至南京兵部员外郎、工部郎中,卒年31岁。徐爱是王阳明的开山弟子,后来成了王的妹夫。两人互相借重,徐许之以“朝有所闻,夕死可矣”的老师;王誉之为“吾之颜渊”。徐爱自述其师承阳明的经过,说:“先生于《大学》格物诸说,悉以旧本为正,盖先儒所谓误本者也。爱始闻而骇,既而疑,已而殚精竭思,参互错纵以质于先生,然后知先生之说若水之寒,若火之热,断断乎百世以待圣人而不惑者也。”(《阳明全书》卷一《传习录》上“卷首语”)流传久远的《传习录》即是横山最早编纂“以告同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