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随着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日益严重,我国长期的人口红利也随着相应减少。“未富先老”的现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为防止老龄化现象带来的人口红利逐渐消失、劳动力数量减少、社会负担过重等问题的进一步严重,从稳定我国国民经济基本盘,推动整体经济的平稳运行的目的出发,中共中央政治局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会议并指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及配套设施成为国家政策方针的方向。从“双独二孩”、“单独二孩”到“全面二孩”经过十几年循序渐进的调整,生育孩子的权利正在逐渐回归家庭。但是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来看,政府政策收效甚微,适婚适育年龄的人们的生育意愿并没有因此受到预期刺激,生育意愿的高涨情况也没有到来。我小组拟通过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创新对策从而推动“三孩”政策的顺利实施,缓解“三孩难”的局面,缓解我国人口老龄化严重的现状,降低经济下行压力,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简介:通过对福建厦门市已育一孩职业女性的抽样调查,文章以微观人口经济学的成本-效用学说为分析框架,考察职业女性的生育效用感和再生育成本预估对其再生育意愿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当前已育一孩职业女性对待二孩生育的总体意愿并不强;除了个人年龄、一孩年龄和一孩性别对其再生育意愿有显著影响外,对孩子工具效用和二孩优势效用的认同有助于提升职业女性的再生育热情,但是随着人们生育观念的转变,这些可以促进生育的影响并不能真正得以发挥,而对再生育后的职业发展成本和人际关系成本的预估则会显著抑制职业女性的再生育积极性,可以说,生育观念的转变和再生育成本加大是导致职场女性在二孩问题上呈现低生育热情的双重根源。
简介:摘要目的了解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浙江省居民二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方法选择杭州市农村社区和城镇居民社区各两个,对育龄居民进行二孩生育意愿及影响因素的问卷调查。结果城市居民生育意愿率为66.44%,农村居民生育意愿率为64.81%,两者之间没有差别;20~39岁年龄段人群的生育意愿高于40岁以上的人群;农村居民,个体工商户的生育意愿较高;城市居民,本人和配偶是单独或双独的生育意愿高于双非的生育意愿;不要二孩的主要原因是家庭经济负担增加、无人照顾和年龄高生育风险大,有生育二孩意愿的主要原因是让孩子有伴、自己将来有更好保障。结论提高经济收入,完善社会保障,有助于二孩政策的实施。
简介:[摘要]目的:探讨全面三孩政策下渝东南地区育龄期妇女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及其影响因素,为制定相应的鼓励生育政策提供参考。方法:采用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对渝东南地区适龄女性进行调查,收集一手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和逻辑回归分析方法,分析影响生育意愿的各个因素的显著程度,并通过访谈深入了解不愿意生育和愿意生育的原因。结果:共发放问卷1200份,有效回收问卷1087份,有效回收率为90.58%。调查结果显示,渝东南地区适龄女性的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较低,只有23.8%的女性愿意生育二孩或三孩。影响生育意愿的主要因素有年龄、受教育程度、家庭收入、工作单位保障水平、子女照料方式、传统观念等。访谈结果显示,不愿意生育的主要原因有养育成本高、工作压力大、缺乏社会保障等;愿意生育的主要原因有喜欢孩子、希望有兄弟姐妹陪伴、认同传统观念等。结论:渝东南地区适龄女性的二孩、三孩生育意愿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个人因素、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都起到重要作用。为了提高生育率,缓解老龄化问题,建议国家出台更加完善和人性化的鼓励生育政策,如提高生育津贴、增加产假时间、完善幼儿教育和医疗保障等。
简介:摘要目的分析龙里县1200对“全面二孩”生育意愿夫妇调查结果,并探讨影响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方法本组研究于2016年1月,采用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龙里县辖区内1200对育龄夫妇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后的生育意愿情况,并对调查结果进入统计分析,进而探讨影响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结果(1)44%的夫妇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24%夫妇不计划再生育、32%的夫妇目前暂不考虑。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中,66%的夫妇愿意接受再生育方面的培训,75.5%的夫妇愿意接受孕前优生服务、74.5%的夫妇愿意接受孕产妇保健服务、76%的夫妇愿意接受住院分娩服务、68%的夫妇愿意接受儿童保健服务。(2)影响育龄夫妇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主要有经济水平、健康状况、养老观念、教育程度以及婚姻状况等。结论影响育龄夫妇二孩生育意愿的因素复杂,计划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妇所占比例较大。
简介:摘 要:为探究杭州市青年生育意愿,对杭州城市青年群体展开调查研究,最终发现该群体生育意愿出现生育子女数量存在少生趋向;生育子女性别在趋于平衡的同时存在女孩偏向;意愿生育年龄相比过去有所延后;对于生养子女过程中家庭责任的分配趋于公平化;对生育相关问题的思考呈现多样化等五个特征,并剖析其原因。最后从家庭、社区、工作单位、医疗机构、大众传媒五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建设积极的社会生育风尚,引导树立合理生育意愿。
简介:摘要:目的 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入访谈的方法,对恩施州咸丰县3070名育龄期妇女生育二孩、三孩的意愿进行了调查,为提供相关干预措施提供理论依据。方法 选取2022年9月至 2023年9月在恩施州咸丰县各医疗机构进行孕前咨询或产检的3070名育龄女性作为研究对象,对“二孩、三孩”生育意愿进行问卷调查并分析。结果 约7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生育二孩,其中45%的受访者表示愿意生育三孩。主要原因包括家庭经济状况良好(占40%)、希望给孩子提供更多的兄弟姐妹陪伴(占20%)、认为多子女家庭更幸福。政府提供的生育政策和福利待遇也影响了20%的受访者的生育意愿。然而,约20%的受访者表示生育犹豫或不愿意生育,主要原因是生育对身体健康的影响(占40%)、子女教育问题(占35%)和家庭经济压力(占25%)。结论 恩施州咸丰县“ 三孩”生育意愿普遍较高,居住地、生育子女数量是影响女性“ 三孩”生育意愿的因素,为减少母胎不良疾病发生,提高产检质量,建议有剖宫产史妇女在备孕及孕育“三孩”时加强孕前及孕期保健意识,以保障母儿安全,有利于国家“ 三孩”政策顺利推行。
简介:摘要:目的:对长沙市育龄妇女的三孩生育意愿、对其产生影响的因素等进行全面的调研与分析,并为我国三孩政策的进一步落实提供相应借鉴。方法:以问卷调查的形式,发放问卷5170份,并开展影响长沙市育龄妇女剩余三孩意愿的相应要素研究,结果:研究结果发现无生育意愿的育龄妇女超半数以上;经过回归分析发现独生子女妇女的生育意愿,要比非独生子女妇女的生育意愿要将更强;农业户籍妇女的生育意愿,也要比城市户籍妇女要强;而生育意愿和文化程度之间的关系,呈现出负相关。结论:通过此次调查研究显示,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并不高,其中家庭条件、是否独生子女、年龄、户籍等,都对长沙市育龄妇女的生育意愿,有着十分关键的影响。